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善業道經

馬鳴菩薩集

西天譯經三藏朝散大夫試鴻臚少卿宣梵大師賜紫沙門臣日稱等奉 詔譯

此十不善業道,體性是罪,若樂求佛道者,遠離彼過,當如是知。

何等為十?所謂身業三種,語業四種,意業三種。於是義中,今當解說。身三種者,殺生、不與取、欲邪行;語四種者,妄言、綺語、兩舌、惡語;意三種者,貪、瞋、邪見。

云何殺生?謂於有情率先見已,次審其名,決定欲殺,動身施作,斷其命根。如是五緣次第具足,成殺生罪,定感彼果。

云何不與取?謂於他物先窺覘已,而起審慮,決定欲取,動身所作,即盜其物。具足五緣,成不與取罪。

云何欲邪行?於此罪中而有四類,非處、非時、非分、非往。非處者,謂於諸佛菩薩經像、和尚闍梨、父母所止,或相隣近,皆所不應。非時者,謂於晝日,或偶月事,懷妊新產,彼不樂欲,及病惱等,或受淨住八關齋戒,皆非其宜。非分者,謂於面門及以非道,童男處女,自執持等,俱不應作。非往者,謂於他妻,及比丘尼、親族、異趣,及衒賣等,設自境界作非梵行,所不應理。如上當知。

云何妄語?謂於見物或他遺墜,審知是已,決定而取,彼若尋求起虛妄說,具是五緣,成妄語罪。

云何綺語?謂於他人以染污心,增飾其非,對彼而說。

云何兩舌?於他所有隱密等事,以非理言,而作離間。

云何惡語?謂於貪慾和合事相,以雜染言厲聲而說。

云何名貪?於他財富及彼受用,起愛樂心,非理希望。

云何名瞋?謂於有情起忿恚心,而作損惱及捶打等。

云何邪見?謂無施等、無彼後世、無供養事、無佛世尊聲聞緣覺、無罪無福、無所作業、無所受報。

如《正法念處經》,及餘經說。此十不善業道是地獄因,於十善業道應當修學,則於惡趣永不墮落。

十不善業道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