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因】 p1462

瑜伽十五卷七頁云:辯因者:謂為成就所立宗義,依所引喻同類、異類、現量、比量、及與正教,建立順益道理言論。又云:問:何故次辯因耶?答:為欲開顯依現見事決定道理,令他攝受所立宗義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