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問杜多子曰:吾聞殺、盜、淫、妄,名為性罪;飲酒昏迷,失智慧種;食眾生肉,斷大慈悲。是以如來制戒,七眾同遵,固無惑焉。至於常食養身,有何過咎,而非時食戒,如此嚴耶?願聞其旨。
杜多子曰:吾正欲申齋法之要,以軌行人,時哉問也!夫齋法是十方三世諸佛弟子通行大道,出生死法之要津也。愚夫逐逐口腹,甘為飲食之人,既畏此律檢,豈辨其利益?今原如來立制本意,盡善盡美,何能殫述?略而舉之,大益有十:
一、斷生死緣。經云:「一切眾生,皆因淫慾而正性命。」又云:「三界眾生,皆依飲食而得存活,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由此觀之,淫慾固生死正因,飲食乃生死第一增上緣也,均為五欲所攝。特資此毒身,借之修道,不能全斷。然設得時食,尚作曠野食子肉想,何容恣意於非時耶?
二、表中道義。台宗云:「午前進食,表方便道,猶似有法可得。過中不食,表除中道外更無所需。」此之理觀,全託事境。倘粗戒尚不自持,非同俗人夜猶飲食放縱之不及,即同外道日啖一麻一麥之太過。行不適中,妙理何由契會?
三、調身少病。脾主信,數數食,最能傷脾。故玄門以戒晚食為養生善術,豈名忍餓?
四、道業尊崇。趙州云:「二時粥飯,是雜用心處。」二時已雜,況三、四耶?儒曰:「飲食之人,則人賤之。」今恪守齋法,專精辦道,道業自隆。
五、堅固戒品。晚食助火助氣,增長淫心。今寂爾清淨,戒體堅牢。
六、堪能修定。斷其雜食亂想,身心輕利,取定不難。
七、出生智慧。晚餐助昏蓋,今清淨惺寂,不障觀慧。又於四種食,如法作厭離想,即能斷三界惑。
八、離鬼畜業。畜生午後食,鬼夜食。不持齋法,鬼畜無異,牽入其類。持此齋法,遠離二趣生緣。
九、不惱檀信。謂長乞食者,設午後更復持缽,則終日但見沙門往還,必令施主生惱。今午後惟晏坐修道,能令僧俗皆安。
十、不擾行人。今時叢林晚餐,廚人惟事炊爨,終身碌碌,不異佣工。齋法若明,則無此煩擾,共修道業。
是以諸佛出世,必立此制。乃至在家居士,猶令於月六齋日,受八關齋法,以種永出因緣。況沙彌、比丘,可無慚無愧,非時受食耶?設有病苦因緣,佛自立非時漿、七日藥以濟之,斷無以晚食為藥石之理也。願高明者,深信而力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