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以為金錢第一,有了錢什麼都行得通,甚至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其實,不論財物富有到什麼程度,終歸要銷毀散失。不要以為是因為經營不當,或過分浪費所致;事實上,這些財物並非個人所能自主的,佛陀曾說:「財物為五家所共有。」所謂「五家」,即大水、大火、盜賊、貪官污吏以及不肖的兒女。因為即使你擁有再多的財物,遇到一場大火,可以把你的家當焚燒成灰;或遇到大水,可以流失淨盡;盜賊、貪官污吏都會搶走你的財產;親如兒女,不肖奢侈,也可把家財揮霍蕩盡,所以,一個人無法主宰自己的財物,因為財物為「五家」所共有。
俗話說:「身外財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一個人空手來到這個世間,最後也將空手遠離而去,縱有萬貫財富,也絲毫帶走不得。
宋朝王黼黨同蔡京、梁師成、李彥、朱靦、童貫等諂事宋徽宗。群小弄權,貪贓枉法,幸致高位,當時人稱為六賊。在他當政時,生活腐化,窮奢極侈,錦衣玉食還不算,自己又監製一張象牙床,遍鑲珠寶,夜間閃閃生光;挺臥其上,週遭排滿小床,選擇最美的姬妾十餘人每夜圍著他睡覺,自己稱做「擁帳」。
後來因為擅自主張和金邦輕啟戰端,不幸失敗。皇帝本來降旨將他充軍,已經起解走到輔固村,在道旁一個小飯店打尖休息;忽有數十名騎兵自後面趕來,認明王黼正身,宣讀聖旨,立刻賜死回報。
王黼聽完聖旨,神色大變。稍停一會,很平靜的說:「王黼一生行事,雖萬死也不足蔽其辜。不過請校尉轉奏聖上,我死後有一要求:請賜我一具有窗戶的棺材,入殮時,兩手能夠伸出棺外,並把五指攤開,不要屈拳。」
「為什麼?」廷尉奇怪的問。
「讓世間人知道,我那些財產,一點點也未能帶到陰間去。」王黼緩慢的回答。
多少人生前節衣縮食,克勤克儉,分毫也不肯浪費,終其一生,餘下一大筆家產,或放高利貸,或私自保管,一旦臨命終時,來不及處理財物,或被充公,或被吞沒,枉費自己一生辛勞,終無所得。有些人則拚死拚活,賺錢置產,給子女留下一筆龐大的遺產,可是當他死後,子女或為分財動武,或吃喝嫖賭,揮霍殆盡,絲毫沒有體諒父母生前的勞苦。因此有人說:留給子女最好的財產,不是金銀財寶,也不是洋房汽車,而是道德學問與技能修養。所以說,錢財是身外之物,不能擁為己有,也不必為兒孫徒作馬牛。那麼,財物應如何處理呢?佛法說:「萬般帶不去,惟有業隨身。」財物不能帶走分文,但是業力卻絲毫不爽。因此,我們可以利用財物多行佈施,廣結善緣,修路造橋,救濟貧困,或捐獻慈善機關,或設置獎助學金,「取之於十方,用之於十方」,竭盡物用,則其所得功德,或能得生善處,或能蔭庇子孫,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