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是法平等,無有高下」,這個法,是指什麼?如果是指世出世間一切法,那佛教和其它宗教都應包括在內,對嗎?如此那又何必一定要學佛?
大安法師答:這是《金剛經》的一句話,這兩句話很好。是法平等,無有高下,這個法是指什麼?它不是指一個具體的法。它從表像上來說,是指法界當中一切法,心法,色法都包含在裡面。但我們要考量,無論是我們的心法還是色法,它的體性是什麼?它的體性是無所有呀,是畢竟空呀。諸法現出的法相,我們講法性和法相,相都是緣生法,既然是緣生的,它就是沒有自性,就是空。那麼空就是無相,無相就是一相,一相就平等,一平等哪有高下呢。是從體性上去建立的。
所以如果我們學佛的人,都能把世間的一切法,都能作這個體性上平等的觀照,這就是佛知見,不二呀。那就能夠把我們的這個分別意識轉為平等性智,把前五識轉為成所作智,把第六識轉為妙觀察智呀。所以這不要在一個表相上去對比這個佛教和其它宗教在現相上的差異,他是從體性去說的。那麼體性上的一種平等的空性,然後借助它的緣生,它的因緣所顯現的情況,它在無分別當中又有分別。
那麼佛教和其它宗教,佛教是包含世間的善法,同時它指向的是終極的出世間法。佛為一大事因緣,出現在這個世間,是欲令眾生開示悟入佛的知見。佛的知見就是離念靈知,就切入到不二的平等空性裡面去。那如果其它宗教他也是這個目標,也是這個方法,那他也是佛法,是這樣的。所以我們一定要學佛,佛能夠解決生命當中最終極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