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四種境界:一是衣食住行,那是人的原始階段;二是職業、仕途、名譽、地位;三是文化、藝術、哲學;四是宗教。只有進入第四種境界,人生才閃出亮點。

一九九五年,我的兩個信奉佛教的朋友說我臉色不好,給了一本經書讓我念,我當時沒把這事放在心上,放了許多天沒去管它。幾個月後的一天,突然心血來潮,就拿出那本經書讀了起來,突然就有了一種茅塞頓開的感覺,於是就喜歡上了佛。與佛結緣使我深深體會到:人的命運真的會在瞬間被改變!

從頓悟的那一刻起,浸滿身心的就是興奮痛快的感覺,至今仍是如此。記的剛上五台山時,興頭高的不得了,就像小孩子找到了好玩的東西,捨不得放手。做早課時,看到有人打瞌睡,覺得簡直是大逆不道。後來由於高山反應,渾身浮腫,自己卻一點也沒有覺察,還是別人發現的,只因全部身心都已沉浸在佛經中。

原來生活在物慾橫流的圈子裡,為名利拚搏,為金錢掙扎,現在則有了一種坐在岸上,看人在海中游泳的感覺。我喜歡清淨,沒有家庭和孩子,這樣好,我喜歡。實際上該嘗試的都嘗試過了,我擁有過愛情,談過戀愛,只是沒有結婚生子而已。我喜歡新的事物,接觸佛教才四年,還是個剛起步的孩子,唱歌還唱了十年呢!

修行就是修心,要先度己才能度人,我覺得人要活的真實,活的善良,活的柔和,如果一個物理學家或是其他行業的什麼人轉而研究佛學,人們就不會感到奇怪,就因為我是歌手,大眾人物,就引得人們那麼關注。而我並不認為有什麼特別,我喜歡做就去做了,就這麼簡單。說起還俗,我沒有還俗的問題,我現在與俗就沒有什麼區別,實際上我人就在俗中,與別人沒有什麼太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