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曰:「斗彩錦繡之類,縫合令方而覆卓上。或覆時其角在正中與左右垂下,此言卓袱,此物正在卓圍之上面。」
《字彙》云:「袱房六切,音伏,包袱。」
《敕修清規·告香》云:「請客侍者預依戒次,具茶狀,備卓袱、筆硯。」又〈受嗣法人煎點〉云:「至日,僧堂住持位嚴設敷陳,及卓袱、?幣之具。」
《備用清規·告香》云:「請客侍者預日令客頭至堂司具新到戒次寫茶狀,客頭備卓袱。」
和俗用亡者衣物等,作佛祖位前莊嚴卓袱、斗帳等,亦有據。
《隨願往生十方淨土經》云:「佛言:『若以亡者嚴身之具、堂宇室宅、園林浴池,以施三寶,此福最多,功德力強,可得拔彼地獄之殃。以是因緣,便得解脫憂苦之患,長得度脫,往生十方諸佛淨土。』」
已下系供養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