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是很普遍的法門,無論是有知識的,無知識的;貧的富的,貴的賤的;都能攝受,都可以接引。但在接引之中,個人對於佛理的領略,卻有深淺不同,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例如普通一般人,只是對佛法有一種當然的信仰,對裡邊的理也不去深究。還有一種是由信仰而實行,對於念佛參禪,誦經,拜懺等;都很誠懇的。按學佛的真義來說,以這種人為最對。其次還有一種人,他對佛法的信仰力不很大,但他卻拿佛法作一種學術性質來研究,這種人以教育界的知識分子為最多。所以我在萬壽寺的時候,時常有些有知識的人去訪問。

有一天,去了兩個當地很有名的人;一個是於沖漢,是東北官銀號的經理;還有一位是姓關的,在海關當監督,是當地有名的才子。他兩個人和我並不認識,聽說萬壽寺辦學,請法師講經,所以特意來到這裡訪問一下。

關先生是旗人,大學畢業,專門研究哲學。普通大學裡面,在哲學部門裡,包括著很多的佛家思想,所以凡是專門研究哲學的人,大多對於普通佛經也都涉獵過,在閑談話的時候,隨便就說到「性」與「相」的問題上。他說:

「金剛經上說:‘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這個按普通現量境界來說,是有相的,佛為什麼說無相呢?這個有什麼憑據?」

「是的!你問的很有理。」我說:「佛法並不比任何一種宗教哲學;或一種主義。因為他們都是各出己見,獨樹一幟,所立的理論,肯定的絕對就是肯定;否定的也絕對就是否定,肯定與否定絕不能互相容攝。既不能互相容攝,在中間必有一種界分,有界分就有差別;有差別就有名言;有名言就有相狀,人的思想也就整天的執著在這種名言相狀上。這在真理上來說,只是世法上的假立的名言,還談不到真諦,更談不到第一義諦!

「佛法與其他宗教哲學之不同點,就是能拋開一切門戶知見和立場,而按著眾生各種不同的根器,來破除一切假立名言。換句話說就是破除人們的執著性!在哲學上來說,肯定的絕不是否定的,否定的也絕不是肯定的。如果肯定的是否定的,否定的而又是肯定的,這等於說:某人既是甲而又是乙,某乙既是乙而又是甲。如果真的來這樣說,在論理學上是犯著矛盾律(Law of contradiction.)在因明學上也犯著相違過。

「佛法的真義,是重在顯發自性,破除在自性上所起的執情,而達於實相圓融。所謂圓融就是法性平等,無有高下,無有分別,無一切假立名言。

「例如‘我、’‘人、’‘眾生、’‘壽者、’這不過是在世俗上的一種假立的名言和符號,按中國的傳統思想來說,自稱為‘我,’稱他為‘人;’無數的‘我;’和無數的‘人,’聚集起來,就給他假立一個名字叫作「眾生。’‘我’‘人’‘眾生’三者相續不斷,就稱名為‘壽者。’究其實這都是在諸法差別相上假立的名言符號,以資識別的。例如我們兩個人,我以我為‘我,’你以‘我’為你。反過來說,你又以你為‘我,’以‘我’為你。凡是‘我’以外的,都是‘人;’‘人’以外的都是‘我,’如果不給他安立一個名言,就分不出那是‘人,’那是‘我’來了。在我人聚集起來,就給他起一個名子叫‘眾生,’這是因人我而立的。眾生相續不斷,又給他一個名字叫‘壽者;’這是對‘斷滅’而立的。這四相的根本,都是以我為出發點。既是我,又是人,又是眾生,又是壽者,這樣一來,弄得沒有一個定相。

「佛所以對四相,說無相的原因,是為了這四相是假定的符號,沒有真實性,讓人不要執著在上面為它所纏縛!因為有執著就有分別;有分別就有好丑;有好丑就有憎愛;有憎愛就有煩惱。世間人的煩惱,就是為了他的‘我執’和‘法執’太深的緣故。有了煩惱就能遮障一切,如煩惱障,障人的般若德;業障,障人的解脫德;報障,障人的法身德。推源其始,都是因為在‘我’‘人’‘眾生’‘壽者’這四相上起執著。所以佛在說法的時候,都是隨說隨掃,就恐怕人在一些名句文上起執著。

「殊不知名句文都是假立的,沒有定相,也沒有真實的意義存在。所謂:‘名無名物之功,物無應名之實。’拿普通人所執定的‘我’來說,我以主宰為義,如果好事當前‘我’歡喜,壞事當前‘我’憤怒;生法當前‘我’生,滅法當前‘我’滅,這是自己一點也作不了主,失去‘我’的真實意義。

「再進一步說,以中國的傳統思想和習慣,給自己起一個名字叫‘我。’如果到了英國稱自己稱什麼呢?到了德國稱自己稱什麼?到了法國,稱自己又稱什麼?乃至到其他各國,恐怕對於自己,各國有各國不同的稱呼。同是一個‘我,’而所稱呼各有不同。這就是因為一切法無定相,在無定相中,因性空緣起,還給它立一個假名假相。假相即非真相;非真相;即非實有相;非實有相,本性空寂,即無相。所以佛說,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緣起性空)一切法雖然有相,而是假相,假相即非實有相;明白非實有相,即不著於相;不著於相,即無煩惱,無煩惱才得解脫。佛法的真實意義,就是讓人破執迷,得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