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四
從此第二。明一來向果。論雲。已辨住果未斷修惑。名為預流生極七返。今次應辨斷位眾聖。且應建立一來向果。頌曰。
斷欲三四品 三二生家家
斷至五二向 斷六一來果
釋曰。初。兩句明家家。下兩句明向果。即預流聖者。進斷修惑。若三緣具。轉名家家。一由斷惑。斷欲修惑三四品故。二由成根。得能治彼無漏根故。三由受生。更受欲有三二生故。頌中但說初後二緣。不說成根者。預流果後進斷修惑。諸無漏根。理必合有。義准已成。故頌不說 言斷三四品受三二生者。若斷三品。名受三生。若斷四品。名受二生 謂九品惑能潤七生。且上上品。能潤兩生 上中。上下。中上。各潤一生。中中。中下。合潤一生 下三品惑。共潤一生 既上三品。能潤四生。故斷上三品。四生便損。名受三生。既言中上品潤一生故斷中上品。復損一生。前斷三品。已損四生。今斷中上。復損一生。故斷四品。總損五生受二生也 問何故無斷一品二品五品。名家家耶。答必無有斷一品二品。不斷三品。中間死生。無斷五品。不斷六品。而有死生。謂由聖者。得初果已。斷欲修惑。起大加行。必無未斷一大品結(三品名一大品)有死生故。故斷一品二品。必斷三品也。斷第五品。必斷第六品者。謂斷第六品。證一來果。以無一品能障得果。故斷五品。必斷第六品 問若無一品能障得果。何故斷第八品。不斷第九品。有死生耶。答以斷第九。一即得果得第三果也。二復越界。越欲界也。由越界故。第九品惑。障不還果。斷第六品。雖即得果。而不越界。故此一品。不能障果。應知總有二種家家。一天家家。謂於欲天處。生三二家。而證圓寂。或一天處。或二天處。或三天處。受三二生 二人家家。謂於人趣。生三二家。而證圓寂。或一洲處。或二洲處。或三洲處。而證圓寂 若天家家。天三人二。天二人一。此天家家。人中得道 若人家家。人三天二。人二天一。此人家家。天中得道 且天家家天三人二者。謂於人中。得見道已。斷三品惑。從此命終。而生天處。受天一生。又從天死。來生人間。受人一生。又從人死。而生天處。受天一生。並前一生。名為二生。復從天死。來生人間。受人一生。兼前一生。名人二生。又從人死。復生天處。更受一生。並前二生。名天三生。故天三生。人二生也 於第三生。斷煩惱盡。證阿羅漢。天三既爾。天二人一。及人家家。人三天二。人二天一。准前說之。斷至五二向者。謂預流果。進斷欲界一品修惑。乃至五品。名一來向。趣一來果故 斷六一來果者。若斷六品。成一來果。彼往天上。一來人間。而般涅槃。一來果。此亦名曰薄貪瞋癡也。已斷上中六品。重貪瞋癡。唯有下三品。薄貪瞋癡故。
從此第三。明不還向果。就中二。一明不還向果。二明不還果差別。今則是初。論雲。已辨一來向果差別。次應建立不還向果。頌曰。
斷七或八品 一生名一間
此即第三向 斷九不還果
釋曰。初兩句明一間。下兩句明向果。謂一來者。進斷餘惑。若三緣具。轉名一間。一由斷惑。斷欲修惑七八品故。二由成根。得能治彼七八品惑。無漏根故。三由受生。更受欲有餘一生。故頌中但說初後二緣。不說成根。義如前釋。問如何第九一品惑。障得不還果。答斷第九品。越欲界故。前說三時業為障中。欲界地業。障不還果。應知煩惱亦與業同。謂得不還。越彼第九品惑。等流果及異熟地故。故一品惑。障得不還果 言一間者。間謂間隔。為有一生為間隔故。不證圓寂。或有一品惑。為間隔故。不得不還果。由此二義。名一間也 此即第三向者。即此斷七八品惑。名不還向。趣不還果故 斷九不還果者。斷第九品。得不還果。必不還來生欲界故。
從此第二。明果位差別。就中有七。一明七種不還。二明九種不還。三明七善士趣。四明非生上界。五明雜修靜慮。六明淨居唯五。七明身證不還。且初明七種者。論雲。今次應辨彼差別相。頌曰。
此中生有行 無行般涅槃
上流若雜修 能往色究竟
超半超遍沒 餘能往有頂
行無色有四 住此般涅槃
釋曰。此者此不還也。總說有七。一者中般。謂欲界沒。色中有中。般涅槃故。二者生般。色界生已。般涅槃故。此具勤修速進二道。三有行般。色界生已。長時加行。方般涅槃。有勤修行。無速進道。四無行般。謂於色界。生已經久。加行懈怠。無功用行。般涅槃故。此勤修速進。二道俱闕也。又經部釋。論主許之。故論雲。於契經中。先說無行。後說有行。如是次第。與理相應。有速進道。不由功用。般涅槃故。名為無行。無速進道。有功用行。般涅槃故。名為有行 言上流者。是上行義。謂於色界。要轉生上。方般涅槃。上流有二。一者有雜修即樂慧也。二者無雜修即樂定也。若雜修者生色究竟。無雜修者。能往有頂。頌言餘能往有頂者。餘是不雜修者也。就雜修中。復有三種。一全超。二半超。三遍沒 今依色界十六天中。辨此三種。言全超者。謂在欲界。於四靜慮。已具雜修。遇緣退失上三靜慮。唯味初禪。從此命終生梵眾天。由先習力。復能雜修第四靜慮。從梵眾沒。生色究竟。頓越中間。故名全超 言半超者。從梵眾沒。生色究竟。中間有十四天。漸次受生。或越一天。後生色究竟。或越二天。後生色究竟。乃至或越十三天處。後生究竟。皆名半超。超非全故。名為半超。越一天者。受十五生。越二天者。受十四生。乃至越十三天者。唯受三生。由此半超。極多十五生。極少唯三生。中間多少。如理思之。聖必不生大梵天處。謂大梵言我生世間。是戒禁取。僻見處故 言遍沒者。於十六天。盡遍受生。故名遍沒。無雜修者。遍生色界。唯不能往五淨居天。廣果天沒。往生三無色。後生有頂。方般涅槃 故色界中。下十一天。樂定樂慧。俱得受生。於廣果天。便分二路。若樂慧者。生五淨居。若樂定者。生無色界 此五名為行色界者。樂定那含。雖生無色。經色生故。是色界攝 行無色者。差別有四。唯除中般。無中有故。從欲界沒。直生無色。有生般等四種那含。此總名為無色那含。足前成六 或有不生色界無色界。唯於欲界。得般涅槃。名現般那含。於現身中。得涅槃故。頌言住此般涅槃者。即住此欲界。名現般也。此兼前六。成七不還。
從此第二。明九種不還。論雲。於行色界五不還中。復有異門。顯其差別。頌曰。
行色界有九 謂三各分三
業惑根有殊 故成三九別
釋曰。行於色界。五種那含。分成九種。且總為三。一者中般。二者生般。三上流般 有行無行。皆色生已。得般涅槃。皆生般攝 此三各三。故成九種。中般三者。一速般。二非速般。三經久般。由三火星喻所顯故 生般三者。一者生般約速立也。二者有行般約非速立也。三無行般約經久立 上流三者。一者全超約速立也。二者半超約非速立也。三者遍沒約經久立 然上三種。及與九種。皆由速非速經久。得般涅槃。故互相望。無雜亂失 如是三種。及與九種。皆由業惑根。有差別故。有速非速經久不同 由業三者。造順起業。成中般故。造順生業。成生般故。造順後業。成上流故 由惑三者。下品煩惱。中般現行 中品煩惱。生般現行 上品煩惱。上流現行 由根三品者。中般上根 生般中根 上流下根 中般生般。各分三者。但由惑根有差別故。分為三種。不由業異。謂中般三。同起業故。若生般三。同生業故。故非業異也。上流分三。具由惑根業有差別。業有別者。謂順後業。有差別故。謂全超業。及半超業。遍沒業故。此九不還。由惑根別。思而可知。
從此第三。明七善士趣。論雲。若爾者。何故。諸契經中。佛唯說有七善士趣。頌曰。
立七善士趣 由上流無別
善惡行不行 有往無還故
釋曰。中生各三。上流為一。經依此立七善士趣。上流一者。同上行故。總合立一。問何故須斯二果。不立七善士趣名。答趣是行義。唯此七種。皆行善業。不行惡業。須斯二果。善惡雜行。又此七種。皆往上界。不復還來。須斯二果。往而復來故。唯此七種。立善士趣名。
從此第四。明非生上界。論雲。諸在聖位。曾經生者。亦有此等差別相耶。不爾云何。頌曰。
經欲界生聖 不往餘界生
此及往上生 無練根並退
釋曰。若在聖位。經欲界生。厭欲界生。厭苦心強。必不往上色無色界。證不還已。定於現身。般涅槃故 若於色界。經生聖者。容有上生無色界義。色界無苦。厭心劣故。容生無色天。此經欲界生聖。及往上界生聖。必無練根。兼無有退。問何緣經生聖。及上生聖。必無練根並退。答經生習根。極淳熟故。及得殊勝所依止故(昔於凡身。得道未名勝依。經生唯於聖身。名殊勝之也)。故無練根及退轉也。
從此第五。明雜修靜慮。論雲。前說上流雜修靜慮為因。能往色究竟天。先應雜修何等靜慮(一問也)。由何等位。知雜修成(二問也)。復有何緣。雜修靜慮(三問也)。頌曰。
先雜修第四 成由一念雜
為受生現樂 及遮煩惱退
釋曰。初句答第一問。次句答第二問。下兩句答第三問。先雜修第四者。夫欲雜修四靜慮者。必先雜修第四靜慮。以第四定最堪能故 成由一念雜者。雜修定成。由一念雜。謂阿羅漢。或是不還。彼必先入第四靜慮。多念無漏。相續現前。從此引生多念有漏。後復多念。無漏現前。如是旋還。後後漸減。及至最後。二念無漏。次引二念有漏。現前無間。後生二念無漏。名雜修定。加行成滿 次復唯有一念無漏。次復引起一念有漏。無間後生一念無漏。中間有漏。前後無漏。以相間雜。故名雜修。此一念雜。名根本成。修第四已。乘此勢力。亦能雜修下三靜慮 雜修靜慮。總有三緣。一為受生。生淨居故。二為現樂。受法樂故。三為遮止起煩惱退。若不還修。由前三緣。若羅漢修。除受生一。
從此第六。明淨居唯五。論雲。何緣淨居處。唯有五。頌曰。
由雜修五品 生有五淨居
釋曰。由雜修第四靜慮。有五品故。淨居唯五。一下品。二中品。三上品。四上勝品。五上極品。初品有三。謂三心也。初起一無漏。次起一有漏。後起一無漏。第二品六。謂更三心並前成六。第三品九。謂更三心。並前成九。第四品十二。謂更三心。並前九心。故成十二。第五品十五。復起三心。並前十二。故成十五。如是五品。如其次第。感五淨居。應知此中。無漏勢力。熏修有漏。令感淨居。非是無漏能感淨居。憎背有故。
從此第七。明身證不還。論雲。經說不還。有名身證。依何勝德。立身證名。頌曰。
得滅定不還 轉名為身證
釋曰。若不還果。修得滅定。轉名身證。滅定無心。由身證得。故名身證。又世尊言。福田有二。謂有學十八。無學有九。解雲。言有學十八者。於有學中。有四向三果為七。及隨法行。隨信行。信解。見至。家家。一間。五種那含。故成十八。無學九者。一退法。二護法。三思法。四安住法。五堪達。六不動。七不退。八慧解脫。九俱解脫。問何緣身證。不預其數。答無漏三學。是聖者因。擇滅涅槃。是聖者果。滅定有漏。不是依因。依因無故。不預其數。
從此第四。明阿羅漢向果。就中分五。一明向果差別。二因論明治道。三明盡智後智。四明道果。五明六種姓。且第一明向果者。論雲。已辨第三向果差別。次應建立第四向果。頌曰。
上界修惑中 斷初定一品
至有頂八品 皆阿羅漢向
第九無間道 名金剛喻定
盡得俱盡智 成無學應果
釋曰。得不還者。從斷初定一品為初。至斷有頂八品為後。名阿羅漢向。趣阿羅漢果故。即此向中。斷有頂地第九品惑。無間道。名金剛喻定。此定能破一切煩惱。猶如金剛能摧一切。故名金剛喻定。定雖有力能破一切。餘惑先斷。故今唯斷第九品惑此定既能斷有頂地第九品惑。能引此惑盡得俱行盡智令起。即此盡智。是解脫道。此解脫道。與漏盡得。最初俱生。故名盡智。頌言盡得俱者。即是漏盡得。俱名盡智也。盡智生已。成無學果。更無學故。亦名為應。謂阿羅漢。此翻為應。應受人天廣大供養故。
從此第二因論明治道。就中五。一明地由道離染二明道引離系得。三明道離地通局。四明近分道。五明世道緣行。且地由道離染者。論雲。由何等道。離何地染。頌曰。
有頂由無漏 餘由二離染
釋曰。有頂由無漏者。斷有頂染。唯無漏道。非有漏道。以有漏道欣上厭下。於有頂地。無上可欣。故有漏道。不斷有頂。餘由二離染者。餘謂餘八地也。離八地染。通由二道。漏無漏道。俱能離故。
從此第二。明道引離系得。論雲。既通由二。離八地染。各有幾種離系得耶。頌曰。
聖二離八修 各二離系得
釋曰。諸有學聖。以有漏無漏二道。離於八地修斷染時。各能引生二離系得。謂有漏道。斷八地修。能引有漏無漏二離系得。若無漏道。斷八地染。亦能具引有漏無漏。二離系得。由二種道。同所作故。各引二得。此之二道。同斷修染。名同所作。
從此第三。明道離染通局。論雲。由何地道。離何地染。頌曰。
無漏未至道 能離一切地
餘八離自上 有漏離次下
釋曰。無漏未至道能離一切地者。謂未至定。起無漏道。能斷九地故。言一切餘八離自上者。餘八謂中間。四本靜慮。及三無色。於此八地。起無漏道。能離自地及上地染。不能離下。謂已離故 有漏離次下者。謂諸有漏道。唯能離次下一地染。謂猶依未至。離欲界染。及依二禪。離初禪染。乃至有頂。離無所有處染。名次下地。不斷上地染。勢力劣故。不斷自染。自地煩惱。所隨增故。更不斷下地染。謂已離故。
從此第四。明近分道。論雲。諸依近分。離下地染。如無間道。皆近分攝。諸解脫道。亦近分耶(問也)。不爾(答也)。云何(徵也)。頌曰。
近分離下染 初三後解脫
根本或近分 上地唯根本
釋曰。近分離下染者。近分有八。四靜慮邊。四無色邊。邊謂近分。近根本故。初禪近分。離欲界染。如是乃至有頂近分。離無所有染。名離下染。初三後解脫者。初三謂初二三禪。後解脫。謂第九解脫。此三近分。第九解脫。或入根本。或在近分也。上地唯根本者。從第四禪。至有頂地。名為上地。此五地近分。第九解脫道。必入根本故。致唯言。謂此五地。近分根本。同一捨受。離下染時。必欣上地。以受無異。必入根本。前三靜慮。根本喜樂。近分唯捨。轉入異受。少艱難故。有不能入。
從此第五。明世道緣行。論雲。世道緣何作何行相。頌曰。
世無間解脫 如次緣下上
作麁苦障行 及靜妙離三
釋曰。世謂有漏道。有漏無間道。緣下地境。有漏解脫道。緣上地境。若無間道中。緣下地法。作麁苦障。三種行相。於三行中。隨起一行相也 若解脫道。緣上地法。作靜妙離三種行相。於三行中。隨起一行相也 非寂靜故。說名為麁。非美妙故。說名為苦。非出離故。說名為障。靜妙離三。翻此應知。
從此第三。明盡智後智。論雲。盡智無間。有何智生。頌曰。
不動盡智後 必起無生智
餘盡或正見 此應果皆有
釋曰。不動者。利根羅漢也。不動羅漢。於盡智後。必起無生智。以不退故。餘盡或正見者。餘謂退法等五種。鈍根羅漢。於盡智後。或生盡智。或生正見。無無生智。後容退故。問不動種姓。無正見耶。答頌言此應果皆有。無學正見。一切無學。無簡鈍利。盡皆有之。謂不動法。無生智後。或更起無生智。或唯起正見。
從此第四。便明道果。就中五。一明沙門性果。二明立四果因緣。三別明中二果。四明沙門果異名。五明沙門果依身。從此下第一。明沙門性果者。論雲。何謂沙門性(一問)。此果體是何(二問)。果位差別總有幾種(三問)。頌曰。
淨道沙門性 有為無為果
此有八十九 解脫道及滅
釋曰。初句答第一問。第二句答第二問。下兩句答第三問。淨道沙門性者。謂諸無漏道。名為淨道。此之淨道。是沙門性。懷此道者。名為沙門。沙門此雲勤息。謂無漏道。以能勤勞息煩惱故 有為無為果者。謂有為無為。是沙門果體。有為果者。解脫道也。無為果者。是擇滅也。此有八十九解脫道及滅者。列數也。此有八十九解脫道。為有為果。八十九品。所證擇滅。為無為果。謂斷見惑。有八無間八解脫道(八忍八智是也)。斷九地修惑。有八十一無間道。八十一解脫道。見修合論。有八十九無間道。唯沙門性八十九解脫道。亦名沙門果。亦名沙門性。息惡義邊。名沙門性。與無間道。為等流果。邊名沙門果。一一擇滅。唯是無為。沙門果體。謂無間解脫道。是沙門性。擇滅是彼證。名沙門果。即名離系士用果(不生士用)。應知無間道。唯沙門性。若是擇滅。唯沙門果。若解脫道。亦沙門性。亦沙門果。
從此第二。明立四果因緣。論雲。若爾世尊。何不具說(問也。何緣世尊。唯說四果。不說八十九沙門果耶)。果雖有多。而不說者。頌曰。
五因立四果 捨曾得勝道
集斷得八智 頓修十六行
釋曰。具足五因。佛立四果。一捨曾得道。謂捨先得果向道故。若預流果。唯捨向道。所餘三果。通捨向道及前果道 二得勝道。謂得果攝殊勝道故。三總集斷。斷是無為也。謂總一得得諸斷故。名總集斷。言一得者。謂得果時。起一類勝得。得前諸斷。非一得也 四得八智。謂得四法四類智故 五頓修十六行。謂能頓修無常等故。於四果位。皆具五因。餘位不然。故佛不說。
從此第三。明中間二果。論雲。若唯淨道。是沙門性。有漏道力所得二果。如何亦是沙門果耶。頌曰。
世道所得斷 聖所得雜故
無漏得持故 亦名沙門果
釋曰。世道所得斷聖所得雜故者。謂有漏道。得一來不還果。名世道所得斷。此所得斷。兼前見道所得擇滅。總相合集。以為果體。名聖所得雜。聖謂見道也。由聖所得雜故。亦名沙門果也。無漏得持故者。又中二果。擇滅無為。世道證時。能引無漏離系得故。有無漏得所任持故。亦名沙門果。
從此第四。明沙門果異名。論雲。此沙門性。有異名耶。頌曰。
所說沙門性 亦名婆羅門
亦名為梵輪 真梵所轉故
於中唯見道 說名為法輪
由速等似輪 或具輻等故
釋曰。即前所說。真沙門性。經亦說名為婆羅門性。婆羅門者。此雲淨志。遠煩惱故。與勤息義同也。亦名梵輪。是真梵王。力所轉故。佛與無上梵德相應。是故世尊。名真梵王。梵者淨也 然沙門性。通見修無學三道。於中唯見道說名為法輪。謂見道中。有速等相。似世間輪。故得法輪名。一謂見諦道。速疾行故。言速疾者。十五剎那也。二有捨取故。謂捨前諦。取後諦也。三降未伏故。謂由見道能見未見。能斷未斷也。四鎮已伏故。謂已見斷者。無迷退故。見道無退也。五上下轉故。謂觀上苦等已。觀下苦等故 或具輻等故者。或言顯尊者妙音師說也。彼說見道。有輻轂輞似世間輪。謂八聖道。唯在見道。正見。正思惟。正勤。正念。似世間輻。正見等四。依戒而轉。故名為輻 正語。正業。正命。似世間轂。正語等三。以戒為體。戒是正見等。眾行所依故。名為轂也 正定似輞。攝正見等。令不散故。故名為輞。問寧知法輪唯是見道。答憍陳那等。見道生時。地神天神。即傳唱言世尊已轉正法輪故 問云何三轉。十二行相。答此苦聖諦(顯見道也)此應遍知(顯修道也)此已遍知(顯無學道)是名三轉。一一轉時。別別發生眼智明覺。解雲。於見道中。法忍名眼。法智名智。類忍名明。類智名覺。又解。觀見名眼。決斷名智。照了名明。警察名覺。此解通三道也 言十二行相者。如苦諦下。有三轉十二行相。集滅道諦。各有三轉十二行相。理實總有十二轉。四十八行相。然數等故。但說三轉十二行相。毘婆沙師。所說如是 若依經部。法輪非唯見道。即此三轉十二行相。所有法門(教法)名為法輪。言三轉者。三週轉故。言十二行相者。三週循歷四聖諦故。謂此是苦。此是集。此是滅。此是道(此一週轉四諦。此名示相轉也)此應遍知。此應永斷。此應作證。此應修習(是第二周。轉四諦也。此名勸相轉也)此已遍知。此已永斷。此已作證。此已修習(是第三週。轉四諦也。此名引證轉。無學道法也)由此法門。於他相續。令解義故。此約教名法輪。於他相續。見道生時。已至轉初。故名已轉。理實三道。皆是法輪也。
從此第五。明沙門果依身。論雲。何沙門果。依何界得。頌曰。
三依欲後三 由上無見道
無聞無緣下 無厭及經故
釋曰。三依欲後三者。初三果人。依欲界得。名三依欲。後阿羅漢。通三界得。名為後三。問前之二果。未離欲故。非依上得。理亦可然。如超越第三先離欲染。云何不許依上得耶。答頌言由上無見道。謂超越證第三果人。必入見道。色無色身。無見道故。故無上界超越。證不還果也。無聞無緣下者。此明無色無見道也。謂無色中。無正聞故。又無色界。不緣下欲界故。夫入見道。要須聞教及緣欲苦。無色不然。故無見道。無厭及經故者。無厭者明色界無見道也。夫入見道。要須厭苦。色界無厭苦。著定樂故。及經者。此是教證上界無見道也。經云。有五補特伽羅(五那含也)此處通達。彼處究竟。解雲。此處者。此欲界也。通達者。見道名通達。通達諦故。彼處者。彼上界也。究竟者。於彼處得涅槃也。此經不言彼處通達。明知上界。無見道也。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