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故事中,當動物之間為了生存而爭鬥的時候,佛不惜「割肉飼鷹」、「捨身餵虎」,以犧牲自己來保全動物的生命,從而平息爭鬥,並以此教化人們。
但當這種因生存引發的爭鬥演變成今日世界上的各種戰火的時候,佛家又是怎麼看待戰爭的呢?佛家的觀念對當今世界和平有何借鑒的意義呢?
佛家認為,戰爭的根本原因在於利益的爭取,是人心貪、嗔、癡的社會表現。
世人應該盡自己的能力化解矛盾,調和爭端。比如在自己的部族即將被侵犯的時候,佛祖曾為了解救,多次以各種行為和語言勸解對方; 我們也可以通過大眾的努力來勸解和感化矛盾的雙方。
如爭端無法避免,則應以各種力量爭取縮小傷害普通人民,比如佛經中就有釋迦部族的王為了人民少受傷害而與敵人談條件的記載。文學作品中也曾記載了很多佛門人士曾在戰爭中給無家可歸者提供安身之所,幫助他們躲避敵人的追捕等等。
佛門以「殺生」為戒,但佛門卻無法獨立於戰爭之外。遠的不說,近代歷史上的中國,佛門就曾久經戰火的洗禮。
在1894年至1945年這長達半個世紀的漫長歲月中,日本給中華民族製造了數不清的災難,特別是自「九·一八」事變後,日寇鐵蹄四處踐踏,燒殺淫掠,生靈塗炭,劫波橫流,避修在林泉伽藍精舍的緇素四眾亦難得清淨。侵華日寇還肆意踐踏佛教聖地,褻瀆三寶,劫掠文物,焚燬寺廟,使中華神州之大,再也安放不下一襲參禪的蒲團。
面對在日寇炮火、屠刀下眾生慘烈、三寶遭劫的曠古厄難,中土佛門無法靜隱在山林古剎中一心念佛,他們紛紛含悲起坐,走出山門,持法怒吼,挺仗征塵,救世護法,回真向俗,擘劃紅塵,積極投入到抗日的愛國洪流之中。
萬事有因,有緣,沒有無緣無故的爭端,在自己的國家一定要審情度勢,如法行為,不逾規矩,上下一心,社會安定,勿造自孽;有種種方便智慧折服對手,種種強大力量使對手不得輕視。
這樣的國家才是強盛而不可侵犯,人民才能安居樂業。而傳佈正信,人人都行善業,建立人間淨土,才能最終消除人的動-亂。
當自己的國家建設、人民生活是正常的、穩定的,面對侵略時才有必勝的把握。這個時候,為了保護人民生活的平安,社會的穩定,如法行事的管理者才可以進行戰鬥。此時的殺生罪業是輕微的。
「大王當知。行法行王。設是方便入陣斗戰。爾時雖復殺害眾生。而彼王得輕微少罪。非決定受懺悔能滅。何以故。彼法行王。為欲入戰。先生三種慈悲心故。雖作此惡得罪輕微。非決定受。大王當知。彼法行王。為令眾生。為護沙門護沙門法。為護妻子族姓知識。能捨自身及資生物。作如是業。因此事故。彼法行王得無量福。大王當知。若為護國養活人民。興兵斗戰。彼時國王。應當先發如上三心。敕令主將一依王教。如是斗者有福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