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居士會認為:我沒有時間修行。因為我要去掙錢,等我掙了很多錢之後,就可以供養三寶,可以為佛教作貢獻。佛經裡說:對早期修行人來說,財產太多就是修大乘佛法的一個違緣。
所謂佛教,就是智慧和慈悲。慈悲和智慧不像衣食等商品,是不可能用錢去買賣交易的。雖然在家人應該為弘揚佛法出些錢,但這並不是最重要的事情。如果真正想為佛教作事情,就是要自己修行,之後盡量去傳播真正的佛法。除此之外,那些身前身後的浮雲名利都是無關緊要的。修行不是什麼神秘的東西,而是要實實在在地下工夫,這很重要。
雖然在家人需要養家餬口,但畢竟上班也就是八個小時,還是有剩餘時間可以由我們自己安排。想自欺欺人,自己給自己找藉口是沒有用的。在修行上面,一定要多投入,這樣才會有豐厚的回報。年輕時候就開始修行是最理想的,年紀大了以後,思維能力會衰退、體力也會減弱,就會感到心有餘而力不足了。
所以,佛經裡說:對早期修行人來說,財產太多就是修大乘佛法的一個違緣。華智仁波切在《大圓滿前行》中講:象天一樣高,象天人一樣美,象龍王一樣富有,實際全是無常的,不可靠的,只有修持正法才是真正有意義的。佛菩薩他們希望我們的是,只要生存沒有太大的困難,就一心一意去修行,竭盡全力地把握住自己的生死,這是我們目前的工作。
當然,如果對這些財產沒有任何執著,並能把財產用來利益眾生的話,則沒有問題,但一般修行不到位的凡夫不太可能沒有執著,所以,錢財對修行來說還是有一定的影響;如果還有執著的話,那就是錢財愈多,牽掛愈多,這就更是修行的阻礙了。
下面這個故事很有深意,有緣者仔細體悟:
從前,有個商人成為岡波巴(米拉日巴的法嗣)的信徒。這個商人告訴岡波巴,多年來他以買賣佛像、軸畫、佛經以及法器為生。他很明白這種行業不是佛陀勸告在家人應該做的「正命」(正確的行業)。所以,商人請問上師如何才能清淨自己積聚的惡業。他害怕因為這惡業妨礙他走上解脫開悟之道。
岡波巴勸他改行其他正當行業,等到賺的錢和現在一樣多了,再把所有的利潤用來建廟。
商人遵照上師的交待,幾年以後,他蓋了一座華麗的寺廟。但是在這段時間裡,商人因為要忙很多事,根本無暇祈禱或打坐。他很發愁,前去見岡波巴說:「法師尊者,現在我已清淨了我的業,但這座寺廟還需要很多佛經、佛像和唐卡來使寺廟莊嚴,才能成為人們能進行禮拜的真正聖殿。所以接下去要做的事情還很多,我沒有時間禪修。可是如果不禪修,在正道上怎麼進步呢?」
岡波巴回答:「你不用再裝飾寺廟,虔誠的人們自然會照料一切。如果你能透過大手印(究竟實相)的淨光,維持著即使哪怕一剎那的空性覺知,你所有的業與情感就能立刻淨化,自然不再需要費心地去積聚世間的善行,也不需要一味地尋求精神進步的虛幻徵兆。至於大手印之道,只要安住於自然與單純,覺知自己本具的佛性,那麼佛就在掌中。讓自己保持自在,超越為與無為的二分法,不要嘗試去完成或算計什麼事情,當事情過去時就讓它過去。讓自己的佛性展現,讓一切如其所然,這樣就可以享受一切。」
商人頓時明瞭佛性所在,因而開悟了。從此,他不再僅僅珍視雕刻的偶像。
也許上面這個故事還是顯得那麼高深沒看懂,對一般人來說還是覺得並不適用,那麼淺顯來說回到世間做生意需要注意哪些呢,在大圓滿前行中教導我們:
做生意也要注意,避免佔盡十種不善業!
比如,在銷售過程中,本來自己賣的是低劣商品,卻巧舌如簧地說:「我自己買進時,成本也是花了多少錢。先前某人說給怎樣的價,我都沒有賣。但如果你要,算了,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不賺錢了,賠一點也可以……」全是一派胡言,這就是妄語。
別人在進行交易時,自己如果也很想買,就謊稱這個物品不好,在買賣雙方之間製造不和,最終使自己得利,這是離間語。
口出不遜地說對方質量太次、數量不對,或因欠款不還而吵得天翻地覆等,這是惡語。不過也有公司規定:在接待客戶時,不能說惡語,態度要溫和。有些商場還要求:不能跟顧客吵架。所以,個別人雖然很想吵,嘴皮也一直在動,但還是盡量壓著。按照他們的規定,只要口中不說出來,心裡生嗔恨是不「犯戒」的。
毫無意義地評論價格太高,本來不想買也與對方討價還價等,屬於綺語。
想盡一切辦法欺騙別人,野心勃勃想把對方的財物據為己有,這是貪心。
希望他人一敗塗地,這是害心。生意人很容易起這種心,所謂「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一直想把別人吞下去。
殺羊、殺魚、殺雞等還有餐廳等做買賣,就是殺生。
可見,在經商的時候,十不善業除了邪見、邪淫以外,其他都已直接具足了。當然,間接也可具足這二者,比如為了談生意,踏入不正當的場所,這是邪淫;生意做久了,不好好聞思修行,自然就會詆毀因果、三寶,這就是邪見。如《大寶積經》云:「貪著他資財,數起於瞋恚,興種種邪見,是人趣惡道。」假如貪著別人的財產,數數生起嗔心及邪見,此人逐漸會毀壞自己的道心,將來定會墮入惡趣。
除了造不善業之外,做生意如果經營不順利,還會傾家蕩產,使大家深感痛苦,最終損人害己,甚至落得個餓死的下場。如果搞得好,生意稍有起色,那不論賺了多少也不知足,一直貪得無厭,就算是財產與多聞天子不相上下,也仍舊興致勃勃從事罪大惡極的經商。現在許多人都是這樣,即使擁有幾千萬、幾億,但還是不斷在投資,一輩子既沒為社會做什麼事,也沒享受過一天的快樂。到頭來,就這樣在忙忙碌碌、散散亂亂中,壽命已經到了盡頭。由於畢生沒有行持過善法,每天都大吃大喝,殺害了無量眾生,也欺騙了無量眾生,臨終時只能是手抓胸口,悲慘地墮入三惡趣。誠如《正法念處經》所言:「若人為惡貪,常覆其心者,恆入於地獄,及在餓鬼等。」
因此,有錢人的生活看似充滿歡歌笑語,但因為他們造的業太多了,這些快樂只是暫時的。要知道,凡是生意場上的人,總是懷揣惡念、居心叵測,心裡裝著各種陰謀詭計,像刀刃、矛尖、針尖一樣與人針鋒相對,特別惡毒。所以,有些做生意的人一旦出家,在很長時間中,恶心都轉不過來,即使身處於清淨的僧團,也還是用世間方法來對待僧眾,甚至對三寶的財產不懂取捨,完全背離了饒益他眾的菩提心,結果只能使無邊的惡業一增再增。
那麼,既然做生意的過患這麼大,或許有人會問:「出家人若為寺院弘法利生做些生意,在家人為了維持生活而經商,是否都不如法呢?」
這也不能一概而論。出家人做生意,若是為了利益眾生、護持僧眾,佛陀在《毗奈耶經》中有開許。《瑜伽師地論》講十一種利他事業時,也說過:「或是出家,便有營為衣缽等業;或是在家,便有無倒商估營農仕王等業。」出家人為了基本的衣食,可以做些生意;而在家人的話,依靠務農、經商、做官等維生,也是可以的,只要不特別顛倒就行。例如,你到批發市場進一些貨物,再拿到小賣部去賣,從中賺取利潤是很正常的。
還有,《雜阿含經》中也講得比較清楚:「始學功巧業,方便集財物,得彼財物已,當應作四分:一分自食用,二分營生業,餘一分藏密,以擬於貧乏。」一個人通過學習工巧技術,可將其作為一技之長來謀生,依靠這種方便積累財富後,應將賺來的錢分為四份:一份自己使用;兩份用於投資;最後一份儲存起來,以備不時之需。但現在許多人不懂這一點,賺了錢以後,自己不捨得用,又全部投資進去,最後連本錢都拿不回來。所以,大家應該學學佛陀的這個方法,比如你賺了四百萬時,其中一百萬自己使用,兩百萬作為運轉資金,還有一百萬就放著不動,一旦出現經濟危機、金融風暴,便可以用它來應急。
發願:四無量心
願諸眾生永具安樂及安樂因
願諸眾生永離眾苦及眾苦因
願諸眾生永具無苦之樂,吾心怡悅
願諸眾生遠離貪嗔之心,住平等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