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曰:「現前所有錢財也。」

《幻住庵清規·亡僧唱衣》云:「除支外,見管無。」

《文獻通考?市糴考》云:「浙東提舉朱熹言,熹請於府,得常平米六百石賑貨,夏受粟於倉,冬則加二計息以償。凡十有四年,得息米以元數六百石還府,見管米三千一百石以為社倉。」

《癸辛雜識》云:「是歲積兩年租米未糶,見管五六十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