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曰:「不審,禮話也。其義見《僧史略》,須與〈珍重〉交看。《困學紀聞》 云:『不審,出《韓詩外傳》。 止此 』此但原語本據,不必拘禮話。」
《敕修清規·訓童行》云:「參頭入方丈請住持出就坐,參頭進前插香,退身歸位,緩聲喝云:『參。』眾低聲同云:『不審。』齊禮三拜。」又〈寮元〉云:「每日粥罷, 乃至 茶頭喝云:『不審。』大眾和南。」
《僧史略》云:「如比丘相見,曲躬合掌,口曰不審者何?此三業歸仰也, 曲躬合掌,身也;發言不審,口也。心若不生崇重,豈能動身口乎? 謂之問訊。其或卑問尊,則不審少病少惱,起居輕利不?上慰下,則不審無病惱,乞食易得,住處無惡伴,水陸無細蟲不?後人省其辭,止曰不審也,大如歇後語乎。」
舊說曰:「單言不審,猶是歇語。日本禪林但合掌低頭,而不審二字亦不唱,毋乃太簡乎?」
已下略舉事證。
《臨濟玄禪師錄》云:「麻谷拽師下座,麻谷卻坐。師近前云:『不審。』」
《雲門偃禪師錄·室中語要》云:「舉夾山語云:『百草頭上薦取老僧。』師合掌云:『不審,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