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門戒律中的「三聚淨戒」

《菩薩戒義疏》云三聚戒:「聚、集也,戒、禁戒。此三種戒,能攝一切大乘諸戒,故名三聚戒。」

《莊嚴論》云:「初律儀戒,以禁防為體,後攝善攝生二戒,以勤勇為體。」

一、攝律儀戒:攝律儀戒者,謂一切律儀,無不聚攝也。律、即法律,是禁止之義。儀,即儀式,是軌範之義。法苑珠林云:「攝律儀者,要惟有四。」

一者,不得為利養故自讚毀他。

二者,不得故慳不施前人。

三者,不得嗔心打罵眾生。

四者,不得謗大乘經典。

持此四法,無惡不離,故名攝律儀戒。

二、攝善法戒:攝善法戒者,所行之行,能行一切善法也。謂身口意所作善法,及聞思修三慧,佈施等六度之法,無不聚攝,故名攝善法戒。

三、攝眾生戒:攝眾生戒者,謂能攝受一切眾生也。能攝之行,即是慈、悲、喜、捨。

慈名愛念,能與眾生樂故。

悲名憐愍,能拔眾生苦故。

喜名慶喜,慶一切眾生離苦得樂故。

捨名無憎無愛,常念眾生同得無憎無愛故。

以此等法,攝諸眾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