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佛陀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曾經教導比丘:‘當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接觸外在的色、聲、香、味、觸、法六塵時,一旦心生染著、眷念,代表心已經被外境繫縛,產生了貪愛;有了貪愛,就會有執取;有了執取,便會有未來的業報;有了業報,就要到六道受生;一旦受生,有老、病、死,以及各種憂、悲、惱、苦便接踵而至。如是生死流轉,一切眾苦都由此而生。
譬如有人種一棵樹,剛開始時,樹苗纖細且柔弱,種樹人細心呵護,用泥土或肥料培育樹根,並適應時節的變化加以灌溉,小樹苗在眾多因緣具足下,必會茁壯長大。比丘們!當六根對六塵時,如果心生染著、眷念,只會滋養貪愛;有了貪愛,就想要執取;有了執取,便會有未來的業報;有了業報,就要到六道受生;既投生六道,便有老、病、死,以及各種憂、悲、惱、苦。大眾當知,一切眾苦都由此而生。
當六根對外境六塵時,若能觸物起照,觀一切萬物變異無常、緣起緣滅,遠離貪慾、情慾,心向寂滅,發捨離之心,對一切萬物不生眷戀與顧念,心不為貪慾所繫縛,就能息滅貪愛;貪愛一息滅,執取也會息滅;執取一滅,就不會再有來生;沒有了來生,就不再經歷老、病、死,以及各種憂、悲、惱、苦。如是,則一切眾苦便能消滅。
譬如有人種一棵樹,剛開始幼苗既細小又柔弱,種樹人既不用泥土或肥料培其根部,也不灌溉,小樹苗就很難成長。如果更進一步將其根、枝一段一段地斬截,風吹曝曬後,接著以火焚燒如糞土,再任灰燼隨風飄揚、或投於流水漂散四方。不僅斷此樹之樹根,更進一步還焚燒,令其永遠磨滅。 比丘們!你們認為這棵樹還可能再生嗎?’
‘不能,世尊!’比丘們回答。
佛陀進一步開示:‘同理可知,當六根接觸外在六塵之時,若能隨順當前因緣起無常觀,並令心安住於生滅觀、無慾觀、滅觀、捨觀,對於一切萬物不生眷戀及顧念,心不受貪慾所縛著,如此貪愛就能息滅;貪愛息滅,則執取也會息滅;執取一滅,就不會再有來生;沒有了來生,就不用再經歷老、病、死、憂、悲、惱、苦。如是,則一切眾苦便能消滅。’
比丘們聞佛所說,心生歡喜,依法奉行。
典故摘自:《雜阿含經卷第十二(二八三)》
省思:
眾生因一念不覺起惑,因而造業、受報。欲免受業報苦果,必須究其根源,從起心動念處修。古德云:‘披毛從此出,作佛亦由它。’日常生活中六根對六塵時,當觸物起照,這念心時時刻刻覺察、覺照,保持清楚明白,見境不生貪愛,作主的心始終存在,日久功深,煩惱漸漸稀薄,乃至於根除。苦的根源除滅,自然不再受苦,便能離苦得樂,得大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