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這十條才有頂撞媽媽的權利

做媽媽的總是嘮叨,有一次,已經高中的兒子不耐煩的頂撞了母親,母親氣得半死。

當晚,父親便約兒子一起出門散步。 兩人走了很久,父親說道,頂撞媽媽時,下列的事任選一樣,做到後,才有頂撞的權利:

1、連續3個月每吃完一餐就必須催吐(孕吐);

2、乳頭被別人吸到破皮達一個月(餵奶);

3、肚子塞一顆籃球達10個月(懷孕);

4、接受皮鞭抽打48小時(生孩子);

5、10個月不能喝冰水、咖啡、茶;

6、5個月睡覺不能翻身;

7、10個月不能出遊遠行,不能跳跑;

8、10個月不能生病,要不,生病不能吃藥;

9、到育嬰室把屎把尿一個月;

10、晚上睡覺每兩個小時起床一次,清醒30分鐘達一個月。

一直到要進家門口時,父親拍拍兒子的肩膀,以男人對男人的語氣說:「等一下進去時,給我的女人一點面子!」兒子驚訝於老爸用哥們的語氣對他說話,並因男人跟男人之間的義氣,從此對母親畢恭畢敬的。

上述10項,我覺得當娘的真不是人幹的活。

所以,有的時候,父親這個角色還是很重要的!想起一個高中同學說過:有一次他頂撞母親,父親把他從椅子上踹了下去,斥責他說:「你媽是我捧在手心裡的寶,我呵護她,照顧她,對她輕聲細語,你憑什麼對他大小聲!我的同學再也不敢頂撞母親了。

對孩子來說,「疼愛媽媽」的爸爸,也必定是這個世界上「最好的父親」。

看到疼愛媽媽的爸爸相信也會給孩子更多安全感喔。

對於正處於叛逆期的孩子,爸爸的引導很重要。家中孩子如果正處於叛逆期,爸爸們應該多承擔起教育引導孩子的責任啊!

以上十條,是我最近感悟的,我發現,做別人的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這還只是最基本的孕育階段。還不包括成長、成人媽媽要付出的點點滴滴,事無鉅細。

唉,真是不養兒不知父母恩。但凡有點良心的孩子就該好好看看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