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道品:
四念處:身、受、心、法念處。
四正勤:已生惡令斷滅、未生惡令不生、未生善令生起、已生善令增長。
四如意足:欲、勤、心、觀。
五根:信、進、念、定、慧根。
五力:信、進、念、定、慧力。
七菩提分:擇法、精進、喜、輕安、念、定、行捨。
八正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以上所述,在修道位中,依三十七道品而修習。三十七道品,亦名三十七菩提分。此三十七法,共順趣菩提故。道品即品類支分義。
四念處:
一身念處,二受念處,三心念處,四法念處,凡夫緣色蘊之身以為淨;受蘊之受以為樂;識蘊之心以為常;想行二蘊之法以為我。起此四種顛倒,而起貪愛。為治斯四倒,以能觀智力,觀身不淨,破淨倒;觀受是苦,破樂倒;觀心無常,破常倒;觀法無我,破我倒。此四念處,以意為體。身等四法是所觀境,慧是能觀。常觀此四法令心不妄 —— 念處。
四正勤:又作四正斷。
一、於已生惡令斷滅精勤修習;
二、於未生惡令不生精勤修習;
三、於未生善令生起精勤修習;
四、於已生善令增長精勤修習。
體一精勤,義用不同,分之為四。一心勤修名正勤,能除懈怠名正斷。
四如意足:
又作四神足。欲、精進、心、觀如意足。四念處修智慧,四正勤修精進。由精進故智慧增多,定力不足。此四種攝定,定慧均等,所願皆得故名如意足。欲謂希求,由欲力故引發定起。精進謂勤策,加功用行,引發定起。心者,一心正念,由心力故,引發定起。觀謂觀察,令心不馳散。謂神足者,神謂神通,妙用難測。足謂所依之義,依定力而發神通。四念處重於修觀,慧由觀得,非定生,所以修四神足之定,由定而發堅固之慧。
五根:
信、精進、念、定、慧。於三寶四諦以及因果事理,能深忍樂名為信。勇猛進修為精進。於境憶持為念。專注所緣為定。真智現前,破諸謬見為慧。此五法能生一切善法,能生聖道的根本,如樹有根,能生枝幹,故名為根。
五力:
即前五根的增長。信根增長能破諸疑惑。精進根增長能破身心懈怠。念根增長能破邪念。定根增長能破諸雜亂想。慧根增長能破諸惑。此五力能入聖道的主力。
七菩提分:
又作七覺支、七覺分。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捨。於境明記為念。以智慧觀察是非、善惡、真偽、染淨為擇法。堅持不懈,使擇法之覺慧成就為精進。於意適悅為喜。調暢身心為輕安。專注所緣為定。遠離沉掉,平等寂靜,捨棄染污為捨。擇法為慧體,精進、喜、輕安、捨為慧用,由慧堅固定力,定慧相應,便生正念。前所修未覺,八正道為已覺。此七法處中,從迷啟悟,由未覺而成覺。三十七道品都稱覺,而覺的自體在乎此七分,故獨稱覺。
八正道:又作八聖道。
一、正見,離邪倒分別,正確體見諸法之理性而不謬誤,此為八正道之主體。
二、正思惟,離邪分別,思四諦理,離諸雜念。
三、正語,修口善業,不作一切非理之語。起善思惟已,發起種種如法言論。
四、正業,離諸身過,除身之一切邪業,住清淨身正身。
五、正命,清淨的身口意三業,離五邪命。(五邪命是:一為利養故,詐現奇特。二為利養故,自說功德。三為利養故,佔相吉凶,為人說法。四為利養故,高聲現威,令人畏敬。五為利養故,稱得供養,以動人心。邪緣活命,名為邪命。)六、正精進,止惡修善,以上五法,勇猛精進相續無間。
七、正念,憶持正法,於真理明記不忘。
八、正定,住無漏清淨之禪定,離諸散亂。
此八法盡離邪非,故云正。又名聖道,聖者正也,與正理合故為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