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法中主張人們要在生活中對名利、物質上的追求要時刻而止,即做到「知足」;在生活中無論是已經得到的,或者是沒有得到的都能順其自然,即學會 「放下」。然而由於物質的誘惑和名利的追求,人們在現實生活中都會為此捨身忘我,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而利用種種手段,甚至有人不惜代價觸犯法律。
因為人們物質上的追求是無止境的,永遠也無法達到滿足之時,當你得到百萬時還想億萬,當你有汽車時還想有別墅,當你是省長時還想做總統,如此無窮無盡永遠不會滿足。作為人類社會的主宰者和創造者,應當在現實生活中積極向上,克服障礙創造未來,促進社會不斷向前發展。但是,如果人們為了個人利益和願望,執著於物質和名利上的追求,勿必會損壞他人利益,給人們共同生活的社會帶來危害。
但是,如何才能使人們克制自己的自私自利之心,將人們精進向上的精神完全運用於對他人和社會的貢獻?這就需要通過「禪法」的修習,使人們逐漸認識到物質的追求和名利的誘惑,皆是有限不能永久常存,並且往往事與願違,你所要追求的往往會得不到,而你不想要的也許常常伴隨你時刻不離,這就是佛法中所說的「八苦」之求不得苦、怨憎會苦;使人們知道物質的富有是短暫的和有限的,無論你有多少金錢和財產,當生命結束時你只能帶走一隻小小的木盒,其它的一切對你都無能為力。
所以,如果人們能夠學習「禪法」,認識到生命的有限和物質的無常,放下對物質的追求和名利的誘惑,你會感悟到現實生活的滿足,也才能夠得到真正的幸福。所以佛教教人「放下知足」,能夠遠離物質的誘惑。如《童蒙止觀》所說:「一切眾生,常為五欲所使,沉淪三塗,我今修禪,復為障蔽,此為大賊,急當遠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