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現法受業中說。
二解 瑜伽六十卷十二頁云:略由三因緣故;成現法受業何等為三?一、田廣大故,二思廣大故,三相續清淨故;由五種相,田成廣大。一、從於一切有情第一利益安樂增上意樂住起。謂慈等至。二、從於一切有情第一將護他心住起。謂無諍等持。三、從第一寂靜涅槃樂相似聖住起。謂滅盡等至。四、已得一切不善不作律儀。謂預流果。五、極清淨相續究竟。謂阿羅漢、及佛為首大苾芻僧。如是名為田廣大性。若於是處、以深厚殷重清淨信心、舍清淨財;是名思廣大性。若前生中,於他所施衣服等物,由身語意,不為障礙;亦不思量與染污心。以無有障礙彼相續:當知是名相續清淨。若有於此三種因緣、一切具足;當知彼業、定現法受,亦於生受,亦於後受。若有興此相違三種因緣,起不善業;當知亦成定現法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