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人穿著衲衣有多種功德

衲衣,就是用世人丟棄在糞堆上或者野外的朽壞破碎的衣片修補縫綴所成的法衣。衲衣的「衲」,就是縫補的意思。《類書纂要》云:「衲,補縫也。」衲衣又作納衣、糞掃衣、弊衲衣、五衲衣、百衲衣。「五衲衣」,是指由五種顏色的碎布補綴而成之衣;「百衲衣」,則指以各色碎布所補綴而成的衣服。

僧侶由於穿著衲衣,故亦自稱衲僧、老衲、布衲、野衲、拙衲等。穿糞掃衣是比丘十二種頭陀苦行之一。比丘少欲知足,遠離世間之榮顯,故著此衣,糞掃衣是就衣服的取材來說的,衲衣是就法衣的製作方法來說的。又比丘常自稱老衲、布衲、衲僧、衲子、小衲等,僧眾呼為衲眾,都是取自比丘穿著衲衣之義。《禪林象器箋》云:「文字雖出經論,禪僧常著之,故稱有衲僧,問有衲衣下事,」

衲衣的來源主要有五種。據《釋氏要覽》云:一、有施主衣,二、無施主衣,三、往還衣(包死人衣),四、死人衣,五、糞掃衣。《釋氏要覽》云:「糞掃衣有五種:一、道路棄衣,脫厄衣也;二、糞掃處衣;三、河邊棄衣;四、蟻穿破衣;五、破碎衣。五種衣的第一種為丟棄在道路上的衣服,第二種是被人丟棄在垃圾堆中的破布;第三種是被人丟棄在河邊的廢棄的布料;第四種是被昆蟲螞蟻蟲蛀過的布料;第五種是破碎的布條。另一種五衲衣的說法為:一、火燒衣;二、水漬衣;三、鼠咬衣:四、牛嚼衣;五、丟棄衣。以上這五種衣物,天竺人比較忌諱,因而不曾被採用、這五種衲衣與糞掃衣意義相同,因而也稱為糞掃衣。

為了去除比丘弟子的虛榮心,專注修道,圓證菩提,佛陀要求弟子穿著衲衣。如《大智度論》云:「佛意欲令弟子隨道行,捨世樂故,讚十二頭陀。如轉法輪時,五比丘初得道,白佛言:‘我等著何等衣?’佛言:‘應著納衣。一,

比丘穿著衲衣有十種利益。如《十誦律》云:「若納衣不貼田相,不許披人聚落。此衣有十利:一、在粗衣數;二、少所求索;三、隨意可坐;四、隨意可臥;五、浣濯易;六、少蟲壞;七、染易;八、難壞;九、更不餘衣;十、不失求道,」《十住毗婆沙論》中所列出的穿著衲衣的十種利益,與上述十種利益並不相同。這十種穿著衲衣利益為:一、慚愧;二、障寒熱毒蟲;三、表示沙門儀法;四、一切天人見法衣尊敬如塔;五、厭離心者,染衣非貪好;六、隨順寂滅,非為熾然煩惱;七、由著法衣有惡易見;八、更不須餘物莊嚴故;九、隨八聖道故;十、當精進行道,不以染污心於須臾間。

《十誦律》中也說到穿著衲衣的益處:「體是賤物,離自貪故,不為盜所貪,常得資身。故少欲者,須濟形苦,故上士著之。」

出家人穿著衲衣,還具有多種功德。如《諸善根經》云:「世尊告諸比丘:大迦葉常修阿蘭若,行乞食,衲衣粗弊三衣,邊外遠住,少欲知足,樂遠離行,於一切法,心不與合,聲聞功德皆悉具足。」

對於佛制比丘穿著衲衣的本意,在《大乘義章》卷十五〈頭陀義兩門分別〉中有論述:「言衲衣者,朽故破弊縫衲供身,不著好衣。何故須然?若求好衣,生惱致罪,費功廢道,為是不著;又復好衣未得道人生貪著處;又在曠野多致賊難,或至奪命。有是多過,故受衲衣。」

衲衣雖然也稱為糞掃衣,但與純粹的糞掃衣也有細微的區別。衲衣與糞掃衣雖然指稱同一事物,但糞掃衣是從製衣的材料來說的;衲衣則是從衣的製作方法來說的。

在禪宗史上,常有以「衲衣」作拈提話頭的公案。比如《傳燈錄·多福和尚章》中說,有學僧問多福和尚:「如何是衲衣下事?」多福和尚說:「大有疑人在?」學僧問:「為什麼如此?」師說:「月裡藏頭。」

所謂「衲衣下事」,是指僧人的本分事。因為,衲衣之下即身體,故稱為僧人的本分事。當僧人請問如何是衲衣下事的時候,多福和尚知道學徒陷入言語的窠臼,他並沒有順著學僧的思路來回答,而是用一句「大有疑人在」來斬斷學僧的妄想情見。多福和尚之所以如此回答,是由於禪的宗旨是以「不說破」為原則,即所謂「開口即錯,擬議即乖」。即便多福和尚已經向學僧作了提示,但學僧仍然執迷不悟,還繼續問「為什麼如此」,多福和尚於是就再用一句「月裡藏頭」加以攔截,意在令學僧於「心思路絕」時觸緣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