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一切法執出者,亦有十二輩,云何十二。
  一、於生死計有出 如小乘人,迷於性起,隨諸妄見,說實有生死可出。
  二、於覺計出 如數論師,計因中有果出,亦於覺計有出法。
  三、於出者計出 如吠夜迦羅拏人,所說與來為對待,見有出法。
  四、於出法計出 如勝論師,計有去法可用,即見有出法。
  五、於出處計出 如玷牟留外道,計苦樂從自他四句中出。
  六、於宿生計出 如宿作外道,計苦樂之果,皆從往因,不須現緣,而自增長,此執從宿生出。
  七、於我慢計出 如我慢人,計現見萬法皆從我出,此執一切從我慢出。
  八、於性計出 如阿毗曇人,計木中有火性,從於火性,以成事火,此計法但依性出。
  九、於妄計中計出 如種種妄計人,各執所計為有果出。
  十、於想計出 如外道以想從大力鬼神持來,即計想從彼出。
 十一、於福德計出 如阿修羅外道,計福德從羅剎等來,即彼能出德福。
 十二、於世性計出 如迦毗羅人,計冥諦為世性,說一切法從世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