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或稱《大本涅槃經》,或《大涅槃經》,是宣說如來常住、涅槃常樂我淨、眾生悉有佛性乃至闡提成佛等義的經典。漢譯本作四十卷,北涼曇無讖譯。經錄家列為大乘五大部經之一。

  此經最早傳入中國的部分,相傳即後漢支婁迦讖所譯的《梵般泥洹經》二卷(《出三藏記集》作《胡般泥洹經》一卷),但其經早佚。其次曹魏安法賢譯有《大般涅槃經》二卷,《歷代三寶紀》據竺道祖錄說它是"略大本前數品";又吳支謙譯有《大般泥洹經》二卷,同記也說是"略大本序分、《哀嘆品》為二卷,後三紙小異"。這兩部經早於涼譯大本前闕佚,費氏既未及見,所云內容,也難可信。至東晉時,高僧法顯於摩竭提國巴連弗邑,得到該地優婆塞伽羅(一作羅汰私婆迷,見《法顯傳》)寫贈的《大本涅槃》前分的梵本,歸至建康道場寺,於義熙十三年(417)與梵僧佛陀跋陀羅譯出為六卷 (或作十卷),名《大般泥洹經》,或稱《方等大般泥洹經》。內容相當於《大般涅槃經》的前五品,為現存的此經的最早的異譯本。此後數年,即北涼玄始十年 (421)才有天竺三藏曇無讖因沮渠蒙遜之請,在姑臧出譯此經為三十六卷(後作四十卷),分作十三品:一、《壽命品》,二、《金剛身品》,三、《名字功德品》,四、《如來性品》,五、《一切大眾所問品》,六、《現病品》,七、《聖行品》,八、《梵行品》,九、《嬰兒行品》,十、《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十一、《師子吼菩薩品》,十二、《迦葉菩薩品》,十三、《憍陳如品》,即名《大般涅槃經》。

  此經的譯者曇無讖,原在天竺遇見白頭禪師,得到樹皮《大涅槃經》本而專業大乘,後來齎著此經的前分並《菩薩戒經》、《菩薩戒本》等梵本來至龜茲,因龜茲人多小乘學,不信《涅槃》,遂至敦煌(見《出三藏記集》卷十四《曇無讖傳》)。後因沮渠蒙遜於玄始十年攻入敦煌,迎讖同至姑臧,並請於同年十月出譯此經,時西河高僧慧嵩、道朗相與筆受助譯,翻成此經三十六卷(見《記集》卷十四《曇無讖傳》),一作四十卷(見未詳作者的《經記》)。關於此經梵本的來源,據《記集·曇無讖傳》:讖先攜來前分梵本十二卷譯出,又以經本品數不足,還至本國去尋求,嗣于于闐更得經本,回到姑臧續譯合成三十六卷。但另據《大涅槃經記》則說此經初十卷五品原本是智猛從天竺齎至高昌(據《記集·智猛傳》云得自天竺華氏城大婆羅門、名羅閱宗家,法顯先於其家得到一部),遜遣使往高昌取至,命讖譯出,第六品至十三品梵本,則在敦煌,由胡道人送來姑臧云云。以上兩說顯然有異。但考《智猛傳》,猛於元嘉元年(424)才由天竺出發東歸,這時曇無讖已譯出此經,其後讖又到處尋訪,或者又得到智猛本和敦煌本加以補訂,遂至補成為如經記所述的四十卷,也未可知。

  此經四十卷本於元嘉七年(430)由涼地傳至江南建業(見《三論游意義》),時宋京名僧慧嚴、慧觀等因它文言質樸而品數疏簡,遂共謝靈運加以修治,並依法顯譯六卷《泥洹經》增加品目:《壽命品》公出為《序》、《純陀》、《哀嘆》、《長壽》四品,又由原本《如來名品》分出為《四相》、《四依》、《邪正》、《四諦》、《四倒》、《如來性》、《文字》、《鳥喻》、《月喻》、《菩薩》十品,改為二十五品,三十六卷。世稱此為《南本涅槃經》,而以曇無讖原譯本稱為《北本涅槃經》。

  此經於六世紀間曾由漢譯本轉譯成突厥語。據《北齊書》卷二十《斛律羌舉傳》,北齊後主(565~576)命侍人劉世清作突厥語翻《涅槃經》,送突厥可汗。併命中書侍郎李德林為此作了一篇序言。

  此經的藏文譯本有二種:一名《大乘大涅槃經》,由勝友、智藏、天月從梵本譯出,相當於此經從初至《大眾所問》的前分五品。或法顯所譯的六卷《泥洹經》。另一名《大般涅槃經》,由王寶順、善慧、海軍從漢譯本重譯出,相當於此經全部四十卷和《大涅槃經》後分二卷。

  此經的梵文原本,據道朗《大涅槃經序》說:"梵本正文三萬五千偈,於此方言數減百萬言,今數出者一萬餘偈。"但《經記》則說是"梵本都二萬五千偈",又八世紀間義淨在印度親見此梵本經目,說:"其大數有二十五千頌,翻譯可成六十餘卷,檢其全部竟而不獲,但得初《大眾問品》一夾,有四千餘頌"(見《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上《會寧傳》)。又據由梵本譯出的藏譯本經後也說:"經文二萬五千頌,其中至《一切大眾所問品》竟,有三千九百偈頌。"由此可知此經原本似為二萬五千偈,又其中前分《大眾所問品》(相當於譯本前五品)約四千偈,一直到後世印度尚存有其本的。

  又此經的梵文斷片,有日本高野山寶壽院藏有相當於《如來名品》第四之一的開始部分的梵文紙本一葉,現收載於《大正藏》本經的後面。又近世新疆出土的遺其中,有相當於《如來性品》第四之六末至之七初的梵文紙本一葉。此經的英文譯本,現存有比耳的譯本,1871年,比耳就此經卷十二、三十九兩卷加以翻譯,收載於他所編輯出版的《中國佛教經典集》中。

  此經的內容,分十三品。

  一、《壽命品》(卷一至三),說佛在拘尸那城阿利羅跋提河邊娑羅雙樹間,二月十五日臨涅槃時,宣告大眾:如有可疑,今可來問。那時眾生悲啼號哭,聲聞、菩薩四眾、天龍八部人非人等都來集會,奉請供養,佛只受優婆塞純陀的最後供養,並為說施食的果報。純陀請佛住世,佛為說法,並令他去再辦供養。大眾又哀請住世,佛也給以慰語,並告諸比丘:應受持大乘,自他安住解脫、法身、般若三法;又為宣說無常、苦、空、無我,了知常、樂、我、淨,離四顛倒。更為迦葉菩薩說佛身長壽的菩薩因行,以平等心視諸眾生,如來常住不變易法,世出世間的差別,涅槃即法性義,佛法僧三歸依處等。

  二、《金剛身品》(卷三),佛為迦葉宣說如來法身常住、金剛不壞,及成就無量微妙功德,並說成就此金剛身由於護持正法的因緣。

  三、《名字功德品》(卷三),更為宣說此《大般涅槃經》的名義和所具的功德等。

  四、《如來性品》(卷四至十),佛為迦葉先說開示大般涅槃的自正、正他、能隨問答、善解因緣義四義,這四義即是一義、空義。次說如來常住不變易義。又如來隨順世間神通變化,已於無量劫中成佛,更示現種種色相化眾。次說如來所說實無秘藏,只因聲聞少慧,為說半字九部經,迨機成熟,便說大乘毗伽羅論,即如來常住不變易說。次述大般涅槃百句解脫義,又四種人應持此經為世間依。及比丘當依法不依人等四依,佛說與魔說種種差別,眾生悉有佛性,九部經中未說犯不犯戒的區別。並分別四聖諦法、四顛倒相、我與無我、三歸依處、如來秘藏、眾生皆有佛性、十四音字義、一切異法常無常等、佛性常住真實無變等義。乃至聞此經得菩提因,重罪眾生得滅諸惡,唯除一闡提。又此經是如來密語,唯有菩薩知其實義。更為文殊師利說佛性非"本有今無" 偈,又為迦葉說諸佛、菩薩、聲聞、緣覺同一佛性無差別等義。

  五、《一切大眾所問品》(卷十),佛受純陀最後供養,又以化身受大眾供養,為純陀說除一闡提、一切布施的功德;又為文殊說如來說法有餘、無餘之別;更為迦葉說無餘義,及此經所得的功德。更為此三人授記。佛自現身疾,右脅而臥。

  六、《現疾品》(卷十一),迦葉問佛:佛故現有病相?佛起跌坐,放大光明,廣為演說如來的秘藏,並說實無有病,大般涅槃是諸佛的甚深禪定。又三種人(謗大乘、五逆罪、一闡提)非聲、緣、菩薩所能治,有五種人(四果及辟支)於大乘涅槃有病行處,而非如來。

  七、《聖行品》(卷十一至十四),佛為迦葉說菩薩應修聖行、梵行、天行、嬰兒行、病行五種行。次即廣說菩薩的聖行,謂於大般涅槃聞思修行,護持淨戒,觀四念處、四聖諦、知四聖諦的上中二智。又為文殊說世諦、第一義諦、實諦及臨般涅槃而轉無上法輪的意義。又為迦葉說二十五三昧。為住無垢藏王菩薩說從牛出乳等五味相生,以形容佛說法次第增勝乃至說大般涅槃。迦葉稱讚此經並願舍身書寫流通,佛又為說過去世為雪山童子的為聞半偈而舍身的因緣。

  八、《梵行品》(卷十五至二十),廣說菩薩應修的梵行。先說菩薩住七善法,能具梵行。次說慈、悲、喜、舍四無量心的梵行,更說菩薩能得四無礙,名無所得。又重釋"本無今有"偈義,及說三乘、一乘、常、無常等義。又佛所說法,菩薩能知見覺,由於菩薩念佛、法、僧六念處等。次述阿闍世王歸佛的因緣,又佛也為一闡提說法,並為阿闍世王說應索心觀身二十事等,使發菩提心。以下說《天行品》"如《雜花》(即《華嚴經》) 說",遂不詳說。

  九、《嬰兒行品》(卷二十),說菩薩應修嬰兒行。謂如來不起(不起諸法相)、不住(不著一切諸法)、不來(身行不動搖)、不去(已到大般涅槃)、不語(雖為眾生演說諸法而實無所說),如嬰兒等。

  十、《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菩薩品》(卷二十一至二十六),佛為高貴德王菩薩說修行大般涅槃經得十事功德:第一功德得聞所不聞等五事,有不生生、不生不生、生不生、生生四句,乃至不到到、不聞聞等四句,及涅槃的體和因,一闡提也不斷佛性,如來常住、菩薩能永斷諸漏等。又菩薩觀四大、五陰、六入、六塵煩惱、修戒定慧解脫達於常樂我淨的經過,又不見佛性的涅槃和見佛性的大涅槃的區別,及大涅槃有八大自在、四大樂、四大淨等。次說第二功德得昔所不得等五事。第三功德舍世諦慈,得第一義諦慈。第四功德根深難傾拔等十事。第五功德諸根完具等五事。第六功德安住金剛三昧。第七功德得以親近善友等四法為大般涅槃的近因,並明涅槃的八相、六相、斷煩惱、化眾生、見佛性等義。第八功德斷除五陰、遠離五見、成就六念處、修習五定、守護菩提心、親近四無量心、信順一道大乘、心善解脫、慧善解脫等。第九功德成就信心等五事,並說一闡提斷善根而不斷佛性,能得菩提。第十功德修習三十七道品、入大涅槃的常樂我淨,為諸眾生分別解說大涅槃經,顯示佛性,信此經得入大涅槃等。

  十一、《師子吼菩薩品》(卷二十七至三十二),師子吼菩薩問佛性義,佛為宣說菩薩具足智慧、福德二種莊嚴即知佛性,佛性名第一義空,名智慧,名中道,名佛,名涅槃,及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義。次說菩薩具足成就十法,雖見佛性而不明瞭,佛見佛性明瞭的原因。又分別解說持戒破戒,佛性的因,眾生於佛性有退不退,菩薩修習三十二相的業因緣,眾生煩惱繫縛,修習戒定慧諸相,乃至於拘尸那城涅槃的原因,及莊嚴娑羅雙樹常樂我淨義,涅槃無十相名無相,修習定慧舍相能斷十相得無相,名大般涅槃,即得明瞭見於佛性。菩薩成就信心具足等十法,能明見涅槃無相。並說業有輕重,有定不定,及善惡果等,乃至身戒心慧修與不修的人所受業報的輕重差別。又眾生悉有佛性,但須修習無漏聖道才能得見;及菩薩以苦行等鍛煉,得不退心。又大涅槃經如大海,有八不思議,及如來示現胎生不受化身的意義。最後師子吼菩薩說偈讚佛。

  十二、《迦葉菩薩品》(卷三十三至三十八),佛為迦葉演說三子、三田等譬喻,譬說如來先教菩薩、次教聲聞、後教闡提,為菩薩說十二部經中微細義,為聲聞說淺近義,為一闡提說可生諸善等世間義,並述善星比丘的因緣故事,說一闡提尚未斷未來世善根,故得成菩提。又如來具知諸根力,為調伏諸眾生故,對於有智的不作二說,於無智的人作不定說,更列舉諸弟子眾所懷的四十種疑執的見解,一一加以解說摧破,而誡生決定想。並繼說斷善根人出入地獄的還生善根,及如來為眾生說法有四種答。佛性中道,非有非無,亦有亦無。十二部經或隨自意說、或隨他意說、或隨自他意說等。又如來說法為眾生故有七種語,次述恆河七眾生的譬喻,說明眾生悉有佛性,一闡提人必成菩提,四果、辟支必當成道;又眾生佛性常如虛空,非三世攝,遍一切處;又說煩惱因果乃至梵行、無常等十想。最後迦葉說偈讚佛。

  十三、《憍陳如品》(卷三十九至四十),佛為憍陳如說五蘊無常乃至非寂靜,五蘊滅可得解脫常住乃至涅槃寂靜,知道這個道理名具足沙門婆羅門法。這時有諸外道聽聞此說,與阿闍世王同來佛處問難,婆羅門闍提首那、梵志阿私吒、先尼、迦葉、富那、清靜、犢子、納衣、婆羅門弘廣等次發問,佛一一為之說法解答,令得正果。其時阿難在娑羅林外為魔所撓,佛讚阿難為多聞藏,具八善法,能持十二部經,令文殊攝歸阿難,並令與梵志須跋陀同來見佛,佛度須跋陀得阿羅漢果,大眾皆得法益。

  此經義理豐富而精至,其內容要點,即為針對灰身滅智的小乘涅槃說,而闡述佛身常住不滅,及常樂我淨義。又不同於大乘中的三乘五姓說,而顯示眾生悉有佛性,一闡提和聲聞、辟支都當得成大覺義;並廣說與涅槃有關的一切菩薩法義。因之此經可稱為大乘佛教的極談。

  但部派佛教中的大眾部義與此經頗有契合之處。如此經說:"一切人中天上地及虛空壽命大河,悉入如來壽命海中,是故如來壽命無量。"(卷三《壽命品》)這就同於大眾部的"諸佛壽量無邊際"(見《異部宗輪論》,以下同)義;又說:"如來身者是常住身、不可壞身、金剛之身,……不生不滅、不習不修、無量無邊。"(同卷《金剛身品》)即同於大眾部的"如來色身實無邊際"義;又說:"佛性亦爾,煩惱覆故,眾生不見。"(卷八《如來性品》)即同大眾部的"心性本淨,客塵煩惱之所雜染"義;又說:"佛以一音說一切法,彼此異類各自得解,各各嘆言,如來今日為我說法。"(卷十《如來性品》)即同於大眾部的"佛以一音說一切法"義;又說:"菩薩摩訶薩為眾生故,雖在地獄受諸苦惱,如三禪樂。"(卷十八《梵行品》)即同於大眾部的"菩薩為欲饒益有情,願生惡趣"義;又說:"菩薩摩訶薩當以苦行自試其心,……雖受如是無利益苦,然不退於菩提之心。"(卷三十二《師子吼品》),即同於大眾部的"苦能引道"義。

  此經與《般若經》也非常接近,如卷八《如來性品》引《般若經》說:"如我(佛自稱)先於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說我與無我無有二相。"又經中說:"從方等經出般若波羅蜜,從般若波羅蜜出大涅槃。"(卷十四《聖行品》)又說:"諸佛世尊從六波羅蜜,三十七品十一空來,至大涅槃。"(卷十七《梵行品》)又說:"佛性者名第一義空。"(卷二十七《師子吼品》)均顯示此經和《般若經》義相聯的關係。

  此經還顯示了與《法華經》的一致思想,如卷九《如來性品》說:"是經(《大般涅槃經》)出世,如彼果實,多所利益安樂一切,能令眾生見於佛性,如《法華》中八千聲聞得受記莂,成大果實。"又《法華經》的"會三歸一"的思想在此經中也非常顯著,如卷五《如來性品》說:"一切菩薩、聲聞、緣覺,未來之世皆當歸於大般涅槃,譬如眾流,歸於大海。"又卷十七《梵行品》說:"是三乘之法,說言一乘;一乘之法,隨宜說三。" 此經於《華嚴經》說也數數引用,如卷十八《梵行品》說:"諸佛菩薩修習是施,……廣說如《雜花經》。"又卷二十一《高貴德王菩薩品》說:"尸羅尸羅波羅蜜,乃至般若般若波羅蜜,如《佛雜華經》中廣說。"又卷二十將說《天行品》時,即云:"《天行品》者如《雜花》說。"因之此經與《華嚴經》義也相當接近。

  由於此經暢演大乘,議論宏辟,精義迭宣,因而從開始譯出以來,即在中國佛教界發生重大的影響。即在五世紀間,曇無讖譯出經時,這一常樂我淨、乃至闡提成佛的學說出現,使當時參加譯場的"道俗數百人,疑難縱橫",而曇無讖"臨機釋滯,未嘗留礙"。又此經傳入宋地以前,高僧道生看見了法顯所譯的六卷《泥洹經》,就理解到一闡提人可能成佛,而發表闡提成佛說,給江南佛教界以震動。其後梁譯大本傳到宋京,果如道生所說。當時竟至有"生公說法頑石點頭、僧嵩非難因而舌爛"的傳說,這都反映出此經震動其時佛教界而獲得重視的情形。另在涼州方面,曾經親助曇無讖譯此經典的河西道朗撰制了經序,並著《涅槃義疏》,釋佛性義,為以後諸師講說此經所依據。又同時筆受者智嵩也著有《涅槃義記》,並在涼地講授,辯論深義。此經傳入建業後,更經慧嚴、慧觀、謝靈運等加以再治,稱為南本,遂在南北各地弘傳更廣。

  從宋初以來,江南名匠均盛行講述。其中僧宗一生講授此經百遍,寶林、慧靜、僧銳、法瑤等並各製義疏。至梁代此經的弘傳更為殷盛,梁武帝肖衍併命寶亮總集此經諸家注撰成《集解》七十二卷,又自講此經並製成《涅槃講疏》,曾以致送於扶南國(今柬埔寨,參照《佛祖統紀》卷三十七)。另以此經《義疏》贈百濟國(《梁書》卷五十四)。蕭衍並依此經《四相品》(據南本,即北本《如來性品》部分),自撰斷酒肉文,又廣集僧尼於華林殿前,令光宅寺法雲宣講立制。另在中國北方,此經的傳持講述也頗盛。北齊後主令譯此經為突厥語,遺贈突厥可汗,即當時此經盛行弘傳所影響。

  隋代義學高僧如慧遠、靈潤、道洪、行等、吉藏諸德,對於此經均盛行講述。隋王朝更於開皇十六年(596)立涅槃眾,先後以法總、童真、善胄為涅槃眾主,領眾轉讀此經並開講。又其時行等一生講述此經至百遍,靈潤講至七十遍,道洪講至八十七遍。高僧智顗並依據此經立五時教判,又廣泛運用此經中的法義名相,開顯天台一宗的教義。其後章安灌頂又以天台宗義疏釋此經,盛為後世學人所傳習。唐代以來天台學者如玄朗、湛然、道暹、行滿乃至宋智圓、元必才等,都對此經鑽研講習,或制述章疏,給予後世以相續的影響。

  古來學者在研究講習中,對於此經文義的章段分剖,最早有"河西五門"說,即涼州僧朗以:一、今昔接引有緣門(卷一至二)。二、略廣門(卷三至十)。三、涅槃行門(卷十一至二十)。四、喜薩功德門(卷二十一至二十六)。五、不可思議中道佛性門(卷二十七至四十)。五門概括全經的文旨(見灌頂《疏》卷一),為初期諸師講習此經的指南。其後隨此經在南朝的盛行,又有梁武帝蕭衍的"兩段"(中前 中後)說,開善寺智藏的" 二分"(序分、正宗分)說,光宅寺法雲的"三分"(序、正、流通)說等。至六世紀間,因元魏達摩菩提傳譯出了印度婆藪槃豆(世親)的《涅槃論》的"七分" 說,即:一、不思議神通反示分(《序品》,見南本,以下同),二、成就種性遣執分(《純陀》、《哀嘆》二品),三、正法實義分(《長壽品》至《大眾問品》),四、方便修成分(《現病品》至《高貴德王品》),五、離諸放逸入證分(《師子吼品》),六、慈光善巧住持分(《迦葉品》),七、顯相分(《憍陳如品》),七分聘攝經義(見本論),為北方地論學者講述此經所依用。另在江南又有山門法朗的"興皇八門"說(一、引接今昔有緣門、二、破疑除執門、三、略廣門、四、行門、五、位門、六、行中道門、七、方便用門、八、邪正不二門),為其時三論學者所憑藉。但於後世傳播較廣的,則為章安灌頂的"五門分科"說,即:一、召請涅槃眾(《序品》),二、開演涅槃施(《純陀品》至《大眾問品》),三、示現涅槃行(《現病品》至《高貴德王品》),四、問答涅槃義(《師子吼品》),五、折攝涅槃用(《迦葉品》、《憍陳如品》)。五門分攝全經始終文義,廣為後來學人所依據。

  由於此經宣說半滿二字、牛乳五味等形容佛所說法的深淺先後,因而啟發了此土學人對釋迦教相判釋的施設。最初是道場寺慧觀立頓、漸、不定三教(一說頓、漸二教),以此經為漸教中最高的第五時常住教;齊僧柔、慧次、梁法雲、智藏皆宗此說。隨後虎丘笈師在這三教的基礎上,於漸教中立三時教,宗愛立四時教,均以此經當於最後時的常住教。另在北地,慧光立四宗,以此經為第四常住宗。至隋天台智顗依此經《聖行品》義立五時教,以此經為第五時教,味當醍醐;又立四教,以此經為非頓非漸非秘密非不定而追說追泯的圓教。因而此經在中國佛教流傳史上,均被認為佛陀最後最高的教說。

  關於此經的疏釋,現存有印度世親造的《涅槃論》一卷(元魏達摩菩提譯),《涅槃經本有今無偈論》一卷(陳真諦譯),中土梁寶亮等撰的《大般涅槃經集解》七十一卷,隋慧遠撰的《義記》十卷,吉藏撰的《游意》一卷,灌頂撰的《玄義》二卷、《疏》三十三卷,唐法寶撰的《略疏》十五卷,道暹撰的《玄義文句》二卷、《疏私記》九卷,行滿撰的《疏私記》十二卷,宋智圓撰的《治定疏科》十卷,《玄義發源機要》四卷,《疏三德指歸》二十卷,清淨挺撰的《末句偈》一卷,新羅元曉撰的《宗要》一卷等。

  已佚的此經註疏,尚有隋吉藏撰的《疏》二十卷,唐行滿撰的《音義》一卷,元皓撰的《天台注》及《科文》十卷,慧沼撰的《義記》十卷、《科文》一卷,義寂撰的《義記》五卷、《綱目》二卷,新羅憬興撰的《述讚》十四卷,《料簡》一卷,太賢撰的《古跡記》八卷,極太撰的《疏》六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