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貪的人才是寶

春秋時,宋國有一個人得到一塊美玉,獻給做官的子罕,子罕堅辭不受。那個人以為子罕不識貨,就明白的告訴他說:「這是一塊寶玉啊!」子罕道:「你以玉為寶,而我以不貪為寶,如果我接受了你的美玉,我們都失去了自己的寶貝,不如各守其寶吧!」

世間之人多以名聞利養為寶,或以稀有之物、珍愛之物為寶,其實,所謂「寶」,就是一個貪愛、貪執;因為有貪,才需要寶。身外的寶再多,不如心中的一念知足、感恩之心;貪慾的人即使再富有、寶再多,仍是富貴的窮人,唯有「知足常樂」,才是真富有。

不貪為富,不貪為貴,不貪才是寶啊!

經常聽到有人抱怨:被人騙了!歹徒騙人的伎倆,諸如:金光黨用假鈔騙真鈔、不法商人用假貨騙取金錢、不肖之徒用可憐相博取同情遂行詐騙、宵小之輩以花言巧語獲得歡心後行騙詐欺。

世間騙人的花樣很多,一般人之所以上當受騙,除了少部分人因為基於惻隱之心,未經求證就聽信於人,讓歹徒有可乘之機外,受騙的原因,大都是因為貪心;貪心,才是受騙的最大原因。舉例說:有人謊稱有傳家寶貝骨董一件,價值不菲,因需錢孔急,只要有人出價三十萬,即可半賣半送;如果你貪圖別人的寶貝,自然上當。

也有人說,自己有土地一塊,市價值幾千萬元,因生意一時周轉不靈,希望能以土地抵押向你借款五十萬元,一等賣地後,連本帶利六十萬元奉還。結果事後發現,土地權狀是偽造的。也有人聲稱與朋友合夥投資生意,明年即可分紅多少,現在需要資金三百萬,請你先給予方便,明年加倍奉還。結果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也有人自稱手上有軍糧二千石,無法報銷,只要你付運費十萬元,即可免費奉送。結果二千石糧食沒個影兒,十萬元也飛了。

世間形形色色的人,到處不乏騙子充斥人群。被人騙了,如果尚能承擔,還算小事,人生最大的愚事,是自己騙自己。不能認識自己的居心動念,不能認識自己的因緣關係,「不知為知,不明為明」的自我偽裝,虛張自己的條件,護短、恕己,都是自欺欺人、騙人騙己。

如何從矇騙中解脫出來呢?唯有放棄虛妄、貪圖,回歸自我的真實面目;才能不騙人,也不為人所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