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經皆有通別二序,在通序(又名證信序)裡,舉出六件事以資證明此經確乃佛親口所說,稱為「六成就」。例如金剛經之經首說:「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便具足了六成就:
  一、以如是為「信成就」,信者,阿難之信,阿難說此經為他如是我聞,以示自己之信順;
  二、以我聞為「聞成就」,即此經為阿難親耳所聞,並非輾轉傳聞的;
  三、以一時為「時成就」,即師資道合,機教相叩之時;
  四、以一佛字為「主成就」,即有說法之主;
  五、以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為「處成就」,即有說法的道場;
  六、以與比丘眾等為「眾成就」,即有聽經的大眾。又凡是講經法會,一定要有上述六種因緣才能成就,所以叫做「六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