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徒分為出家人和在家人兩種,出家人是以修學佛法為職業,並以住持教團使佛教得以延續和發展,以弘法利生為主要職責。對於在家人來說,修學佛法的方式不能和出家人一樣,在家人首先要盡其家庭、社會的義務,並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為佛教的發展做出些貢獻。
但對於現在很多在家居士來說,經常存在兩種誤區。
一、 出離心不強,執著較重
皈依佛門,多多少少都會有些苦的覺受,每個人進入佛門也各有其原因:很多人是因為生活的不如意,少數人是了解佛教而產生信仰。生活的種種不如意就產生了求不得苦,有人在體驗苦中覺悟,認識到正是種種貪心造成了自己的痛苦,所以要去除貪心;有人帶著各種祈求進入佛門:求陞官的、求發財的、求家庭和美的、求生活富裕的、求飛黃騰達的、求子孫富祿的、求病苦消除的、求延年益壽的。祈求心下,所有的修法都是為了眼前的目的,這些都是執著於現世的各種表現。
在各種執著中,比較突出的是:某些女眾的情執較重,某些男眾的淫慾心較強。好像在現階段,女眾特別多,我們就主要談女眾的問題吧。情執主要表現在兩方面:
一是執著自己的男友或丈夫,不少女眾是因情感上受到挫折皈依佛門的吧!現代社會家庭都比較脆弱。離婚率持續升高,第三者、婚外情等破壞家庭的因素較多,心靈受到創傷的女眾希望傷口在佛門中能夠撫平,希望自己的悲傷能夠得到撫慰和關懷,上師的慈悲讓她們感到了溫暖和關愛,在感恩上師的同時,很容易把自己對男女之情錯位的寄託在上師身上。便有了妒忌他人和上師多接觸、希望上師全心全意注意自己、關愛自己。還有一點是,一般來講,上師人格都比較完美,風度翩翩、很有魅力,在世間很難找到像上師這樣的人,有些女眾就會把自己感情錯誤投射。這種情感的錯位是最嚴重的惡行,在這種不正確的心態下,會產生妒忌、嗔恨種種恶心,並伴有外在造惡業的行為,同時也會阻礙上師弘法利生的事業發展。
二是執著於自己的子女。母愛是最偉大的,也是最值得歌頌的,但作為母親,對子女要有正確的心理併用正確的方式引導孩子成長,要認識到孩子是個獨立體,不是自己的所有物,同時要擔當起教育子女如何為人處世,使子女的身心健康發展的責任。可惜,很多母親常有兩種誤區:一種是把子女當成自己的所有物,比如說,和自己的丈夫爭風吃醋,尤其是夫妻發生矛盾時,希望自己孩子和自己一心,聽自己的話,反對他(或她)的父親。還有的是:自己的兒子成家立業後,對兒媳橫豎不順眼,認為是兒媳搶了自己的兒子。還有的母親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在子女身上,希望子女按照自己的意願選擇人生道路。另一種是過分的溺愛自己的子女。自己的子女彷彿永遠是對的,同時也不允許任何人批評自己的孩子,包括自己的丈夫、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甚至是學校的老師等。這種情況下,沒有對孩子進行正確的教育,孩子根本不懂什麼是孝順父母、尊敬師長,變得自私自利、自我為中心,這種孩子長大後,輕則一無是處,重則導致犯罪。
請母親們好好地想一想,認真的問問自己,對待子女多少是出於母愛,多少是出於情執呢?
對現世的執著較重(包括情執)的原因是沒有生起出離心,把現世一切看做是我的擁有,便是快樂。沒有認清現世享樂的本質是苦的真相,也沒有生起無常的觀念,如果明白——人隨時都可能死,死亡不會提前通知就會降臨,死的時候,所擁有的一切帶不走一分一毫,也不會有人陪伴,死的時候只有在世時修習的佛法才是真正的有用,就會放下對現世的執著。
二、不去承擔該承擔的責任
這種情況主要存在於生起些出離心的學佛人,因為有了厭離心,便對工作、家庭及平日的生活產生厭惡,想獨自清靜的修行,覺得其他事情都是打擾自己,耽誤自己追求解脫。
大乘佛法的精神是捨己利他,對於在家居士易貫徹大乘佛法的精神,為社會做貢獻,照顧好自己的家人,也是為眾生服務,雖然我們沒有能力讓所有人都滿意,但是通過自己的付出,總可以讓一部分人滿意,只要全心全意、心無所求,不為自己的私慾、真心為他人服務,哪怕對像僅有一人,也是在貫徹大乘佛法。在盡自己的各種責任後,如有能力,再來為佛教事業的發展貢獻微薄的力量。
因為在家人各自情況不同,修學佛法可以採用適合自己的方式,每天抽出一段時間來修學自己的法門,在家人如果修得好,通過對他人服務展現佛法慈悲的精神,也是在弘揚佛法,弘揚大乘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