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燈錄·菩提達磨章》云:「師以化緣已畢,傳法得人,端居而逝,即後魏孝明帝太和十九年丙辰歲十月五日也。代宗李唐第九主。謚圓覺大師,塔曰空觀。」
《釋氏要覽》云:「師,范也;大,簡小之言也。」
《瑜伽論》云:「於善說法毗柰耶中,略有五種大師功德,若有大師具成就者,便能映蔽外道沙門、婆羅門師。何等為五?一、於諸戒行終無誤失;二、善建立法;三、善制立所學;四、於善建立法,善制立所學中,隨所疑惑,皆能善斷;五、教授出離。」
又佛稱大師。
《瑜伽論》云:「能善教誡聲聞弟子一切應作不應作事,故名大師。又能化導無量眾生,令苦寂滅,故名大師。又為摧滅邪穢外道,出現世間,故名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