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之屬莊主者,其名見〈莊主〉處。

《小補韻會》云:「佃,堂練切。《廣韻》:營田。《增韻》:治田。又亭年切,治土也。」

《居家必用》云:「佃客,謂治田分利之人也。」

《和名類聚》云:「《唐韻》佃作田也,音與田同。」和名豆久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