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應該在哪些方面講情、留情

世間上,一般人最注重的什麼?就是「人情」。而什麼是「人情」?人情可分為親情、恩情、友情、愛情等;人是有情的動物,所以是不能沒有情的,是不能不講情的。那麼,人應該在哪些方面講情、留情呢?

一、口中留情

也就是說講話的時候要留情,要有口德,要講情面,要前思後想,不可信口就說;以下的故事,就是最好的例子:

一場戰爭剛剛結束,兒子給家裡打電話,說道:「爸爸,可怕的戰爭總算過去了,我就要回家了!」父親說:「好啊!孩子,快回來吧!你媽非常想你!」兒子接著憂心忡忡地說:「爸爸,我想帶個殘疾的戰友一起回家,他被炸掉一隻胳膊和一條大腿,不能獨立生活,可以嗎?」父親馬上說:「那可不行,我們家並不富裕,他來了,增加很大負擔,吃、穿、住、用,開支不小,我和你媽歲數大了,誰來養活他呀?決不能讓他到我們家裡來!」幾天之後,這家父母接到警察局的領尸通知,當他們看到尸體的時候,眼前正是少一隻胳膊和一條大腿的人——兒子跳樓自殺了!其原因就是爸爸不知道兒子所說的戰友就是他自己,無意中說了無情的重話,這就是「口中無情」啊。

古時吳國本想與蜀國結盟,共抗曹魏,吳王派人出使到荊州見蜀國大將軍關羽,求娶關羽女兒,結成兒女親家;豈料關羽不僅拒絕,還竟然當眾大罵道:「我虎女焉嫁犬子!」吳王因而大怒,實時調兵遣將,偷襲荊州,計殺關羽,釀成大禍。此皆因口中無情所致。

二、筆下留情

舊社會衙門的刀筆小吏,在處理案件時,可以移花接木,顛倒黑白;如被告花錢送禮,小吏筆頭一歪就能輕判;若不送禮或與之有仇有恨的,也就筆頭一歪,結果將是重判,甚至殺頭!所以說,用筆殺人比用刀殺人更厲害。例如,《竇娥冤》中的惡官貪贓枉法,收受賄賂,把被人誣陷的竇娥判成死罪,釀成千古奇冤。可見法官判案的時候,有些案件既可輕判,也可以重判,其實在輕、重兩者之間,法律是有伸縮性的;如果判重了,可能毀掉一個人,如果予以輕判,就可能挽救一個人。例如,有一個和某人岳父家有誤會的人,找岳父大鬧,兩人交手時,岳父被打後倒地身亡!原本法官判被告犯了「蓄意殺人罪」,而被告花巨款請來大律師辯護說:「死者有心臟病史,因生氣、震怒突發心臟病而死亡。」併當堂舉證,經法醫解剖鑒定,實屬心臟病突發而亡。結案之後,不僅對被告定罪很輕,而且保住了被告的家庭;他妻子撤銷了離婚的訴求。這就是筆下留情的結果。

三、手下留情

小孩用彈弓打死小鳥,是手下無情;居士買鳥放生是手下留情,是積功德。拆廟毀寺造大惡業,是無情,損陰德;走路不傷螻蟻命,愛惜飛蛾紗罩燈,是留情,是積善。諸葛亮對孟獲七擒七縱,手下留情,使孟獲終於心服口服,換來了西南邊疆的長治久安;戰場上不殺投降的俘虜,令其回家與親人團聚,有些棄暗投明,成為自己帳下的得力將士;收降馬超,後來馬超為劉備屢建軍功;關雲長不殺黃忠,後來黃忠被稱為「蜀漢五虎上將」之一,為建立蜀國政權,功不可沒;平息唐朝「安史之亂」的功臣、名將、臨淮王李光弼,不殺降將安太清,於是他幫助李光弼出謀劃策,為戰敗史思明起到重要作用。

四、眼裡有情

一個人用善良的眼睛看世間,看到的都是真、善、美,處處有真情;相反地,如果用丑惡的眼睛看世間,看到的都是假、丑、惡,任何地方都找不到真情。例如,兩個人同時在追趕一個小偷,把小偷逼到河邊;追小偷的其中一個信佛的人說:「別追了,再追他就走投無路了,他會跳河而死的。」而另一個不信佛的人卻說:「管他哩,跳河淹死都是活該的,誰教他不幹好事呢?」所以他窮追不捨,最後小偷被逼跳下河裡;水深流急,小偷又不會游泳,結果就淹死了。死者家屬把那個追小偷的人告上法庭,經過調查、核實、取證,法官判決追小偷者致人死亡罪,當負法律責任。

又如,一個人欠債,一個人討債,欠債人因為種種原因無力償還,而討債人卻不依不饒,使用各種手段,軟硬兼施,威脅恐嚇,反覆催逼,弄得欠債人無法生活,自殺身亡;死者家屬狀告討債人,法官認定討債人有罪。假如上述二人眼裡有情,不至於逼人太甚,也就不會致人死亡,自己也就不會負上這場官司的責任了。

總之,無論是口中留情,筆下留情,手下留情,還是眼裡留情,歸根結底就是--人的心中必須有情,只要有一顆善良的心、慈悲的心,用佛眼看世間,觀察世人,不論何時、何地,凡事總能看到真誠的一面,善良的一面,美好的面,對人、對事願意付出,與人為善,樂於助人,與人同喜同悲,如此必然能夠口中留情,筆下留情,手下留情,眼裡留情;久而久之,就能影響身邊的人,令大多數人都能互相影響、互相學習,如此慢慢地,這個娑婆世界就會變得處處皆有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