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編纂法數的較多,先有《諸乘法數》,亦名《賢首法數》,十一卷,明行深集。以華嚴宗的見地,編纂各宗所用法數,從一心起到八萬四千法門止,凡二千一百餘目,概記明出處,間亦引用外書名數解釋。從洪武十七年(1384)起開始編纂,二十年(1387)撰成。《教乘法數》的編集是以天台宗義為主,與《賢首法數》相對待。在這以外又有一如等集註的《大明三藏法數》五十卷,引據各書,解釋很詳。這以後寂照又以《大明三藏法數》為主,糅集其他各種法數而重編《大藏法數》共七十卷。
佛法傳入中國後,至明代已一千三百餘年,歷代所翻譯的經論律三藏和此土撰述,編入大藏經的,不下六千卷之多。而其間名相紛繁,初學者不易了解。從前雖有《藏乘法數》和《諸乘法數》等書,但大都簡陋,學者仍感不足。圓瀞有見於此,才廣采「內典之文、旁及白氏」,「詳加訂定、續入而匯次之」,從「一心」開始到「八萬四千法門」終止。所有名相多為常見者,因此不註出處,不加註釋,只用簡單表解,使學者不勞窮討,一目瞭然,用處頗大。
本書所收法數,共三千一百六十二目。
一法二百一十六目,二法四百六十六目,三法七百三十七目,四法五百一十六目,五法三百九十目,六法一百六十五目,七法一百零九目,八法一百一十三目,九法六十三目,十法二百零五目,十一法十目,十二法三十目,十三法六目,十四法四目,十五法三目,十六法十三目,十七法二目,十八法十三目,十九法一目,二十法十一目,二十二法一目,二十四法一目,二十五法六目,二十七法二目,二十八法五目,三十法二目,三十一法一目,三十二法五目,三十三法四目,三十四法一目,三十五法一目,三十六法二目,三十七法五目,三十八法一目,三十九法一目,四十法一目,四十一法一目,四十二法一目,四十八法二目,五十法三目,五十一法一目,五十二法二目,五十三法一目,五十七法一目,六十法一目,六十二法一目,六十四法一目,六十五法一目,七十五法一目,八十法二目,八十一法三目,八十八法二目,九十五法一目,九十八法一目,百法四目,百八法四目,百二十法二目,二百五十法一目,二百七十七法一目,三百五十法一目,四百四法一目,千二百五十法一目,三千法四目,一萬二千九百六十法一目,八萬法一目,八萬四千法三目。
此等法數,內容有多方面,雖以天台宗為主,也廣泛涉及其他如三論、法相、華嚴、禪、淨土、律、密各宗,乃至小乘外道、儒家以及世間學術等等。各項中重要條目,有關天台宗的如:天台九祖(卷二十九)、一心三智、一境三諦(卷八)、三觀(卷五)、圓教一心三觀、別教次第三觀(卷八)、三種止觀(卷六)、一妙三粗(卷一),二種三千、兩重總別(卷三)、天台四教、化儀四教、化法四教(卷十三)、四教四句、四教用觀(卷十二)、權實四句(卷十四)、八教(卷二十六)、五雙十德(卷二十)、十法界(卷三十一)、三千實相、三千妙境(卷四十)、三世間、三境(卷三)、法華、涅槃三義是同(卷十)。有關三論宗的如:中論二際(卷二)、三觀(卷五)、四不可說(卷十二)、無生四句、境觀四句(卷十四)。有關法相宗的如:慈恩三祖 (卷九)、大乘百法(卷四十)、五性宗(卷十七)、三性(卷五十一)、三無性(卷六)、三量(卷五)、三類境(卷六)、心法三變(卷八)、四緣(卷十一)、種子六義(卷二十三)、能熏四義、所熏四義(卷十四)、四智功用、四種涅槃(卷十二)。有關華嚴宗的如:華嚴七祖(卷二十六)、賢首五教(卷十九)、華嚴四科(卷十三)、賢首大小乘五宗(卷十九)、華嚴三無差別(卷六)、賢首三土(卷五)、賢首四種法界(卷十二)、華嚴六相(卷二十一)、華嚴法界三重觀門(卷七)、華嚴十玄門、華嚴十行觀(卷三十一)。有關禪宗的如:禪宗六祖(卷二十四)、禪宗五派、一花五葉(卷十九)、六祖回答(卷二十三)、雲門一字關(卷一)、雲門三句、臨濟三句、汾陽三句、汾陽三訣、黃龍三關、溈仰三種生、汾陽三師子、曹山三種墮(卷九)、汾陽四句、臨濟四偈、臨濟四料簡、臨濟四照用、臨濟四賓主、曹山四禁語(卷十五)、曹洞五位(卷十九)、浮山九帶(卷三十)、汾陽十智同真(卷三十四)、永明四料簡(卷十五)、南堂辯驗十門(卷三十四)。有關淨土宗的如:蓮社七祖(卷二十六)、蓮社十八賢(卷三十七)、東林影堂六事(卷二十四)、一佛淨土(卷一)、二土淨穢(卷三)、淨土二相、二種力生淨土(卷四)、三種淨業、三業真實(卷七)、修淨土方便有三、三種順菩提法、生淨土無三種過失(卷九)、法離四執(卷十四)、五因緣不退(卷十九)、人有五惑不求淨土(卷二十)、十種信心(卷三十二)、偏讚淨土七經(卷二十六)、十種無礙(卷三十二)。有關律宗的如:律有三名、持戒三心 (卷八)、四種常住、四分律(卷十三)、四戒(卷十一)、三戒(卷五)、五分戒律(卷十七)、出家二戒、在家二戒、制戒二意(卷四)、持律得五功德(卷二十)、制戒十益(卷三十三)、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二百七十七戒(卷四十)。有關密宗的如:瑜伽三祖(卷九)、佛三密(卷三)、五部教主(卷十七)、持咒須斷五事(卷十九)。有關聲聞乘的如:二種正法、二種獨覺(卷三)、有漏三種(卷八)、四識住(卷十一)、食竟說法有四事益(卷十六)、七方便位(卷二十五)。有關外道的如:合九十五種外道為十一(卷四十)、外道六師(卷二十四),外道四論(卷十一)、外道執四空為涅槃(卷十六)、外道計九種轉變論、外道計九物生世間(卷三十)、六苦行(卷二十二)。有關儒家的如:三綱、三統、三戒(卷三)、五運(卷十七)、周禮四官(卷十五)、周禮五禮、五教、五服、五經、洪範五福(卷十七)、六藝、詩經六義(卷二十一)、周禮六書、周禮六樂(卷二十二)、書經七政(卷二十五)、八卦(卷二十七),洪範九疇、論語九思 (卷二十九)、十翼(卷三十一)、孔門四科十哲(卷十六)。其他世間學術如翻譯四例(卷十四)、琮師翻譯八備(卷二十八)、琮師翻譯十條(卷三十二)、三支比量(卷六)、因明八義明量(卷二十七)、六離合釋(卷二十四)、唱導四宜(卷十四)、十事生病(卷三十二)、六氣治病(卷二十三)。
本書敘述中表現折衷思想非常濃厚,不僅三教合一,而且內外雜糅。如三宗名教條云:「一、儒,《元命苞》云:‘教者效也,上行下傚也。’二、釋,《四教義》云:‘說能詮理,化轉物心。’三、道,《老子》云:‘處無為事,行不言教。’」(卷七)三教無我條云:「一、儒,孔子以謙光之義,二、釋,佛觀五蘊皆空,三、道,老子以長而不宰。」(卷七)都是三教合一的例子。至於以五方配五色(卷十八)、二上二下(卷四)、四蛇性異諸方亦二(卷四)、五行配五方五時五星五常五戒(卷十七)等條,又參以陰陽術數家言,則是內外雜糅的例子。
另外本書對於一般的佛家名相大都用天台本宗教義來解釋。如釋二諦,便以天台教義「同歸一念」為真諦,「百界千如」 為俗諦(卷二)。如釋三身,便以四教義中之藏通二教為應身,別教為報身,圓教為法身(卷十二)。如釋四諦,便以藏教屬苦諦,通教屬集諦,別教屬滅諦,圓教屬道諦(卷十二)。如釋體用,便以理具三千為體,變造三千為用(卷三)。如釋心性,便以即理之事不變隨緣名心,即事之理隨緣不變名性(卷三)等,在這些上面可見本書撰述的意向。至於明代初葉(宣德前後)佛教徒一些見解,也都反映於本書上。如推原華嚴宗的始祖為著《起信論》的馬鳴等,就和舊說有所不同。又所載律宗項目,不出其世系傳承,這表示當時對律宗不予重視。
(田光烈)
上篇:悉曇字記 | 下篇:釋氏要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