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之苦迫及其解脫

吾人因何而講究佛法耶?因吾人既已受得人身,常遇困苦拂逆之境,若欲解脫出離,則有講求佛法之必要。此不但講求佛法為然,凡吾人所云為動作,皆因解決現前困境而發動,如飢求食,寒求衣,住求房屋等。又因求食遂連帶求榖米而講農作烹飪等事。人生之苦多矣!自呱呱墮地後,必有生活之能力乃能求得衣食住,故幼年必須研究種種學問,學習種種技藝;又有老病衰弱等苦,此屬於自身者也。又天災水旱、猛獸毒蛇、瘟疫、饑饉、險巇坎坷等,此種種苦惱屬於自然界者也。人生不能單獨生活,必賴群眾共相維繫,乃能共同生活;因此需要,遂又發生種種盜賊戰禍、制牽連累、妒嫉毀辱、爭奪謀害等等苦惱,此屬於人為界者也。

嬰兒出胎即哭,可見人生憂苦與生俱來;此一聲之哭,即表示其當時所感最為痛苦,且似自知後此之苦方接踵而俱來者,此為生苦。童年時代種種生活皆不能完全自主,故一般童子之心理,多以為迨我成年便覺快樂。及至成年,則由壯而老,遂又感受種種痛苦,如六根漸壞,身體衰弱不能享受人生圓滿之幸福,此為老苦。若壯年時四大輕安,環境順適,似足稱為樂矣,乃忽焉疾病發生,身體上感受種種痛苦,而與老年、童年時無異,此為痛苦。吾人有生必有死,此死之一關為人人所不願到,而又為人人所不能免。及至大命將傾,莫可奈何!最後一棺附身,萬事皆已!面對此死魔終無術逃避,此為死苦。

生老病死四苦固為人人所同具而不能免,此外則恩愛者欲求其常聚,乃事實之結果往往而有生離死別等事發生,而演為愛別離苦。又人所愛護之物而終久不能保持存在,當其損壞亡失之時,則對於所愛之物亦感受一種愛別離苦。恩愛之反面為怨憎。吾人對於所怨憎之人,或厭棄之處所事物,常不欲其聚會;乃事實往往不然,如冤家聚頭,仇人見面等事,此為怨憎會苦。

前說人生在世因欲維持其生命,及發展其種種樂欲,故有衣食住、名譽、光榮、威勢、權利等等要求,人人如是向前馳求,不能無衝突制限,所以往往求而不得;此求而不得之情事,亦能使吾人感受苦惱,是為求不得苦。

求不得之反面尚有所謂捨不得苦者,如人因飢寒而求衣食,儻有人知求食之苦由於飢餓,而欲將此飢餓捨卻而卒不可捨,推而至於生老病死等皆欲捨而不得,是為捨不得苦。

總之、吾人既落形氣之中,頭出頭沒無往非苦,總前八種痛苦觀之,可知吾人之一生無時不沉淪苦海中,故欲求出離解脫此各種苦惱,而須研求佛法。蓋純正之佛法,乃可以指導吾人出脫苦海永得安樂之方法也。何則?前之諸苦非是天造地設,亦非自然化生,且非決不可出離,乃由因緣聚合而成之果。故欲免除苦果,須依佛法上所說苦果之因緣,而不再作此能感苦果之因緣,則可免苦矣。

吾人若能確信萬法皆由自心所造,萬法又不能超出因果律,故從此一心自造善因則可不感惡果。蓋前說種種苦痛乃由自心所造成,非從外來;仍可由自心改造而出脫也。吾人靈明之心以向來未覺故而起貪、嗔、癡等惑,復由此迷惑而起種種行業,行業既起自然而感受苦果,故欲免苦,須先將此一心上所俱起之根本無明及三毒煩惱磨治盡淨,方能斷惑止業則苦免矣。

此貪、嗔、癡之三毒,不但能使吾人生時發生現行之惑業,儻不磨治盡淨,雖色身死滅而此心中之三毒,仍能起惑造業而為苦果之因。三毒既為眾苦之因,欲免苦須斷三毒。然則何法以對治三毒,斷除三毒乎?佛法一大藏教,法門無量皆為演說戒、定、慧三德以治除貪、嗔、癡三毒;即戒以治貪,定以治嗔,慧以治癡。然戒定慧之理,非一二言句所能宣說,佛有方便法門,即以念西方阿彌陀佛名號為方法,念念相續,勤行精進,信願往生極樂世界,此念佛之念頭即是戒、定、慧,即能治除貪、嗔、癡,若念到一心不亂乘願往生之時,即是真正永久越出苦海之時也。簡便易行,願聽眾諦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