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九卷八頁云:順不苦不樂受業者:謂能感一切處阿賴耶識異熟業,及第四靜慮以上不動業。
二解瑜伽九十卷三頁云:順不苦不樂受業者:謂第四靜慮及上地等、諸所有業。
三解集論五卷八頁云:順不苦不樂受業者:謂第三靜慮已上所有善業。
四解俱舍論十五卷十三頁云:過三靜慮上地諸善業、說名為順不苦不樂受。此上都無苦樂受故。非此諸業、唯感受果,應知亦感彼受資糧。受及資糧、此中名受。有餘師說:下諸地中,亦有第三順非二業。由中定業招異熟故。若異此者:中間定業、應無異熟。或應無業。以無苦樂異熟果故。
五解品類足論七卷二頁云:順不苦不樂受業云何?謂第四靜慮地系善業、及無色界系善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