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吾」和「身」是完全不一樣的。所以我們要認知到,這個「吾」是可以轉生為身體的,但是這個身體是不可能跟這個「吾」等量齊觀的,它不是一回事的。
所以這個「吾」就是神識,「吾」就是主人。這個「身」,身體就是客,有時候叫「客塵煩惱」,是堅固妄想的產物。那麼這個客,這個「身」是不真實的,是虛幻的,是苦惱的,我們真正生命的價值是在主人這個地方,是在「吾」。這個「吾」——主人是無量劫以來長期存在的,是不生不滅的。這個客——身體是可以改形的,改變形狀的,轉變它的相貌的,一下子來,一下子走的。
改形易道,這個是生命的真相。我們即便行了五善,仁、義、禮、智、信,你下輩子轉了一個人身,改變面貌,你在世的父母子女相見都不認識啊。如果改變一個身體,改變成一個牛的身體、馬的身體,那更不認識啊,他會改變他的形象,用什麼來改變,就是這個「吾」。你這個身體造作的惡業,在這個「吾」——神識裡面的業力決定我們改什麼形,易什麼相。
那麼這個「吾」和「身」的關係進一步用比喻的方法來說,就好像我們要到遠方去,去遠方用什麼樣的工具呢?或者是乘船去,或者是坐轎子去,或者是騎馬去,或者是開著車去,你的旅行工具可以改變,但無論你是乘船、坐轎、躍馬、驅車,這個裡面的人不會改變,是你自己。所以這個船、車、轎、馬就是身體,乘船、車、轎、馬的就是「吾」。
再比如一個演員他要做戲,他在舞台上扮演的角色,或者扮演皇帝,穿上龍袍站在那裡,或者扮演大臣、官吏,或者扮演乞丐,他在舞台上的角色有種種改變,但是作為他自己本人,不會改變。你不能去高度認同這個角色,在台上你做皇帝,你在家裡你還端著皇帝的樣子嗎?你回家了你就是個丈夫,就是個父親了,他的角色在改變。所以帝王、官吏、乞兒這就是你的「身」,扮演這個帝王、官吏、乞丐的就是「吾」。
所以就從我們的身體來看,我們能夠看見東西、能夠聽到東西的是身體,身體見、聞、覺、知的功能。但是之所以能夠讓我們有能力見、聞、覺、知的是「吾」。大家都要注意了,比如我們現在能夠見、聞、覺、知,這是靈明不昧的「吾」。
如果我們這口氣不來,死了,死了之後,死了是什麼,就是我們的神識離開了。離開了,你的眼睛還能看嗎?你的耳朵還能聽嗎?所以在這裡一定要把它要看清楚,「吾」和「身」絕對是不一樣的。只有我們的身體有生有滅,有死亡,所以我們的眼睛從小比較明亮,到老了就昏花;這個耳朵青年階段比較靈敏,到了老年就閉塞了。
但是這個「吾」是沒有生死的,這點你看《楞嚴經》,有一個波斯匿王,曾經跟佛陀的一個討論——人有沒有輪迴的問題,佛用恆河水跟他來比喻,說你最早看到恆河水是什麼時候,他說三歲的時候看到恆河水,那你三歲看到恆河水,現在你已經六十歲了,三歲的時候你是嬰兒,十三歲的時候是青少年,到了中年你慢慢的人就越來越老了,到了六十歲皮膚都皺了,頭髮白了,牙齒搖動了。那麼你三歲時候到六十歲是不是有變化?身體有變化,但是你現在看恆河水,你身體的變化有皺紋,你見恆河水有沒有皺紋啊?
他說沒有皺紋,三歲看恆河水跟他六十歲看恆河水都一樣。那佛就指示,能夠受你變化的,你有皺紋的是會生滅的,但是沒有皺紋,不會變化的怎麼會受你的斷滅呢?就是不變的東西它就永遠存在,變的東西它會壞滅,從中來指示波斯匿王,你的「見性」是永恆的,是存在的。你的身體的皺紋遲早是要滅掉的,要死亡的。
《安士全書》在這裡也是談這個問題,你能夠看的那個眼睛會昏迷,但是能見的那個「見性」,它是不昏不衰的,不昏不衰的不順從變易,你能變易的身體順從斷滅,就會終結,談這個問題。所以就知道有智慧的人從其大體。
儒家也講「大人從其大體,小人從其小體」,這什麼意思呢?大體就是有智慧的人,大人,他能夠尊重生命當中最本質的東西就是這個「吾」,就是自性。在這裡面展開他對生命的尊重,展開他行為的這種規範。如果把這種「吾」,這種自性作為一個主人翁,那這個身體就是一個工具,為我所用的一種工具。
如果小人呢,就是沒有智慧的人,從其小體,從其小體就是把這個身體看作是至高無上的。當他把身體看成真實的,那對這個「吾」,對這個自性,往往他就認為不存在,邊緣化了,迷失了。迷失了這就是身見,這就是我執。這樣他就一切都被這個身體所用,為這個身體做奴才去了。身體要享樂、要賺錢,就這一生為他人嫁衣裳。這就是從其小體,為了這個身見的滿足,我們的主人翁昏睡了,為他做奴才了,去造作諸多的惡業了,這就是可憐憫者。
那麼這些可能我們聽過去還是覺得很生疏,由於我們從來都沒有接觸過這些道理,但是這是千真萬確的。我們人的生命,色、受、想、行、識,這種身體的虛幻相,以及我們的心也是攀緣之相,當下有不生不滅的自性。我們的生命去趨向這個不生不滅的真如自性,本覺妙明真心,這就是大人。
如果被這個身見所執,把這個不真實的東西認為是真實的,虛假的認為是不得了的主人翁,我們就完全成了小人。小人到哪去,小人的行為一定是沒有道德的。他為什麼沒有道德,因為他不能體認到這個心性本體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