鱉謀猴肝失摯友

昔時,釋迦牟尼佛與一千二百五十位常隨大比丘眾,游化至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有一天,眾比丘聚會共相議論:「暴志比丘尼為了實踐遠大的志業而捨家、修行學道,歸命三寶。既歸命三寶,應當以佛為父,以法為母,以諸比丘眾為兄弟;既是為求道法才成為沙門,理應遵守修道人應該具備的道德、行為,去除貪瞋癡三毒垢染,奉侍佛、法及比丘僧,慈悲一切眾生,行四等心,方可得度彼岸。怎麼反而心懷惡念,謗佛、謗尊長,輕慢譭謗僧眾?未曾見聞如此之事,實在是令人疑怪。」

佛聽到這番對話,於是詢問比丘們:「諸位比丘在議論什麼?」眾比丘具實向佛稟白方才所議論之事。

這時,佛告訴諸比丘:「這位暴志比丘尼,不是只有今世譭謗如來,在每一世的輪迴轉生處,都是如此。

我憶及過去無數劫時,有一獼猴王,住在樹林裡,以食野果、飲泉水為生,他悲愍一切蜎飛蠕動及人類,發廣大心願欲度化一切眾生,使能解脫煩惱,至於無為。當時獼猴王與一隻鱉為知己之交,彼此相敬如至親,從不鬧彆扭。鱉經常到獼猴的住處,一起飲食、交談,談論正確的義理。

鱉的妻子見丈夫經常外出不在家,懷疑丈夫在外有淫蕩之事,於是盤問:‘你為何經常外出,去得如此慇勤?是否在外做放逸無道之事?’鱉回答:‘我與獼猴結為如至親般的情誼,獼猴聰明有智慧,又通曉義理,我每次外出都是去造訪獼猴,共同討論經法,聊一些快樂的事,未做放逸無道之事。’

鱉婦不信,認為事實必定不是如夫所講述,心起瞋惱,怨怪:‘必是獼猴誘惑我夫,才使我夫經常往來其住處。我應當設法殺除獼猴,這樣我夫才不會再經常外出。’

於是鱉婦假裝生病,臥床不起。她的丈夫在家精心照護她,用各種醫藥為她療治,不敢有所疏忽,但病情都沒有好轉。鱉婦告訴其夫:‘你何必這麼勞神勞力照料我,浪費醫藥?我病得很重,只有得到與你關係甚親的那個獼猴的肝,才能活命。’

鱉回答:‘獼猴是我如至親般的好友,獼猴有智慧,且通達義理,我們彼此寄身託命,相信彼此,怎麼能要我去取他的肝來救你的命?’鱉婦說:‘你我今生結為夫婦,夫妻共同一體,你不設法救妻子,反而一心為獼猴著想,實在是不合乎情理。’

鱉被妻子逼得沒辦法,只得去到獼猴處,跟獼猴說:‘我經常來到你的居所打擾,你從來沒有屈駕到我家,今日相請你到我家小食。’獼猴回答:‘我住陸地,你居水中,如何能去你家?’鱉回答:‘由我背負你,或是用你想要的方式也可以。’於是獼猴接受鱉的邀請。

當鱉背負著獼猴行到中途,鱉告訴獼猴:‘你想知道我請你到我家真正的原因嗎?實在是我婦病重,需要取你的肝服食,以除病活命。’獼猴一聽,立刻說:‘你怎麼不早說呢?我的肝掛在樹上,沒有帶在身邊。’於是催促鱉趕緊跟他一起回去取肝,然後再一起去鱉家。

獼猴一返回住處,立刻爬上樹,在樹上歡喜跳躍。鱉問道:‘你應當拿著你的肝,趕緊跟我回家,怎麼反而爬到樹上歡喜地跳躍,你這是為何緣故?’獼猴告訴鱉:‘天底下最愚蠢者,莫過於你!怎麼有可能將在身體內的肝掛在樹上?你我相處如同至親好友,互相寄身託命,如今你卻圖謀欲危害我命,從今以後,你我不要再相往來了。’」

佛告訴眾比丘:「當時的鱉婦就是今世的暴志比丘尼;而當時的鱉就是調達,獼猴王則是我的前身。」

大眾聽聞佛所開示的過去久遠宿因,都歡喜聞道。

典故摘自:《生經·卷一·佛說鱉獼猴經第十》

省思:

公案中,獼猴以智慧救了自己一命;鱉因為無知,又聽信其妻不合理的要求,而失去有智慧、通達義理的摯友。佛曾開示:「在家之人,有四種法,宜應修習。一者恭敬父母,盡心孝養;二者恆以善法,訓導妻子;三者愍念僮僕,知其有無;四者近善知識,遠離惡人。」親友間理應互相關愛與扶持,但遇事需有智慧判斷,或適當勸導,不能因為親情而做出不道德、損人又不利己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