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光緒二十五年(1899),敦煌石室藏卷被發現後,經各國學者作有系統之整理、探討,漸形成「敦煌學」之研究風氣。於所有卷子中,有一類通俗文學作品之寫本,稱為變文,於「敦煌變文集」(王重民等編)所輯,共有七十八篇。所謂「變」,即是變更、改寫、改編之意,係將佛典中之故事或經史之內容加以改編,使其趣味化、生動化、通俗化,為流行於唐、五代頃之「俗講」所留下之話本。以類別而言,七十八篇中,大多為以佛教故事為主題之「講經變文」,其次為以史話、史傳為主題之「講史變文」,此外有一篇道教之變文。
佛教東傳中土,繼經典的大量傳譯之後,部分佛教徒開始致力於佛法之普及,於開講佛經時,盡量改編為通俗的故事體裁,甚至配以通俗音樂吟唱之,此種講經法會稱為「俗講」,盛行於唐朝、五代。專門從事此類宣講之僧人,被稱為俗講僧;俗講僧所留下之底本,稱為講經文,亦為變文之一種。通常講經文以某一經貫串全篇,而講經變文則以故事為主。此外,為配合講經變文,描繪經中所敘述故事之「變相圖」亦應運而生。
較著名之講經變文有:八相變、降魔變文、阿彌陀經變文、妙法蓮華經變文、目連緣起、太子成道經、八相押座文、地獄變、[山*盧]山遠公話等。講史變文則有:伍子胥變文、漢將王陵變、舜子變、晏子賦、捉季布傳文、張義潮變文等。講經變文之體裁通常有:押座文、講經文、變文、吟、記、話等類。由於講經變文之普遍,而促成講史變文之興起。此外,講經變文所採「說唱」之形式,於我國文學史上影響極大,我國白話小說之鼻祖宋元話本即萌芽於唐末五代之講經、講史變文。[敦煌講經變文研究、敦煌變文社會風俗事物考(羅宗濤)、講史性之變文研究(謝海平)、敦煌變文述論(邱鎮京)、敦煌變文匯錄(周紹良)](參閱「俗講」3727、「變文」6913) p4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