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古代書籍形式之一,係將長條書頁卷起,呈圓筒狀。西方國家在極早時,已有紙草板或獸皮製成之卷子本。我國則因紙之發明,故自東漢以降,一千多年中,包括佛典在內,卷子本成為所有書籍之標準形式。在中亞發現之卷子本,幾乎全為中國文化熏陶下之產物,除漢文外,尚有粟特文、西藏文、迴紇文、西夏文等,皆以紙張為材料,集中於敦煌、高昌、黑水城等地,漢文卷子本佔絕大部分,且許多紙張系由中國內陸運達者,書寫工具有兔毛筆、木筆、葦杆筆等。敦煌出土之抄本中,多為漢文佛典卷子本,而於高昌一帶所發現之摩尼教、景教經典,亦為卷子本,然似與中國卷子本不同系統。

漢文佛典卷子本,通常以漿糊連接二十至三十張紙,書籍專用之紙,長約一尺,寬約一、二尺,一尺約二十五、六公分。書寫時依一尺寬之短邊平行縱寫,亦有依長邊平行而橫寫者,以視線可及之適當長度結束一行。又各種文字之書寫方向不同,閱讀卷子本時之放置方向隨之有異,如漢文、西夏文等由右而左直寫,卷末在左邊;粟特文、迴紇文等由右而左橫寫,西藏文則由左而右橫寫,卷末皆在下方。因紙張貴重,亦有以書寫過之紙的空白背面,再寫經文者。此外,卷子本間或以絲綢、布、樺皮製成。樺皮卷子本目前僅於和闐發現一卷,上書法句經,約成於二世紀頃,以流行於犍馱羅之卡羅書地文抄寫,係將若干張樺皮之左右兩端以線縫合,經文與短邊平行,由右而左橫寫,卷末在下方。推測其源流似與中國文化無關。 p3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