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持佛法 律為共學

佛法大要,總為戒定慧三學;法海浩瀚,無出經、律、論三藏。通而為言,經、律、論各有詮釋戒、定、慧三學;別而分之,經解定學,律釋戒學,論詮慧學。

戒、定、慧稱為「三無漏學」,又稱「三增上學」,是修學佛法所必須依循的次第,因戒生定,因定發慧,由慧而得解脫。欲知三學,當習三藏。古時稱博通三藏者為「三藏法師」,或有通經為經師,通論為論師,解律為律師。通經並非不通論和律,解律亦非不通經論,經論所詮,定慧法門;律所明者,戒學法門。

佛法在印度,無論學經或學論,必當學律。有專擅律部的律師,未有專學律典而成為「律宗」。從部派佛教看,所分裂為部派的,皆是在戒律上產生異議,於是每個部派各自有誦習的律典。大乘學人,必在小乘部派中出家受戒。無論大乘、小乘,若顯、若密,都應學戒、持戒。由此可知,戒、定、慧三學是能學大小乘佛法最主要的方法和步驟。

佛弟子之所以分為七眾,是由於各自所受的戒法不同,而有七眾的差異。在家二眾,在皈戒上分為三種:三皈、五戒、八戒;出家五眾,戒為三位,沙彌(沙彌尼)受十戒法,式叉(十戒外)學六法,比丘及比丘尼(受體相同、戒相有別)秉具足戒。七眾中,任何一眾都有持守的戒相,故戒是共學。

當今,人們常嘆:教門不振,戒律鬆弛。其原因何在?就是佛弟子們對戒律的尊重與遵守不夠嚴謹。佛教興衰在人,若能深崇律制,佛法必興;淺識不學,教門定衰!佛垂滅度,教誨弟子「以戒為師」。戒是佛制,尊重戒律,即是尊重佛陀。

《華嚴經》云:「戒是無上菩提本」。三乘皆以戒為基,戒法不得離宗派而獨立;中國各宗祖師對所宗的教義和戒律的弘揚,各有偏重而已,並非棄戒而不學。

至於後來宗派門人,除了遵儀受戒取得資格外,將學戒、持戒、弘戒視為與己不相干涉,或成為專宗學律者的事了,戒學自然被「崇」為「律宗」了。律應該恢復其本,稱之為「戒學」,為三學之首,為修學佛法通道的不變之次第——由戒得定,由定發慧。

《四分戒本》云:「如過去諸佛,及以未來者,現在諸世尊,皆共尊敬戒。」

《遺教經》云:「若無淨戒,諸善功德皆不得生。」

《涅槃經·梵行品》云:「欲見佛性,證大涅槃,必須深心修持淨戒。」

戒律是住持佛法的根本保障,佛門的莊嚴在於戒律的尊嚴;戒律衰微,教門自然不振。《善見律》云:「毗尼藏者,佛法壽命;毗尼若住,佛法亦住。」《十誦律》云:「佛法幾時住世(優波離三問,初問過去佛法,次問未來,三問今佛)?佛答言:隨清淨比丘說戒法不壞,名法住世,乃至三世佛亦爾。」由此證知,健全律制,嚴淨僧品,方可(以期)達到正教之久住。

佛制戒本意,為攝僧而至令正法久住,聲聞律制是住持佛法的命脈。進學大乘菩薩的大乘學士,皆係受七眾律儀而轉趣大乘的。大乘人依然尊崇聲聞的出家律儀,三聚淨戒的攝律儀戒,自然包括小乘的出家律儀,出家菩薩不捨比丘律儀。有大乘學人,執意大乘空理,以貶持戒為著相。

其實,要使三業清淨,不容過非,方能定靜慧明,不墮塵欲。若欲不墮塵欲,必先當清淨戒行。戒雖為事相,但為修定慧之方便。因我等畢竟是生活在事相世界,若執理廢事,又如何分別諸法之相?又如何引導眾生漸次修證?

本來,事理業惑,是相對而言,義無偏學。若是執事廢理,則有昧於道,不異凡流;執理忘事,卻入道無門。佛教不執一法,亦不捨一法。所以住持佛法,由尊重戒律,便能生善利他;個人修行,由事向理,定慧等持,便能斷惑自利。

如此,三學次第而修,自利利他,功德圓成。弘揚律儀,光大佛門儀則,定慧具足,而證悟佛法。若行不依律,善法不生,舉止語默,不免與俗同流;若但執戒相,不修定慧,不但不能體道,也只是人天福報而已。唯有三學具修,才能具足圓滿。

《南山律學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