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曰:「開室即入室也,言開室令眾入參也。猶如公孫弘開東合,延賢人之開矣。」

《敕修清規》云:「住持入院後,為眾告香,然後開室。」詳〈告香〉處。又〈入室〉云:「遇開室時,粥前侍者令客頭行者僧堂前諸寮掛入室牌。」

《偃溪錄》:「新人入門,例有開室、告香二事。」詳〈告香〉處。

《虛堂愚和尚錄·靈隱立僧普說》云:「旦夕必為諸公開室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