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文】
《多論》云:受三歸者,先稱法,後稱佛者,不成。若無所曉知,說不次第者,自不得罪,成受三歸;若有所解,故倒說者,得罪,不成。
問:佛亦是法,法亦是佛,僧亦是法,正是一法,有何差別?
答:雖有一義,相有差別。以三寶而言,無師大智一切功德是佛寶,盡諦涅槃無為是法寶,聲聞學、無學功德智慧是僧寶。
又問:稱於佛法不稱僧者,乃至互少得成歸不?答:不成受也。
《善見》云:若師教言佛,弟子不正而言弗者,成受三歸;若俱弗,則不成受。若師教言佛,弟子答言爾,或不出聲,或語不具,皆不成歸。或言音不同,如傖、吳兩俗不相解者,應教其義,如是不殺,弟子答言解而能持,亦得受戒。
《多論》問:得從三師各受一歸不?答:不得。
對趣者。五趣為言,皆得受也,除報重者。自餘山間空遠輕系地獄,皆成三歸,除不解者。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卷十
【大意】
《多論》說:受三皈時,先稱皈依法,再稱皈依佛,次序顛倒了,三皈是不成就的。(這裡要區分一下),假若內心迷糊,對三寶的次第不了解,才說顛倒了,這樣不會得罪,三皈依是成就的;假若內心對於三皈次第清楚,故意顛倒稱名,會得一個罪,三皈依不成就。
問:佛也是法,法也是佛,僧也是法,理體三寶的體就一個(即彰顯的無為涅槃之理),縱然前面講皈依次序有所顛倒,又有什麼妨礙呢?
答:佛、法、僧的體雖是一個(約理體三寶沒有差別),從三寶的相上還是有差別。佛成就的五分法身稱為佛寶;滅諦涅槃無為之理是法寶;學、無學所顯現的功德智慧稱為僧寶。因為這些相上的差別,所以受三皈時,順序不能顛倒,應按次第來稱名。
又問:三皈依時,只稱皈依佛、皈依法,不稱皈依僧;或者只稱皈依佛、皈依僧,不稱皈依法等,這樣交互減少的稱名,皈依能夠成就麼?答:三皈依是不成就的。
《善見》云:如果師父教的發音是皈依佛(fo),弟子發音稱皈依弗(fu),三皈依是成就的(師父和弟子都明白皈依對像是諸佛,僅僅是發音不同);如果師父和弟子的發音都是皈依弗(fu),三皈依是不成就的(師父和弟子都不明白皈依對像是諸佛,並且發音也錯了)。假若師父念的是「皈依佛」,弟子只是答「爾」、或者不出聲音、或者把「三皈依」念的不完整,這些情形的皈依都不成就。或者語言不同,如傖、吳兩個地方的語言互相聽不懂,假使通過師父提前教導,能讓弟子清楚明白其中的含義,三皈依也是成就的。
《多論》問:可不可以從三位出家師父那裡,分別受一皈呢?答:不能。因為人和法都不同,所以三皈依不成就。
人、天、地獄、餓鬼、畜生五趣(五趣都有阿修羅)都可以受三皈依,除了無間地獄的眾生;其餘在山林間、空曠遠處、輕系地獄的眾生也能受三皈依,除了不能知解法師言語的眾生。
【注】
《多論》云:問曰:「若受三皈,或時先稱法寶、後稱佛者,成三皈不?」 答曰:「若無所曉知說不次第者,自不得罪,得成三皈。若有所解故倒說者,得突吉羅,亦不成三皈。」引自《薩婆多毗尼毗婆沙》,見《大正藏》。
又問:「若稱佛及法不稱僧者,成三皈否?若稱法、僧不稱佛寶,成三皈否?」引自《薩婆多毗尼毗婆沙》,見《大正藏》。
《善見》云:「若師教皈依佛,弟子答言爾,或語不出口,或逐語不具足,皆不成受三皈。」引自《善見律毗婆沙》,見《大正藏》。
《多論》問:「三皈正得從一人受,復得從三人各得受一皈否?答:不得。」引自《佛說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見《大正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