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情形來判定業的輕重

藏教的思想認為,現象界的這些差別主要是業力。「萬般皆是業,半點不由人。」這個業有兩種:一個是思業,一個是思已業。思業主要是指內心的活動。這個思在唯識學說有三種,思者,內心的造作叫思。它的內涵有三種:一個是審慮思,第二個決定思,第三個動發身思。

就是我們今天起一個念頭,不管是善念,不管是惡念,一開始是審慮,然後決定,這個時候還沒要表現在身口,到動發身思的時候,這件事情一定要做了,要採取行動。這個審慮思是和決定思是屬於意業,動發身思它決定去做的時候,表現在身口的時候,這是屬於身業口業。

不過在藏教的意思,它認為這個意業是不能夠得果報的,只有身業和口業能夠得果報。所以在藏教的阿含的經論裡面所製定的戒律,主要是制身口,我們講這個實法宗,主要是以身業和口業來判定犯戒的標準。

從身口意三業的這樣的活動,又開展出兩種業:一個是有漏業,一個是無漏業。有漏業——漏者,煩惱也,就是依止這個我所生的善業惡業,都是有漏業;無漏業——修行我空觀,是無漏業。業,只要是造作,都是屬於世俗諦,不管是有漏的因果、無漏的因果。無漏業雖然它的本質是世俗諦,但是它有一種功能,能夠使你趨向於我空的真如,趨向於真諦,這個後面還會說到。說這個無漏業本身是俗諦,但是它有力量,有一種乘的力量能夠運載你趨向於真諦,是這個意思。

那麼這個業力,有漏業、無漏業的又有這種輕重的差別。我們解釋一下這個輕重的差別。業的輕重,在這個經論當中講述了三個判定輕重的標準:

一、約境:你所造作的境界,有勝境和劣境,殊勝的境界和低劣的境界的差別。勝境就是父母、三寶、師長(師長就是和尚阿闍梨)。你面對這樣的境界造善造惡,果報都很大的,業都很大。就像說你面對一個肥沃的田,雖然播得很少的種子,但是水果就很多。比喻說,我們在這種殊勝的境界當中造作微小的業力,就會創造很大很大的果報,這個叫勝境。劣境,比如說這個小的動物,蚊子、螞蟻,這個時候業性就比較輕,果報也比較輕。我們可以對於所造作的境界,是勝是劣,來判定輕重。

二、約心:其次,可以以這個心。你造作的時候的心是一個猛利心,或者是泛爾心,悠悠泛泛。說我造這個業,我經過長時間的思惟決定,我造業的時候內心猛利,不可動轉。任何人都不能夠障礙我,不管造善造惡的時候,主動積極,這個時候創造的業就很強。如果你造這個業是悠悠泛泛,可有也是可無,這種情況所造的也就比較輕,不管善業,不管惡業。就是約你造作的心來決定。

三、約相續:相續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就是說你懺悔的情形,三時無悔。你造這個境界的時候,在方便時沒有懺悔心,根本時也沒有懺悔心,做了以後你也無所謂。三時無悔,這個業你就不容易懺悔,你在得果報的時候,業障現前的時候,人家是拜了幾部八十八佛就過去了,你拜了一百零八部還是過不了關,果報特別的堅固。為什麼?因為你過去造這個罪業的時候,造之前沒有懺悔心,造了以後也沒有懺悔心,你無所謂,你還不認為你錯。你因地的時候三時無悔,使令你得果報的時候特別堅固,很難破壞這個果報,很難很難的。所以從懺悔的一種情況,來判定你這個罪的輕重。

其次,約造作的次數。說你造這個罪業本來是一個輕罪,不管是內心也不是很堅定,境界也不是上品的境界,但是你數數造作,今天也做,明天也做,你每天都做。水滴雖微,漸盈大器。說你每天拜一部八十八佛,感覺上我就是一部八十八佛四十五分鐘而已。但是你今天做,明天做,你每天都拜,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這件事就不得了。就是這個數數造作,水滴雖微,漸盈大器,會使令業變成強大的業力。次數,會使令本來是一個很輕微的業力,變成強大的業力。惡業也是這樣。所以業的次數,它也會決定罪的輕重,這個業的輕重。

所以我們在經論當中講到不管是善業,不管是惡業,我們身口意的活動,可以由境、心、相續,這三種的情形來判定業的輕重。

《教觀綱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