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寺院當義工,接受寺院所送物品是否犯戒

問:道場分給師父們的水果、飲料等,師父們可以給居士帶出界外來食用嗎?這樣居士會不會犯戒?

天因法師答:這點要注意,居士幫道場打理環境,修福、出坡,那有的師父結緣物品,這倒還好;不能無緣無故地接受,這雖不犯盜戒,但是自己損福。總之去寺院,要對寺院有利益,出坡等等;另外自己要用功,這樣才好。


問:佛菩薩聖誕日的供果——水果、乾果什麼的,吃不完,就分給居士帶回家,這些算是常住物嗎?

天因法師答:律上說用常住物供佛,供完要收歸常住;如果是居士買來供養,供完可以分給大家食用。如果是常住物,居士要為道場服務出坡,佛誕日來打掃環境,才開許客作人的方式處理;如果是平常去參加活動就帶走,這是不可以。


問:那就是,師父個人的物品和常住的物品,都開許給去寺院幫忙打掃、做勞作的義工,可以稍許分一些給他們,這是不犯;但是最好能補貼一下寺院比較好,是嗎?

天因法師答:假如如法依律的話,可以不用補貼;假若自己感覺心裡不安,補貼一點給常住也可以。


問:弟子十七年前,在寺院做義工,臨走的時候,常住就發給弟子們很多牛奶帶回家了,但是心裡總覺得好像不對,這樣會不會犯戒?應該怎麼懺悔?

天因法師答:在律上說到客作人,到寺院當義工的,也可攝屬在客作人的身份。寺院有給少許東西,在家居士接受的話,是不犯戒。其中不可以貪心受,在三大部中,宣祖依諸部律所明可與不可的差異作出判決,說出家人知道戒法,不虛妄給予;在家人也了知盜戒因果可怕,那在有因緣的情況,稍許也可以開許。

就是自己做義工,為寺院出坡作務,不是沒事白拿寺院的東西;而且寺院人少食物太多,放著會壞掉,常住利用居士來作務出坡,分給大家每人一點,居士不以貪心受取,不犯。要是害怕犯戒,補貼常住一點也是可以。

所以《在家備覽·別行篇》受僧飲食一章,大家把它學清楚,以前無知所犯,還是有果報的;學戒之後,就要好好懺悔,通過拜懺,改變心念,把業伏住,不障礙我們修行,這點很要緊。因此能夠學習戒法,真的要珍惜,修行不知戒法,你看大家討論起來,都是犯一大堆,所以我們要肯定學戒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