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所】我指自身;我所指身外之事物,執之為我所有,故有此名。《大智度論卷》三十一載:『我是一切諸煩惱根本,先著五眾為我,然後著外物為我所。』又執著有實我之妄情,稱為我見;執著僮僕、住宅等為我所屬之妄情,則稱我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