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二十八卷三頁云:謂所知境,略有二種。有、及非有。有、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於有為中,且說三界所繫五蘊。於無為中,且說涅槃。如是二種有為無為,合說名有。若說於我,或說有情,命者,生者等,是名非有。
二解 瑜伽三十六卷十頁云:此中有者:謂所安立假說自性。即是世間長時所執,亦是世間一切分別戲論根本;或謂為色受想行識,或謂眼耳鼻舌身意,或復謂為地水火風,或謂色聲香味觸法,或謂為善不善無記,或謂生滅,或謂緣生,或謂過去未來現在,或謂有為,或謂無為,或謂此世,或謂他世,或謂日月,或復謂為所見,所聞,所覺,所知,所求,所得,意隨尋伺,最後乃至或謂涅槃。如是等類,是諸世間共了諸法假說自性。是名為有。言非有者,謂即諸色假說自性,乃至涅槃假說自性,無事無相,假說所依,一切都無。假立言說依彼轉者,皆無所有。是名非有。
三解 瑜伽六十五卷一頁云:復次如世尊言:諸聖弟子,有知為有,非有,知為非有。此中云何為有?云何非有?略由二相,應知是有。何等為二?一、若生已生,現在故;應知是有。二、若實物故,事故,義故,圓成實故;應知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