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軌範·展缽法〉云:「以兩手大拇指迸取鐼子,從小次第展,不得敲磕作聲。仍護第四第五指為觸指,不得用。」

忠曰:「上廁畢,洗淨時用第四第五指,故常以此二指為觸指不用。觸者,污也。雖左右四五為觸指,就中洗淨用左,〈日用軌範》。 故特忌左手四五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