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曰:「從四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都九十日為一夏。復有禪祖不拘時月,只數九十日為一夏者。」

《傳燈錄·曹山本寂禪師章》云:「師曰:『曹山一生行腳到處,只管九十日為一夏。』」

《普燈錄·雪庭元淨禪師章》云:「死心和尚道:『山僧行腳三十餘年,以九十日為一夏,增一日也不得,減一日也不得,取不得,舍不得,不可得中只麼得。』」

有以八十日為期者。《中峰和尚雜錄》:「冬安居示眾云:『以八十日立為長期,欲諸人屏除心念,蕩滌外緣,斷絕妄情,純一無雜,單單究此事。所云期者,乃相約之義,必期成佛作祖,必期及第心空,必期超越死生,必期續佛慧命。或不與所期相應,便是過此八十日之期,亦不肯懡?而休,須做一回倒斷。』」

覺浪禪師《尊正規》云:「結制之法,一年分為四期,一期是九旬。今定八旬為度,餘十日寬其規矩,與學人料理身份上事,或遷移別堂,及暫時告假幹辨等。」

忠曰:「八十日為期,《圓覺》所謂下期也。」

《圓覺經·圓覺菩薩章》云:「若法末時,具大乘性,欲修行者,即建道場,當立期限。若立,長期百二十日,中期百日,下期八十日,安置淨居。」略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