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梵語 pada。音譯作缽陀、跛陀、缽曇。為俱舍宗七十五法之一,唯識宗百法之一。指詮表事物之義理者。亦即能完全詮釋一義之章句。俱舍論卷五(大二九·二九上):「句者謂章,詮義究竟,如說『諸行無常』等章。」自印度佛教以來,句乃構成表達法門義理而為詩句形式之要素,如法句經(巴 Dhamma-pada)即為此類法義詩句之代表。於我國與日本之禪宗,以句法形成之詩偈、散文、警句等亦極為普遍。
蓋句有長短之不同,據大毗婆沙論卷十四載,一頌若以八字為一句,三十二字為一頌(一偈)者,乃為不長不短處中之頌。諸經論中之頌與書寫計數多依此法。又從六字乃至二十六字皆可稱為句,六字者,稱為初句;二十六字者,稱為後句;少於六字者,稱為短句;多於二十六字者,稱為長句。又二句合集,稱為句身,而三句、四句以上之合集,則稱多句身。
然經部及唯識宗認為,句乃聲上之音韻屈曲,而別無自體。薩婆多部主張句若僅為音聲而非詮表義理者,則句與音聲有異而別有實體,為不相應行蘊所攝。[大乘入楞伽經卷三、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十四、卷七十六、大智度論卷四十四、成唯識論卷二、俱舍論光記卷五、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本](參閱「句身」1625)
(二)於禪宗,舉凡言語、動作、境界等,亦皆可稱為句,故有「活句」、「死句」之詞,分別指含有意義或殊無意義之言語、動作、境界。類似之用法,另有「句到意不到」一語,指言詞無義,妄執諸緣,計量分別,而未能契合真理。[五燈會元卷十一叶縣歸省章] p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