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教義。三法印之一。指世界萬有(一切事物和思維概念)都是生滅變化無常的。佛教認為,宇宙間一切現象,都是此生彼生、此滅彼滅的相互依存關係,沒有永恆的實體的存在。所以任何現象都是無常的,表現為剎那剎那生滅的。佛典中常提到的有:1、剎那無常。謂一切有為法,剎那之間,有生、住、異、滅的變化;2、相續無常。謂一切有為法在一期相續之上有生、住、異、滅之四相。佛教不僅認為一切事物和現象的變化是普遍存在的,而且還認為有其發展的過程,可分為四個連續相承的階段或呈現為四種相狀,所謂「四相遷流」,即生、住、異、滅,一種現象的生起稱生,事物或現象形成後有其相對的穩定性稱住,在相對穩定中又無時不在變異稱異,現象的消滅稱滅。任何事物和現像在一剎那中都具有生、住、異、滅四相。但有時又將無常分為:1、眾生無常。謂人生都是無常的,終歸要變化以至於消滅的;2、世界無常。謂世界上一切現象都是無常的,無時無刻不在流動變遷中,最後歸於消滅;3、諸念無常。謂人們的思維概念都是瞬息萬變的,所謂「念念生滅」。佛教這種無常學說,主要是為反對當時婆羅門教主張宇宙的最高主宰---梵是永恆常住的理論而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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