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觀無量壽佛經疏卷第四

劉宋畺良耶舍 譯經

唐 沙門 善導 集記

○ 定善義

△從此已下,次解三輩散善一門之義。就此義中,即有其二:一、明三福以為正因,二、明九品以為正行。今言三福者,第一福,即是世俗善根。曾來未聞佛法,但自行孝養、仁、義、禮、智、信,故名世俗善也。第二福者,此名戒善。就此戒中,即有人、天、聲聞、菩薩等戒。其中或有具受不具受,或有具持不具持。但能迴向,盡得往生。第三福者,名為行善。此是發大乘心凡夫,自能行行,兼勸有緣,捨惡持心,回生淨土。又就此三福之中,或有一人單行世福,回亦得生。或有一人單行戒福,回亦得生。或有一人單行行福,回亦得生。或有一人行上二福,回亦得生。或有一人行下二福,回亦得生。或有一人具行三福,回亦得生。或有人等三福俱不行者,即名十惡邪見闡提人也。言九品者,至文當辨。應知。

今略料簡三福差別義意竟(三福經文在序文內)。

△十四、就上輩觀行善,文前總料簡,即為十一門:一者總明告命;二者辯定其位;三者總舉有緣之類;四者辯定三心以為正因;五者正明簡機堪與不堪;六者正明受法不同;七者正明修業時節延促有異;八者明回所修行,願生彌陀佛國;九者明臨命終時,聖來迎接不同,去時遲疾;十者明到彼華開遲疾不同;十一者明華開已後,得益有異。今此十一門義者,約對九品之文。就一一品中,皆有此十一,即為一百番義也。又此十一門義,就上輩文前總料簡亦得,或就中下輩文前各料簡亦得。又此義若以文來勘者,即有具不具。雖有隱顯,若據其道理悉皆合有。為此因緣,故須廣開顯出,欲令依行者,易解易識也。

上來雖有十一門不同,廣料簡上輩三品義意竟。

佛告阿難及韋提希:上品上生者,若有眾生願生彼國者,發三種心,即便往生。何等為三?一者至誠心,二者深心,三者迴向發願心。具三心者,必生彼國。復有三種眾生,當得往生。何等為三?一者慈心不殺,具諸戒行。二者讀誦大乘方等經典。三者修行六念。迴向發願,願生彼國。具此功德,一日乃至七日,即得往生。生彼國時,此人精進勇猛故,阿彌陀如來,與觀世音大勢至,無數化佛,百千比丘聲聞大眾,無量諸天,七寶宮殿,觀世音菩薩執金剛台,與大勢至菩薩,至行者前。阿彌陀佛,放大光明,照行者身,與諸菩薩,授手迎接。觀世音大勢至,與無量菩薩,讚歎行者,勸進其心。行者見已,歡喜踴躍,自見其身乘金剛台,隨從佛後,如彈指頃,往生彼國。生彼國已,見佛色身眾相具足,見諸菩薩色相具足。光明寶林,演說妙法。聞已即悟無生法忍。經須臾間,歷事諸佛,遍十方界,於諸佛前,次第受記。還至本國,得無量百千陀羅尼門。是名上品上生者。

次下先就上品上生位中,亦先舉,次辯,後結。即有其十一:

一、從「佛告阿難」已下,則雙標二意:一、明告命;二、明辯定其位。此即修學大乘上善凡夫人也。

二、從「若有眾生」下,至「即便往生」已來,正明總舉有緣之類。即有其四:一、明能信之人;二、明求願往生;三、明發心多少;四、明得生之益。

三、從「何等為三」下,至「必生彼國」已來,正明辯定三心以為正因。即有其二:一、明世尊隨機顯益,意密難知,非佛自問自征,無由得解;二、明如來還自答前三心之數。

經云:「一者、至誠心。」至者真,誠者實。欲明一切眾生身、口、意業所修解行,必須真實心中作。不得外現賢善精進之相,內懷虛假,貪瞋邪偽,奸詐百端,惡性難侵,事同蛇蠍。雖起三業,名為雜毒之善,亦名虛假之行,不名真實業也。若作如此安心起行者,縱使苦勵身心,日夜十二時,急走急作,如救頭燃者,總名雜毒之善。欲回此雜毒之行,求生彼佛淨土者,此必不可也。何以故?正由彼阿彌陀佛因中行菩薩行時,乃至一念、一剎那三業所修,乃是真實心中作。凡所施為趣求,亦皆真實。

又真實有二種:一者、自利真實;二者、利他真實。言自利真實者,復有二種:一者、真實心中制捨自他諸惡及穢國等。行住坐臥,想彼一切菩薩制捨諸惡,我亦如是也。二者、真實心中勤修自他凡聖等善。真實心中口業讚歎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又真實心中口業毀厭三界六道等自他依正二報苦惡之事。亦讚歎一切眾生三業所為善。若非善業者,敬而遠之,亦不隨喜也。又真實心中身業合掌禮敬、四事等供養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又真實心中身業輕慢厭捨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報。又真實心中意業思想、觀察、憶念彼阿彌陀佛及依正二報,如現目前。又真實心中意業輕賤厭捨此生死三界等自他依正二報。不善三業,必須真實心中捨。又若起善三業者,必須真實心中作。不簡內外明暗,皆須真實,故名至誠心。

「二者、深心。」言深心者,即是深信之心也。亦有二種:一者、決定深信自身現是罪惡生死凡夫。曠劫已來,常沒常流轉,無有出離之緣。二者、決定深信彼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攝受眾生,無疑無慮。乘彼願力,定得往生。又決定深信釋迦佛說此《觀經》三福九品、定散二善,證讚彼佛依正二報,使人欣慕。又決定深信《彌陀經》中十方恆沙諸佛證勸一切凡夫決定得生。

又深信者,仰願一切行者等,一心唯信佛語,不顧身命,決定依行。佛遣捨者即捨,佛遣行者即行,佛遣去處即去。是名隨順佛教,是名隨順佛意,是名隨順佛願,是名真佛弟子。

又一切行者,但能依此經深信行者,必不誤眾生也。何以故?佛是滿足大悲人故,實語故。除佛已還,智行未滿,在其學地,猶有正習二障未除,果願未圓。此等凡聖,縱使測量諸佛教意,未能決了。雖有平章,要須請佛證為定也。若稱佛意,即印可言「如是如是」。若不可佛意者,即言「汝等所說,是義不如是」。不印者,即同無記無利無益之語。佛印可者,即隨順佛之正教。

若佛所有言說,即是正教、正義、正行、正解、正業、正智。若多若少,總不問菩薩、人、天等,定其是非也。若佛所說,即是了教。菩薩等說,盡名不了教也。應知。是故今時仰勸一切有緣往生人等,唯可深信佛語,專注奉行。不可信用菩薩等不相應教,以為疑礙,抱惑自迷,廢失往生之大益也。

又深心深信者,決定建立自心,順教修行,永除疑錯。不為一切別解、別行、異學、異見、異執之所退失傾動也。

問曰:凡夫智淺,惑障處深,若逢解行不同人,多引經論來相妨難,證雲一切罪障凡夫不得往生者。云何對治彼難,成就信心,決定直進,不生怯退也?

答曰:若有人多引經論證云不生者,行者即報云:「仁者雖將經論來證噵不生,如我意者,決定不受汝破。何以故?然我亦不是不信,彼諸經論,盡皆仰信。然佛說彼經時,處別、時別、對機別、利益別。又說彼經時,即非說《觀經》《彌陀經》等時。然佛說教被機,大有不同。彼即通說人、天、菩薩之解行。今說《觀經》定散二善,唯為韋提及佛滅後五濁五苦等一切凡夫,證言得生。為此因緣,我今一心依此佛教,決定奉行。縱使汝等百千萬億噵不生者,唯增長成就我往生信心也。」

又行者更向說言:「仁者善聽,我今為汝更說決定信相。縱使羅漢、辟支、地前菩薩等,若一若多,乃至遍滿十方,皆引經論證言不生者,我亦不起一念疑心,唯增長成就我清淨信心。何以故?由佛語決定成就了義,不為一切所破壞故。」

又行者善聽,縱使初地已上,十地已來,若一若多,乃至遍滿十方,異口同音皆云:「釋迦佛指讚彌陀,毀呰三界六道,勸勵眾生專心念佛及修餘善,畢此一身後,必定生彼國者,此必虛妄,不可依信也。」我雖聞此等所說,亦不生一念疑心,唯增長成就我決定上上信心。何以故?乃由佛語真實決了義故。佛是實知、實解、實見、實證,非是疑惑心中語故。又不為一切菩薩異見異解之所破壞。若實是菩薩者,總不違佛教也。

又置此事。行者當知,縱使化佛報佛,若一若多,乃至遍滿十方,各各輝光吐舌遍覆十方,一一說言:「釋迦所說西方淨土,指讚勸發一切凡夫,專心念佛及修餘善,回願得生彼淨土者,此是虛妄,定無此事也。」我雖聞此等諸佛所說,畢竟不起一念疑退之心,畏不得生彼佛國也。何以故?一佛一切佛,所有知見、解行、證悟、果位、大悲等同,無少差別。是故一佛所制,即一切佛同制。如似前佛制斷殺生十惡等罪,畢竟不犯不行者,即名十善止行隨順六度之義。若有後佛出世,豈可改前十善令行十惡也?以此道理推驗,明知諸佛言行不相違失。故使釋迦指勸一切凡夫,盡此一身專念專修,捨命已後定生彼國者,即時十方諸佛悉皆同讚、同勸、同證。何以故?同體大悲故。

一佛所化,即是一切佛化。一切佛化,即是一佛所化。即《彌陀經》中說,釋迦讚歎極樂種種莊嚴。又勸一切凡夫,一日七日一心專念彌陀名號,定得往生。次下文雲,十方各有恆河沙等諸佛,同讚釋迦,能於五濁惡時、惡世界、惡眾生、惡見、惡煩惱、惡邪無信盛時,指讚彌陀名號,勸勵眾生稱念,必得往生,即其證也。

又十方佛等,恐畏眾生不信釋迦一佛所說,即共同心同時,各出舌相遍覆三千世界,說誠實言:「汝等眾生,皆應信是釋迦所說、所讚、所證。一切凡夫,不問罪福多少,時節久近,但能上盡百年,下至一日七日,一心專念彌陀名號,定得往生,必無疑也。」是故一佛所說,即一切佛同證成其事也。此名就人立信也。

次就行立信者,然行有二種:一者、正行;二者、雜行。言正行者,專依往生經行行者,是名正行。何者是也?一心專讀誦此《觀經》《彌陀經》《無量壽經》等。一心專注思想、觀察、憶念彼國二報莊嚴。若禮,即一心專禮彼佛。若口稱,即一心專稱彼佛。若讚歎供養,即一心專讚歎供養彼佛。是名為正。又就此正中,復有二種:一者、一心專念彌陀名號,行住坐臥,不問時節久近,念念不捨者,是名正定之業,順彼佛願故。若依禮誦等,即名為助業。除此正助二行已外,自餘諸善悉名雜行。若修前正助二行,心常親近憶念不斷,名為無間也。若行後雜行,即心常間斷,雖可迴向得生,總名疏雜之行也。故名深心。

「三者、迴向發願心。」言迴向發願心者,過去及以今生,身、口、意業所修世出世善根,及隨喜他一切凡聖身、口、意業所修世出世善根。以此自他所修善根,悉皆真實深信心中,迴向願生彼國。故名迴向發願心也。又迴向發願願生者,必須決定真實心中迴向發願,作得生想。此心深信,猶若金剛。不為一切異見異學別解別行人等之所動亂破壞。唯是決定一心,投正直進。不得聞彼人語,即有進退,心生怯弱,回顧落道,即失往生之大益也。

問曰:若有解行不同,邪雜人等,來相惑亂。或說種種疑難,噵不得往生。或云:「汝等眾生曠劫已來,及以今生,身、口、意業,於一切凡聖身上,具造十惡、五逆、四重、謗法、闡提、破戒、破見等罪,未能除盡。然此等之罪,係屬三界惡道。云何一生修福念佛即入彼無漏無生之國,永得證悟不退位也?」

答曰:諸佛教行,數越塵沙。稟識機緣,隨情非一。譬如世間人眼可見可信者,如明能破暗,空能含有,地能載養,水能生潤,火能成壞。如此等事,悉名待對之法。即目可見,千差萬別。何況佛法不思議之力,豈無種種益也?隨出一門者,即出一切煩惱門也。隨入一門者,即入一切解脫智慧門也。為此隨緣起行,各求解脫。汝何以乃將非有緣之要行,障惑於我?然我之所愛,即是我有緣之行,即非汝所求。汝之所愛,即是汝有緣之行,亦非我所求。是故各隨所樂而修其行者,必疾得解脫也。

行者當知,若欲學解,從凡至聖,乃至佛果,一切無礙,皆得學也。若欲學行者,必藉有緣之法,少用功勞,多得益也。

又白一切往生人等,今更為行者說一譬喻,守護信心,以防外邪異見之難。何者是也?譬如有人,欲向西行百千之裡。然於中路乃有二河,一是火河在南,二是水河在北。二河各闊百步,各深無底,南北無邊。正水火中間,有一白道,可闊四五寸許。此道從東岸至西岸,亦長百步。其水波浪交過濕道,其火焰亦來燒道。水火相交,常無休息。

此人既至空曠迥處,更無人民。多有群賊惡獸,見此人單獨,競來欲殺。此人怖死,直走向西。忽然見此大河,即自念言:「此河南北不見邊畔,中間現一白道,極是狹小。二岸相去雖近,何由可行?今日定死不疑。」

正欲倒回,群賊惡獸漸漸來逼。正欲南北避走,惡獸毒蟲競來向相。正欲向西尋道而去,復恐墮此水火二河。

當時惶怖,不復可言。即自思念:「我今回亦死,住亦死,去亦死。一種不免死者,我寧尋此道向前而去。既有此道,必應可度。」

作此念時,東岸忽聞人勸聲:「仁者!但決定尋此道行,必無死難。若住,即死。」

又西岸上有人喚言:「汝一心正念直來,我能護汝,總不畏墮於水火之難。」

此人既聞此遣彼喚,即自正當身心,決定尋道直進,不生疑怯退心。或行一分二分,東岸群賊等喚言:「仁者回來,此道險惡不得過,必死不疑。我等總無恶心相向。」

此人雖聞喚聲,亦不回顧,一心直進念道而行。須臾即到西岸,永離諸難,善友相見,慶樂無已。此是喻也。

次合喻者。言東岸者,即喻此娑婆之火宅也。言西岸者,即喻極樂寶國也。言群賊惡獸詐親者,即喻眾生六根、六識、六塵、五陰、四大也。言無人空迥澤者,即喻常隨惡友,不值真善知識也。言水火二河者,即喻眾生貪愛如水,瞋憎如火也。言中間白道四五寸者,即喻眾生貪瞋煩惱中,能生清淨願往生心也。乃由貪瞋強故,即喻如水火。善心微故,喻如白道。

又水波常濕道者,即喻愛心常起,能染污善心也。又火焰常燒道者,即喻瞋嫌之心,能燒功德之法財也。言人行道上直向西者,即喻回諸行業直向西方也。言東岸聞人聲勸遣尋道直西進者,即喻釋迦已滅,後人不見,猶有教法可尋,故喻之如聲也。言或行一分二分群賊等喚回者,即喻別解別行惡見人等,妄說見解迭相惑亂,及自造罪退失也。言西岸上有人喚者,即喻彌陀願意也。

言須臾到西岸善友相見喜者,即喻眾生久沉生死,曠劫輪迴,迷倒自纏,無由解脫。仰蒙釋迦發遣,指向西方。又藉彌陀悲心招喚。今信順二尊之意,不顧水火二河,念念無遺,乘彼願力之道,捨命已後,得生彼國,與佛相見,慶喜何極也。

又一切行者,行住坐臥,三業所修,無問晝夜時節,常作此解,常作此想,故名迴向發願心。又言迴向者,生彼國已,還起大悲,回入生死,教化眾生,亦名迴向也。

三心既具,無行不成。願行既成,若不生者,無有是處也。又此三心,亦通攝定善之義。應知。

四、從「復有三種眾生」已下,正明簡機,堪能奉法,依教修行。

五、從「何等為三」下,至「六念」已來,正明受法不同。即有其三:

一、明慈心不殺。然殺業有多種,或有口殺,或有身殺,或有心殺。言口殺者,處分許可,名為口殺。言身殺者,動身手等指授,名為身殺。言心殺者,思念方便計校等,名為心殺。

若論殺業,不簡四生,皆能招罪,障生淨土。但於一切生命起於慈心者,即是施一切眾生壽命安樂,亦是最上勝妙戒也。此即合上初福第三句雲「慈心不殺」也。即有止行二善,自不殺故名止善,教他不殺故名行善。自他初斷名止善,畢竟永除名行善。雖有止行二善,總結成慈下行也。

言「具諸戒行」者,若約人天二乘之器,即名小戒。若約大心大行之人,即名菩薩戒。此戒若以位約者,當此上輩三位者,即名菩薩戒。正由人位定,故自然轉成。即合上第二福戒行善根也。

二、明讀誦大乘者,此明眾生性習不同,持法各異。前第一人,但用修慈持戒為能。次第二人,唯將讀誦大乘為事。然戒即能持五乘三佛之機,法即薰成三賢十地萬行之智慧。若以德用來比校者,各有一能。即合上第三福第三句雲「讀誦大乘」也。

三、明修行六念者,所謂念佛、法、僧,念戒、捨、天等。此亦通合上第三福大乘之意義也。言念佛者,即專念阿彌陀佛口業功德、身業功德、意業功德。一切諸佛亦如是。又一心專念諸佛所證之法,並諸眷屬菩薩僧。又念諸佛之戒,及念過去諸佛、現在菩薩等,難作能作,難捨能捨,內捨外捨,內外捨。此等菩薩,但欲得法,不惜身財。行者等既念知此事,即須常作仰學前賢後聖捨身命意也。又念天者,即是念兜率天上住最後身一生補處菩薩功德。此等菩薩難行之行已過,三祇之劫已超,萬德之行已成,灌頂之位已證。行者等既念知已,即自思念:我身無始已來,共他同時發願,斷惡行菩薩道。他盡不惜身命,行道進位,因圓果熟證聖者,踰於大地微塵。然我尚是凡夫,乃至今日,虛然流浪,煩惱惡障,轉轉增多,福慧微微,若對重昏之臨明鏡也。忽思忖此事,不勝心驚悲嘆者哉。

六、從「迴向發願」已下,正明各各回前所修之業,向所求處。

七、從「具此功德」已下,正明修行時節延促。上盡一形,下至一日、一時、一念等。或從一念、十念,至一時、一日、一形。大意者,一發心已後,誓畢此生,無有退轉,唯以淨土為期。又言「具此功德」者,或一人具上二,或一人具下二,或一人三種盡具。或有人三種無分者,名作著人皮畜生,非名人也。又不問具三不具三,回盡得往生。應知。

八、從「生彼國時」下,至「往生彼國」已來,正明臨命終時,聖來迎接不同,去時遲疾。即有其十一:一、明標定所歸之國;二、明重顯其行,指出決定精進者,亦是校量功德強弱;三、明彌陀化主身自來赴;四、明觀音已下,更顯無數大眾等,皆從彌陀來迎行者;五、明寶宮隨眾;六、明蒙觀音、勢至共執金台至行者前;七、明彌陀放光照行者之身;八、明佛既舒光照及,即與化佛等同時授手;九、明既接升台,觀音等同聲讚勸行者之心;十、明自見乘台從佛;十一、正明去時遲疾。

九、從「生彼國」已者,正明金台到彼,更無華合之障。

十、從「見佛色身」下,至「陀羅尼門」已來,正明金台到後,得益不同。即有其三:一者、初聞妙法,即悟無生;二者、須臾歷事,次第受記;三者、還至本國,更證總持巨益。

十一、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十一句不同,廣解上品上生義竟。

上品中生者,不必受持讀誦方等經典,善解義趣,於第一義心不驚動,深信因果,不謗大乘。以此功德,迴向願求生極樂國。行此行者,命欲終時,阿彌陀佛,與觀世音大勢至,無量大眾,眷屬圍繞,持紫金台,至行者前,讚言:法子,汝行大乘,解第一義,是故我今來迎接汝。與千化佛一時授手。行者自見坐紫金台,合掌叉手,讚歎諸佛,如一念頃,即生彼國七寶池中。此紫金台,如大寶華,經宿則開。行者身作紫磨金色,足下亦有七寶蓮華。佛及菩薩,俱時放光,照行者身,目即開明。因前宿習,普聞眾聲,純說甚深第一義諦。即下金台,禮佛合掌,讚歎世尊。經於七日,應時即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不退轉。應時即能飛行遍(上二字麗本無)至十方,歷事諸佛,於諸佛所,修諸三昧,經一小劫,得無生忍,現前受記。是名上品中生者。

次就上品中生位中,亦先舉,次辯,後結。即有其八:

一、從「上品中生者」者,總舉位名,即是大乘次善凡夫人也。

二、從「不必受持」下,至「生極樂國」已來,正明第六、第七、第八門中,回所修業,定指西方。即有其四:一、明受法不定,或得讀誦,不得讀誦;二、明善解大乘空義,或聽聞諸法一切皆空,生死無為亦空,凡聖明暗亦空。世間六道、出世間三賢十聖等,若望其體性,畢竟不二,雖聞此說,其心坦然,不生疑滯也;三、明深信世出世苦樂二種因果,此等因果及諸道理,不生疑謗。若生疑謗,即不成福行。世間福報尚不可得,何況得生淨土?此即合第三福第二、第三句也;四、明回前所業,標指所歸。

三、從「行此行者」下,至「迎接汝」已來,正明彌陀與諸聖眾持台來應。即有其五:一、明行者命延不久;二、明彌陀與眾自來;三、明侍者持台至行者前;四、明佛與聖眾同聲讚歎,述本所修之業;五、明佛恐行者懷疑,故言我來迎汝。

四、從「與千化佛」下,至「七寶池中」已來,正明第九門中,眾聖授手,去時遲疾,即有其五:一、明彌陀與千化佛同時授手;二、明行者既蒙授手,即自見身已坐紫金之台;三、明既自見坐台,合掌仰讚彌陀等眾;四、明正去時遲疾;五、明到彼止住寶池之內。

五、從「此紫金台」已下,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時節不同。由行強故,上上即得金剛台。由行劣故,上中即得紫金台,生在寶池,經宿始開也。

六、從「佛及菩薩俱時放光」下,至「得不退轉」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不同,即有其五:一、明佛光照身;二、明行者既蒙照體,目即開明;三、明人中所習,到彼眾聲所彰,還聞其法;四、明既得眼開聞法,即下金台,親到佛邊,歌揚讚德;五、明經時七日,即得無生(無生二字應作不退)。言七日者,乃此間七日,不指彼國七日也。此間經於七日者,彼處即是一念須臾間也。應知。

七、從「應時即能飛至十方」下,至「現前受記」已來,正明他方得益。即有其五:一、明身至十方;二、明一一歷供諸佛;三、明修多三昧;四、明延時得忍;五、明一一佛邊現蒙受記。

八、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八句不同,廣解上品中生竟。

上品下生者,亦信因果,不謗大乘,但發無上道心。以此功德,迴向願求生極樂國。行者命欲終時,阿彌陀佛,及觀世音大勢至,與諸菩薩,持金蓮華,化作五百佛,來迎此人。五百化佛,一時授手,讚言:法子,汝今清淨,發無上道心,我來迎汝。見此事時,即自見身坐金蓮華,坐已華合,隨世尊後,即得往生七寶池中。一日一夜,蓮華乃開。七日之中,乃得見佛。雖見佛身,於眾相好,心不明瞭。於三七日後,乃了了見。聞眾音聲,皆演妙法。遊歷十方,供養諸佛。於諸佛前,聞甚深法。經三小劫,得百法明門,住歡喜地。是名上品下生者。是名上輩生想,名第十四觀。

次就上品下生位中,亦先舉,次辯,後結。即有其八:

一、從「上品下生者」者,總舉位名,即是大乘下善凡夫人也。

二、從「亦信因果」下,至「無上道心」已來,正明第六門中受法不同,即有其三:一、明所信因果不定,或信不信,故名為亦,或可亦同前深信也。又雖信不深,善心數退,惡法數起,此乃由不深信苦樂因果也。若深信生死苦者,罪業畢竟不重犯。若深信淨土無為樂者,善心一發永無退失也。二、明信雖間斷,於一切大乘不起疑謗。若起疑謗者,縱使千佛繞身,無由可救也。三、明已上諸善,似亦無功,唯發一念厭苦樂生諸佛境界,速滿菩薩大悲願行,還入生死普度眾生,故名無上道心也。此義第三福中已明竟。

三、從「以此功德」已下,正明第八門中回前正行向所求處。

四、從「行者命欲終時」下,至「七寶池中」已來,正明第九門中臨終聖來迎接,去時遲疾。即有其九:一、明命延不久;二、明彌陀與諸聖眾持金華來應;三、明化佛同時授手;四、明聖眾同聲等讚;五、明行者罪滅,故云清淨,述本所修,故云發無上道心;六、明行者雖睹靈儀,疑心恐不得往生,是故聖眾同聲告言,我來迎汝;七、明既蒙告及,即見自身已坐金華之上,籠籠而合;八、明隨佛身後一念即生;九、明到彼在寶池中。

五、從「一日一夜」已下,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時節不同。

六、從「七日之中」下,至「皆演妙法」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不同。

七、從「遊歷十方」下,至「住歡喜地」已來,正明他方得益,亦名後益也。

八、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八句不同,廣解上品下生竟。

贊云:

上輩上行上根人 求生淨土斷貪瞋

就行差別分三品 五門相續助三因

一日七日專精進 畢命乘台出六塵

慶哉難逢今得遇 永證無為法性身

(五門者,即禮拜,讚歎,作願,觀察,迴向也。三因即三福也)上來雖有三位不同,總解上輩一門之義竟。

△十五、就中輩觀行善,文前總料簡,即為十一門:一者、總明告命;二者、正明辯定其位;三者、正明總舉有緣之類;四者、正明辯定三心,以為正因;五者、正明簡機堪與不堪;六者、正明受法不同;七者、正明修業時節延促有異;八者、正明回所修行,願生彌陀佛國;九者、正明臨命終時,聖來迎接不同,去時遲疾;十者、正明到彼華開遲疾不同;十一者、正明華開已後,得益有異。上來雖有十一門不同,廣料簡中輩三品竟。

佛告阿難及韋提希:中品上生者,若有眾生,受持五戒,持八戒齋,修行諸戒,不造五逆,無眾過患。以此善根,迴向願求生於西方極樂世界。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比丘,眷屬圍繞,放金色光,至其人所,演說苦空無常無我,讚歎出家得離眾苦。行者見已,心大歡喜,自見己身坐蓮華台。長跪合掌,為佛作禮。未舉頭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蓮華尋開。當華敷時,聞眾音聲讚歎四諦,應時即得阿羅漢道。三明六通,具八解脫。是名中品上生者。

次就中品上生位中,亦先舉,次辯,後結。即有其八:

一、從「佛告阿難」已下,總明告命。

二、從「中品上生者」者,正明辯定其位,即是小乘根性上善凡夫人也。

三、從「若有眾生」下,至「無眾過患」已來,正明第五第、六門中受法不同,即有其四:一、明簡機堪與不堪;二、明受持小乘齋戒等;三、明小戒力微,不消五逆之罪;四、明雖持小戒等,不得有犯,設有餘愆,恆須改悔,必令清淨,此即合上第二戒善之福也。然修戒時,或是終身,或一年、一月、一日、一夜、一時等,此時亦不定,大意皆畢命為期,不得毀犯也。

四、從「以此善根迴向」已下,正明第八門中回所修業向所求處。

五、從「臨命終時」下,至「極樂世界」已來,正明第九門中終時,聖來迎接不同,去時遲疾,即有其六:一、明命延不久;二、明彌陀與比丘眾來,無有菩薩,由是小乘根性,還感小根之眾也;三、明佛放金光照行者身;四、明佛為說法,又讚出家離多眾苦、種種俗緣、家業王官、長征遠防等,今既出家,仰於四輩,萬事不憂,迥然自在,去住無障,為此得修道業,是故贊云離眾苦也。五、明行者既見聞已,不勝欣喜,即自見身已坐華台,低頭禮佛;六、明行者低頭在此,舉頭已在彼國也。

六、從「蓮華尋開」者,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遲疾不同。

七、從「當華敷時」下,至「八解脫」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不同,即有其三:一、明寶華尋發,此由戒行精強故也;二、明法音同讚四諦之德;三、明一得聞說四諦,即獲羅漢之果。言羅漢者,此雲無生,亦云無著。因亡故無生,果喪故無著。言三明者,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也。言八解脫者,內有色外觀色,一解脫。內無色外觀色,二解脫。不淨相,三解脫。四空,及滅盡,總成八也。

八、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八句不同,廣解中品上生竟。

中品中生者,若有眾生,若一日一夜持八戒齋,若一日一夜持沙彌戒,若一日一夜持具足戒,威儀無缺。以此功德,迴向願求生極樂國。戒香熏修,如此行者命欲終時,見阿彌陀佛,與諸眷屬,放金色光,持七寶蓮華,至行者前。行者自聞空中有聲,讚言:善男子,如汝善人,隨順三世諸佛教故,我來迎汝。行者自見坐蓮華上,蓮華即合,生於西方極樂世界,在寶池中。經於七日,蓮華乃敷。華既敷已,開目合掌,讚歎世尊。聞法歡喜,得須陀洹。經半劫已,成阿羅漢。是名中品中生者。

次就中品中生位中,亦先舉,次辯,後結。即有其七:

一、從「中品中生者」者,總舉行名,辯定其位,即是小乘下善凡夫人也。

二、從「若有眾生」下,至「威儀無缺」已來,正明第五、六、七門中,簡機、時分、受法等不同,即有其三:一、明受持八齋戒;二、明受持沙彌戒;三、明受持具足戒。此三品戒,皆同一日一夜,清淨無犯,乃至輕罪,如犯極重之過,三業威儀,不令有失也。此即合上第二福。應知。

三、從「以此功德」已下,正明回所修業向所求處。

四、從「戒香熏修」下,至「在寶池中」已來,正明第九門中行者終時,聖來迎接,去時遲疾,即有其八:一、明命延不久;二、明彌陀與諸比丘眾來;三、明佛放金光照行者身;四、明比丘持華來現;五、明行者自見聞空聲等讚;六、明佛讚言:「汝深信佛語,隨順無疑,故來迎汝」;七、明既蒙佛讚,即見自坐華座,坐已華合;八、明華既合已,即入西方寶池之內。

五、從「經於七日」已下,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時節不同。

六、從「華既敷已」下,至「成羅漢」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不同,即有其四:一、明華開見佛;二、明合掌讚佛;三、明聞法得於初果;四、明經半劫已,方成羅漢。

七、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中品中生竟。

中品下生者,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孝養父母,行世仁慈。此人命欲終時,遇善知識,為其廣說阿彌陀佛國土樂事,亦說法藏比丘四十八願。聞此事已,尋即命終,譬如壯士屈伸臂頃,即生西方極樂世界。經七日已,遇觀世音及大勢至,聞法歡喜,得須陀洹。過一小劫,成阿羅漢。是名中品下生者。是名中輩生想,名第十五觀。

次就中品下生位中,亦先舉,次辯,後結。即有其七:

一、「從中品下生者」者,正明總舉行名,辯定其位,即是世善上福凡夫人也。

二、從「若有善男子」下,至「行世仁慈」已來,正明第五、第六門中簡機受法不同,即有其四:一、明簡機;二、明孝養父母,奉順六親,即合上初福第一、第二句;三、明此人性調柔善,不簡自他,見物遭苦,起於慈敬;四、正明此品之人,不曾見聞佛法,亦不解悕求,但自行孝養也。應知。

三、從「此人命欲終時」下,至「四十八願」已來,正明第八門中臨終遇逢佛法時節分齊。

四、從「聞此事已」下,至「極樂世界」已來,正明第九門中得生之益,去時遲疾也。

五、從「經七日已」者,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不開為異。

六、從「遇觀世音」下,至「成羅漢」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不同,即有其三:一、明七日已後,得遇觀音大勢;二、明既逢二聖,得聞妙法,證於初果;三、明經一小劫已後,始成羅漢也。

七、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中品下生竟。

贊云:

中輩中行中根人 一日齋戒處金蓮

孝養父母教迴向 為說西方快樂因

佛與聲聞眾來取 直到彌陀華座邊

百寶華籠經七日 三品蓮開證小真

上來雖有三位不同,總解中輩一門之義竟。

△十六、就下輩觀善惡二行,文前料簡,即為十一門:一者、總明告命;二者、辯定其位;三者、總舉有緣之類;四者、辯定三心以為正因;五者、簡機堪與不堪;六者、明受苦樂二法不同;七者、明修業時節延促有異;八者、明回所修行向所求處;九者、明臨終時,聖來迎接不同,去時遲疾;十者、明到彼華開遲疾不同;十一者、明華開已後,得益有異。上來雖有十一門不同,總料簡下輩三位竟。

佛告阿難及韋提希:下品上生者,或有眾生,作眾惡業。雖不誹謗方等經典,如此愚人,多造惡法,無有慚愧。命欲終時,遇善知識,為說(說麗作讚)大乘十二部經首題名字。以聞如是諸經名故,除卻千劫極重惡業。智者復教合掌叉手,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除五十億劫生死之罪。爾時彼佛,即遣化佛,化觀世音,化大勢至,至行者前,讚言:善男子,以汝稱佛名故,諸罪消滅,我來迎汝。作是語已,行者即見化佛光明,遍滿其室。見已歡喜,即便命終,乘寶蓮華,隨化佛後,生寶池中。經七七日,蓮華乃敷。當華敷時,大悲觀世音菩薩,及大勢至菩薩,放大光明,住其人前,為說甚深十二部經。聞已信解,發無上道心。經十小劫,具百法明門,得入初地。是名下品上生者。(麗本有得聞佛名法名及聞僧名聞三寶名即得往生十八字在者字下與疏相符)次就下品上生位中,亦先舉,次辯,後結。即有其九:

一、從「佛告阿難」已下,正明告命。

二、從「下品上生者」者,正明辯定其位,即是造十惡輕罪凡夫人也。

三、從「或有眾生」下,至「無有慚愧」已來,正明第五門中簡機,舉出一生已來造惡輕重之相。即有其五:一、明總舉造惡之機;二、明造作眾惡;三、明雖作眾罪,於諸大乘不生誹謗;四、明重牒造惡之人,非智者之類也;五、明此等愚人,雖造眾罪,總不生愧心。

四、從「命欲終時」下,至「生死之罪」已來,正明造惡人等,臨終遇善聞法,即有其六:一、明命延不久;二、明忽遇往生善知識;三、明善人為讚眾經;四、明以聞經功力,除罪千劫;五、明智者轉教稱念彌陀之號;六、明以稱彌陀名故,除罪五百萬劫。

問曰:何故聞十二部經名,但除罪千劫,稱佛一聲,即除罪五百萬劫者,何意也?

答曰:造罪之人障重,加以死苦來逼。善人雖說多經,餐受之心浮散。由心散故,除罪稍輕。又佛名是一,即能攝散以住心。復教令正念稱名,由心重故,即能除罪多劫也。

五、從「爾時彼佛」下,至「生寶池中」已來,正明第九門中終時,化眾來迎,去時遲疾,即有其六:一、明行者正稱名時,彼彌陀即遣化眾應聲來現。二、明化眾既已身現,即同讚行人。三、明所聞化讚,但述稱佛之功,我來迎汝,不論聞經之事。然望佛願意者,唯勸正念稱名,往生義疾,不同雜散之業。如此經及諸部中,處處廣嘆,勸令稱名,將為要益也。應知。四、明既蒙化眾告及,即見光明遍室。五、明既蒙光照,報命尋終。六、明乘華從佛生寶池中。

六、從「經七七日」已下,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遲疾不同。

七、從「當華敷時」下,至「得入初地」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有異,即有其五:一、明觀音等先放神光;二、明身赴行者寶華之側;三、明為說前生所聞之教;四、明行者聞已,領解發心;五、明遠經多劫,證臨百法之位也。

八、從「是名」已下,總結。

九、從「得聞佛名」已下,重舉行者之益。非但念佛獨得往生,法僧通念,亦得去也。

上來雖有九句不同,廣解下品上生竟。

佛告阿難及韋提希:下品中生者,或有眾生,毀犯五戒八戒,及具足戒。如此愚人,偷僧祇物,盜現前僧物,不淨說法,無有慚愧,以諸惡業,而自莊嚴。如此罪人,以惡業故,應墮地獄。命欲終時,地獄眾火,一時俱至。遇善知識,以大慈悲,即為讚說阿彌陀佛十力威德,廣讚彼佛光明神力,亦讚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此人聞已,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地獄猛火,化為清涼風,吹諸天華。華上皆有化佛菩薩,迎接此人。如一念頃,即得往生。七寶池中蓮華之內,經於六劫。蓮華乃敷,觀世音,大勢至,以梵音聲,安慰彼人,為說大乘甚深經典。聞此法已,應時即發無上道心。是名下品中生者。

次就下品中生位中,亦先舉,次辯,後結。即有其七:

一、從「佛告阿難」已下,總明告命。

二、從「下品中生者」者,正明辯定其位,即是破戒次罪凡夫人也。

三、從「或有眾生」下,至「應墮地獄」已來,正明第五、第六門中簡機造業,即有其七:一、明總舉造惡之機;二、明多犯諸戒;三、明偷盜僧物;四、明邪命說法;五、明總無愧心;六、明兼造眾罪,內心發惡,外即身口為惡,既自身不善,又見者皆憎,故云「以諸惡業自莊嚴」也;七、明驗斯罪狀,定入地獄。

四、從「命欲終時」下,至「即得往生」已來,正明第九門中終時善惡來迎,即有其九:一、明罪人命延不久;二、明獄火來現;三、明正火現時,遇善知識;四、明善人為說彌陀功德;五、明罪人既聞彌陀名號,即除罪多劫;六、明既蒙罪滅,火變為風;七、明天華隨風來應,羅列目前;八、明化眾來迎;九、明去時遲疾。

五、從「七寶池中」下,至「六劫」已來,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時節不同。

六、從「蓮華乃敷」下,至「發無上道心」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有異,即有其三:一、明華既開已,觀音等梵聲安慰;二、明為說甚深妙典;三、明行者領解發心。

七、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下品中生竟。

佛告阿難及韋提希:下品下生者,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如此愚人,以惡業故,應墮惡道。經歷多劫,受苦無窮。如此愚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種種安慰。為說妙法,教令念佛。彼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彼佛者,應稱(麗本有歸命二字)無量壽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稱佛名故。於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命終之時,見金蓮華,猶如日輪,住其人前。如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於蓮華中,滿十二大劫,蓮華方開。觀世音,大勢至,以大悲音聲,為其廣說諸法(以上六字麗作即為其人廣說)實相,除滅罪法。聞已歡喜,應時即發菩提之心。是名下品下生者。是名下輩生想,名第十六觀。

次就下品下生位中,亦先舉,次辯,後結。即有其七:

一、從「佛告阿難」已下,總明告命。

二、從「下品下生者」者,正明辯定其位,即是具造五逆等重罪凡夫人也。

三、從「或有眾生」下,至「受苦無窮」已來,正明第五、第六門中簡機造惡輕重之相。即有其七:一、明造惡之機;二、明總舉不善之名;三、明簡罪輕重;四、明總結眾惡,非智人之業;五、明造惡既多,罪亦非輕;六、明非業不受其報,非因不受其果,因業既非是善,果報焉能不苦也;七、明造惡之因既具,酬報之劫未窮。

問曰:如四十八願中,唯除五逆、誹謗正法不得往生。今此《觀經》下品下生中,簡謗法攝五逆者,有何意也?

答曰:此義仰就抑止門中解。如四十八願中,除謗法五逆者。然此之二業,其障極重。眾生若造,直入阿鼻。歷劫周慞,無由可出。但如來恐其造斯二過,方便止言不得往生,亦不是不攝也。又下品下生中,取五逆除謗法者,其五逆已作,不可捨令流轉,還發大悲攝取往生。然謗法之罪未為,又止言若起謗法,即不得生。此就未造業而解也。若造,還攝得生。雖得生彼,華合經於多劫。此等罪人在華內時,有三種障:一者、不得見佛及諸聖眾;二者、不得聽聞正法;三者、不得歷事供養。除此已外,更無諸苦。經云猶如比丘入三禪之樂也。應知。雖在華中多劫不開,可不勝阿鼻地獄之中,長時永劫受諸苦痛也。此義就抑止門解竟。

四、從「如此愚人」下,至「極樂世界」已來,正明聞法念佛,得蒙現益。即有其十:一、明重牒造惡之人;二、明命延不久;三、明臨終遇善知識;四、明善人安慰教令念佛;五、明罪人死苦來逼,無由得念佛名;六、明善友知苦失念,轉教口稱彌陀名號;七、明念數多少,聲聲無間;八、明除罪多劫;九、明臨終正念,即有金華來應;十、明去時遲疾,直到所歸之國。

五、從「於蓮華中滿十二劫」已下,正明第十門中到彼華開遲疾不同。

六、從「觀音、大勢」下,至「發菩提心」已來,正明第十一門中華開已後得益有異。即有其三:一、明二聖為宣甚深妙法;二、明除罪歡喜;三、明復發勝心。

七、從「是名」已下,總結。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下品下生竟(印光曰:念是心中默念,稱是出聲朗念)。

贊云:

下輩下行下根人 十惡五逆等貪瞋

四重偷僧謗正法 未曾慚愧悔前愆

終時苦相如雲集 地獄猛火罪人前

忽遇往生善知識 急勸專稱彼佛名

化佛菩薩尋聲到 一念傾心入寶蓮

三華障重開多劫 於時始發菩提因

上來雖有三位不同,總解下輩一門之義竟。

前明十三觀以為定善,即是韋提致請,如來已答。後明三福九品名為散善,是佛自說。雖有定、散兩門有異,總解正宗分竟。

說是語時,韋提希與五百侍女,聞佛所說,應時即見極樂世界廣長之相。得見佛身,及二菩薩,心生歡喜,嘆未曾有。豁然大悟,逮無生忍。五百侍女,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願生彼國。世尊悉記,皆當往生,生彼國已,獲得諸佛現前三昧。無量諸天,發無上道心。

三、就得益分中,亦先舉,次辯,即有其七:

初、從「說是語時」者,正明總牒前文,生後得益之相。

二、從「韋提」已下,正明能聞法人。

三、從「應時即見極樂」已下,正明夫人等於上光台中見極樂之相。

四、從「得見佛身及二菩薩」已下,正明夫人於第七觀初見無量壽佛時,即得無生之益。

五、從「五百侍女」已下,正明睹斯勝相,各發無上之心,求生淨土。

六、從「世尊悉記」已下,正明侍女得蒙尊記,皆生彼國,即獲現前三昧。

七、從「無量諸天」已下,正明前厭苦緣中,釋梵護世諸天等,從佛王宮臨空聽法。或見釋迦毫光轉變;或見彌陀金色靈儀;或聞九品往生殊異;或聞定、散兩門俱攝;或聞善惡之行齊歸;或聞西方淨土對目非遠;或聞一生專精決志,永與生死分流。此等諸天,既聞如來廣說希奇之益,各發無上之心。斯乃佛是聖中之極,發語成經。凡惑之類蒙餐,能使聞之獲益。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得益分竟。

△四、次明流通分,於中有二:一、明王宮流通;二、明耆闍流通。

爾時阿難,即從座起,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此法之要,當云何受持?佛告阿難:此經名觀極樂國土,無量壽佛,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亦名淨除業障,生諸佛前。汝當受持,無令忘失。行此三昧者,現身得見無量壽佛,及二大士。若善男子及善女人,但聞佛名二菩薩名,除無量劫生死之罪,何況憶念?若念佛者,當知此人,則是人中分陀利華。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為其勝友。當坐道場,生諸佛家。佛告阿難:汝好持是語。持是語者,即是持無量壽佛名。佛說此語時,尊者目犍連,尊者阿難,及韋提希等,聞佛所說,皆大歡喜。

今先就王宮流通分中,即有其七:

一、從「爾時阿難」已下,正明請發之由。

二、從「佛告阿難」已下,正明如來雙標依正以立經名。又能依經起行,三障之雲自卷。答前初問「云何名此經」一句。

三、從「汝當受持」已下,答前後問「云何受持」一句。

四、從「行此三昧者」下,至「何況憶念」已來,正明比校顯勝,勸人奉行。即有其四:一、明總標定善,以立三昧之名;二、明依觀修行,即見三身之益;三、明重舉能行教之機;四、正明比校顯勝,但聞三身之號,尚滅多劫罪愆,何況正念歸依,而不獲證也?

五、從「若念佛者」下,至「生諸佛家」已來,正顯念佛三昧功能超絕,實非雜善得為比類。即有其五:一、明專念彌陀佛名;二、明指讚能念之人;三、明若能相續念佛者,此人甚為希有,更無物可以方之,故引分陀利華為喻。梵言分陀利,此雲好華,亦名妙好華,亦名希有華,亦名上上華,亦名最勝華,此華相傳白蓮華是。若念佛者,即是人中好人,人中妙好人,人中希有人,人中上上人,人中最勝人也。四、明專念彌陀名者,即觀音勢至常隨影護,亦如親友知識也。五、明今生既蒙此益,捨命即入諸佛之家,即淨土是也。到彼長時聞法,歷事供養,因圓果滿,道場之坐豈賒?

六、從「佛告阿難:汝好持是語」已下,正明付囑彌陀名號流通於遐代。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望佛本願,意在眾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七、從「佛說此語時」已下,正明能請能傳等,聞所未聞,見所未見,遇餐甘露,意躍無以自勝也。

上來雖有七句不同,廣解王宮流通分竟。

爾時世尊,足步虛空,還耆闍崛山。爾時阿難,廣為大眾說如上事。無量諸(諸麗作人)天龍(麗有神字)夜叉,聞佛所說,皆大歡喜,禮佛而退。

五、就耆闍會中,亦有其三:

一、從「爾時世尊」已下,明耆闍序分。

二、從「爾時阿難」已下,明耆闍正宗分。

三、從「無量諸天」已下,明耆闍流通分。

上來雖有三義不同,總明耆闍分竟。

初、從「如是我聞」下,至「云何見極樂世界」已來,明序分。

二、從「日觀」下,至「下品下生」已來,明正宗分。

三、從「說是語時」下,至「諸天發心」已來,明得益分。

四、從「爾時阿難」下,至「韋提等歡喜」已來,明王宮流通分。

五、從「爾時世尊」下,至「禮佛而退」已來,總明耆闍分。

上來雖有五分不同,總解《觀經》一部文義竟。

△竊以真宗叵遇,淨土之要難逢。欲使五趣齊生,是以勸聞於後代。但如來神力,轉變無方。隱顯隨機,王宮密化。於時耆闍聖眾,小智懷疑。佛後還山,弗窺委況。由是阿難為宣王宮之化、定散兩門,異眾因此同聞,莫不奉行而頂戴。

敬白一切有緣知識等,餘既是生死凡夫,智慧淺短。然佛教幽微,不敢輒生異解。遂即標心結願,請求靈驗,方可造心。南無歸命盡虛空遍法界一切三寶、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觀音、勢至、彼土諸菩薩大海眾,及一切莊嚴相等。某今欲出此《觀經》要義,楷定古今,若稱三世諸佛、釋迦佛、阿彌陀佛等大悲願意者,願於夢中得見如上所願一切境界諸相。

於佛像前結願已,日別誦《阿彌陀經》三遍,念阿彌陀佛三萬遍,至心發願。即於當夜,見西方空中,如上諸相境界,悉皆顯現。雜色寶山,百重千重;種種光明,下照於地,地如金色;中有諸佛菩薩,或坐或立,或語或默,或動身手,或住不動者。既見此相,合掌立觀,量久乃覺。覺已不勝欣喜,於即條錄義門。自此已後,每夜夢中,常有一僧而來指授,玄義科文既了,更不復見。

後時脫本竟已,復更至心,要期七日,日別誦《阿彌陀經》十遍,念阿彌陀佛三萬遍。初夜後夜,觀想彼佛國土莊嚴等相,誠心歸命,一如上法。當夜即見三具磑輪,道邊獨轉。忽有一人,乘白駱駝來前見勸:「師當努力,決定往生,莫作退轉。此界穢惡多苦,不勞貪樂。」答言:「大蒙賢者好心示誨。某畢命為期,不敢生於懈慢之心云云」。第二夜,見阿彌陀佛身真金色,在七寶樹下金蓮華上坐。十僧圍繞,亦各坐一寶樹下。佛樹上,乃有天衣掛繞。正面向西,合掌坐觀。第三夜,見兩幢杆,極大高顯,幢懸五色,道路縱橫,人觀無礙。既得此相已,即便休止,不至七日。

上來所有靈相者,本心為物,不為己身。既蒙此相,不敢隱藏。謹以申呈義後,被聞於末代。願使含靈聞之生信,有識睹者西歸。以此功德迴施眾生:悉發菩提心,慈心相向,佛眼相看,為菩提眷屬,作真善知識,同歸淨國,共成佛道。

此義已請證定竟,一句一字不可加減。欲寫者一如經法。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