忠曰:「齋時振火鈴。見〈巡火板〉處。又二更一點,四更一點,並振火鈴。見〈二十五點〉處。儆戒火燭,故得火鈴名。」

《瑩山清規》云:「火版鳴,從庫下諸寮前繞寺振火鈴。」又云:「二更二點後振火鈴,呼照顧火燭,繞寺自三門至方丈,還庫下,打二更三點。」

忠曰:「《瑩山》云二點,與二十五點圖少異矣。又照顧火燭者,告眾警火之詞。」

《破庵先禪師秀峰錄·上堂》云:「開口即錯,擬心即差。倒攜席帽,翻著襴衫。看看暮天欲雪,普請各宜照顧。且道照顧個什麼?自云:『照顧火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