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 adhigama,巴利語同。修習正法,如實體驗而悟入真理,稱為證;即以智慧契合於真理。依其所悟,能證得智慧之結果,稱為證果。或次第履行修行階段而證,稱為分證。與「教」、「行」併稱三法;與「教」、「行」、「信」併稱四法。 證,有契會真理而悟入之意,故有契證、證契、證會、證悟、證入等語詞。又證之境地,乃唯有自己體驗之意,故有己證、內證、自內證之稱。就能證而言,稱為證智、證知。對修因而言,稱為證得、證果。對教法或教道而言,則稱證法或證道。其他另有修證、教行證、教行信證等名稱。[俱舍論卷二十五、大乘起信論、勝鬘寶窟卷中末、大乘義章卷九] p6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