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曇心論經序

今欲解釋阿毘曇心利益弟子故。問曰。不須解釋。所以者何。古昔論師已釋阿毘曇心。利益弟子故不須釋。答曰。不然應須解釋。所以者何。古昔論師雖釋阿毘曇心太廣太略。彼未學者迷惑煩勞無由能取。我今離於廣略。但光顯修多羅自性。是故須釋。問曰。何故釋阿毘曇心利益弟子耶。答曰。彼中已說不顛倒法相。釋不顛倒法相令彼覺悟真實。是故離諸過惡生諸功德。得勇勐第一義利。問曰。若如是者。隨意解釋。答曰。我當解釋。但諸師造論以吉為初。一切吉中三寶最勝。是故本師為顯三寶少分功德故。於論初先說此偈。

阿毘曇心論經卷第一

法勝論大德優波扇多釋

高齊天竺三藏那連提耶舍譯(六卷成部)

界品第一

 前頂禮最勝  離熱饒益言
 彼言說相應  羅漢見實等

前者先也。頂禮者淨信曲躬禮也。最勝者。世尊為應供者之所供養。又於一切法中勝故名最勝。復次世尊。於一切法於一切種而得自在故名最勝。離熱者。離燒義也。謂煩惱熱能燒身心。世尊離彼故名離熱。此是自己智斷成就。彼師如是說者。彰於如來自利滿足。次說饒益言者。世尊言說。能饒益一切眾生。饒益者謂安隱也。安隱饒益一義異名。此彰世尊利他滿足。此略說天人師自利利他功德滿足。彼二種世尊等作究竟。是故應供中勝。彼言說相應者。謂道理義顯示相應如是功德。相應天人師語。禮敬此者名禮法寶。羅漢見實等者。應受天人阿修羅等供養故名阿羅漢。此說無學。實者謂四聖諦。以學見者彼名見實。此唯說學。此學無學等。謂第一義僧。禮敬此者名禮僧寶。問曰。何故禮敬。答曰。

 佛開覺慧眼  若知諸法眾
 亦為他顯現  我今說少分

佛者。知一切法。知一切種。故名為佛。開覺慧眼者。謂無礙智眼義也。若者。若佛所說所顯所宣所釋法也。知者解也。法者持也。持於自性。為他作緣故名為法。法有積聚。故名法眾。法眾群聚一義異名。亦為他顯現者。自覺知己利世間。故為他顯示。或有覺知不為他說。如昇攝波林經說。我今說少分者。於彼佛說法中。我今但說少分法相。豈能盡說如是義已。問曰。何法是佛所說而欲說耶。答曰。所謂有漏無漏。有煩惱無煩惱。受蔭有諍無諍。色無色等我今當說。

 一切有漏行  離我樂常淨
 此受於我等  不見有漏故

一切有漏行離我樂常淨者。諸有漏行。離我離樂離常離淨。彼中世間不能觀察。無明覆障闇智。於此四門顛倒而見。故名顛倒。問曰。何因故知諸有漏行離於我耶。答曰。我事無故屬因緣故行名為他。非我自性。計我者說。我不屬他除此更無。是故我性不可得。無我因故諸行離我。問曰。何因故知諸行離樂。答曰。作逼迫故。諸有漏行是苦自性亦是苦緣是故逼迫。逼迫名苦是故離樂。問曰。何因故知諸行離常。答曰。以生滅故。現見諸行生而即滅。無見常者是故離常。問曰。何因故知諸有漏行離於淨耶。答曰。污染事故。諸有漏事煩惱境界。不淨污染是故離淨。問曰。如是諸行離於我等。世間何故取我等耶。答曰。此受於我等不見有漏故。諸有漏行不如實見。世間不能觀察作我等解。猶如怨家匿藏惡欲。詐出美言遊行家內實非親友作親友解。我我所覆故不見無我。是故現見行等作業以迷惑。故無我事中而見於我。對治覆苦事故於行住等想謂為樂。故於苦受陰中而作樂解。相似相續覆無常事。彼現見色相似相續。記憶宿事誦持經論。故於無常行中而作常解。皮色覆於不淨事。故彼於發毛爪齒處等少時見淨。於不淨中而作淨解。雖見屎尿。雖復不淨。猶生迷惑。此雖不淨餘者應淨。猶如野干看緊叔迦華。問曰。何故論初先說顛倒。答曰。為知不顛倒法相故我先已說。欲令弟子解真實故。以不顛倒心安隱易解。是故論初先說顛倒。問曰。為當但有此離我等諸有漏法。更有餘耶。答曰。更有。

 若處生煩惱  是聖說有漏
 以彼漏名故  慧者說煩惱

若處生煩惱是聖說有漏者。若依若聚若緣。若眾生數非眾生數。生身見等煩惱是法說有漏。問曰何故。答曰。以彼漏名故慧者說煩惱。觀察煩惱為作漏名。故以彼法生於煩惱。依漏起故名為有漏。如有怖道有毒食等。應如是說。若事屬漏。為漏所攝。彼名有漏。此說無漏緣生煩惱。非無漏法屬於煩惱為煩惱攝。無漏法但緣生煩惱。問曰。漏義云何。答曰。從有頂下至無間獄。於其中間六入瘡漏。是故名漏猶如瘡漏。又留住生死故名為漏。問曰。此更有名耶。答曰。更有。

 亦名有煩惱  取蔭及有諍
 煩取諍生故  知彼自性說

亦名有煩惱取蔭及有諍者。是有漏法。亦名有煩惱。亦名取蔭亦名有諍。問曰。何故彼諸名說。答曰。煩取諍生故知彼自性說。諸煩惱取諍等漏之異名。從煩惱生彼亦生煩惱故名有煩惱。如是從取生彼亦生取故名有取。從諍生彼亦生諍故名有諍。問曰。是蔭世尊所說為取蔭。即是蔭為離取蔭別有蔭耶。答曰。若取蔭者彼即是蔭。或有蔭而非取蔭。問曰。何者是耶。答曰。

 若行離煩惱  此是無漏蔭
 及前有取蔭  是蔭聖所說

若行離煩惱此是無漏蔭者。此蔭更有餘說。有二種蔭。無漏有漏。若行離身見等煩惱。是名無漏。是蔭非取蔭。及前有取蔭。是蔭聖所說者。若此無漏蔭及前所說取蔭合說為蔭。謂色等五蔭。問曰。蔭義云何。答曰。聚義是蔭義。問曰。若如是者蔭但假名無有實事。非但一物得有聚名和合故名聚。答曰。非但有相亦有實事。有此事者便有彼相故蔭有相。如佛所說礙相是色蔭等。是故有事界等所攝智識使等境界。如四聖諦故蔭有事非但假名。問曰。蔭界入等有何差別。答曰。

 十種謂色入  亦名無教色
 是分別色蔭  世尊之所說

色有二種。一者微塵積聚色。二者非微塵積聚色。微塵積聚色者。謂十色入眼乃至觸。非微塵積聚色者。名無教色法入所攝。彼業品當說。此等一切是色蔭相入色蔭數佛說為色蔭以此觸彼。以彼觸此是故名色。以此惱彼以彼惱此義也。如佛所說。如手等觸。觸故名色。問曰。若如是者。除無教色彼非是色何以故。非手等可觸以無對故。汝意若謂。以所依者是可觸故。彼亦是可觸故無過者。受等亦應是色。汝意若謂。彼所依四大是可觸故。彼亦是可觸者。我當說言。現見所須作功業事。作畫作泥。若如是者受等心數亦應是色。故汝有過。彼等亦依眼等諸根。彼亦應是可觸。答曰。非但生心心數因。非心心數依眼等根。如光依珠。彼生時眼等作因。如是眼等是觸彼非觸也。復次造色依大如光依珠。是故大是觸故彼亦是觸。問曰。雖如是說汝相猶自不成。何以故。除過去未來微塵色故。答曰。相不可壞過去色觸已滅。未來色亦如是相生。如是微塵亦是可觸。以微細故不可得知。是故一切諸色皆是可觸。

 所名為識蔭  是說為意入
 於十八界中  亦說為七界

識蔭者。謂六識身。是十二入中說為意入。於十八界中。分別為七心界。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意界等。識者能知於緣故名為識。識者。能取緣義也。

 餘則有三蔭  無教三無為
 是說為法入  彼亦是法界

如前所說受等諸法總為一法入。十八界中為一法界。彼入義者門義是入義如窓牖。如佛所說。婆羅門眼為門乃至見色。入字義者是輸義也。能增長心心數法。以是義故名之為入。界義者性義是界義。如硃砂界雄黃界等。界字義者能持自相與他作緣是故名界。是界事有十七。或復十二何以故。除六識界更無意界。是故十七即六識身。展轉相續名為意界。如父子名子展轉相續次第名父。如是除意界外無別六識界。是故十二依及依者。緣差別故。故有十八。彼界入事等攝一切法。故彼蔭一向但是有為。問曰。蔭中何故不攝無為。答曰。無蔭相故。二種蔭相共相別相。共相者。聚義是蔭義及無常等。別相者色礙等。是二種相無為中無。是故不攝無為。餘更有何義。謂非顛倒事及斷方便。無為非顛倒事及斷顛倒方便。顛倒事故說取蔭。為斷顛倒方便故說無漏蔭。是故蔭中不攝無為。如是說蔭界入境界最廣。故建立於界欲說種種義。故如是說。

 界中一可見  十界說有對
 八界是無記  餘則善不善

界中一可見者。十八界中當知一界可見。所謂色界。何以故。是眼識境界故是故可見。復次可示此示彼是故可見。餘十七種定不可見。十界說有對者。十八界中五內界。謂眼耳鼻舌身。五外界謂色聲香味觸。是等十界說有對。三種有對。所謂障礙有對。境界有對。緣有對障礙有對者。如手左右手相對。境界有對者。謂根與境界相對。緣有對者。意識於一切法。此中唯取障礙有對。更相障礙故名有對。彼一切十種界更互相對。若不爾者。彼不增長。如上座鳩摩羅多說若心欲起時為他所障礙。當知是有對。相違是無對。餘八界定無對八界是無記者。十八界中當知八界是無記。所謂眼耳鼻舌身香味觸。彼無愛不愛果可記。是故無記。餘則善不善者。餘十界說無記善不善。謂色聲界身口意作。是善不善。何以故。從善不善心起故。餘者是無記。眼識等七心界。是善不善無記。心相應法界。是善不善無記。心數法界。是自性相應善不善無記。彼自性善者。謂慚愧不貪等三善根。相應善者。與彼受等心數相應。自性不善者。謂無慚無愧貪等三不善根。相應不善者。與彼受等心數相應。與二相違是無記。不相應法界雜品當說。無為中一善二無記。數緣是善。虛空非數滅是無記。於中善攝愛果安隱故名為善。善攝者謂道諦苦集諦少分。愛果者謂苦集諦少分。安隱者謂滅諦。相違名不善彼苦集諦少分。除此名無記。無善不善可記故名無記。無果可記亦名無記。

 十五定有漏  餘二三三有
 欲有中有四  十一在二有

十五定有漏者。五內界五外界五識界。此十五界一向有漏。餘二者。餘有三界。意界法界意識界等。彼有二種。有漏無漏。有漏者生漏共漏相應滿足跡處故名有漏。與此相違是名無漏。略說未知欲知根等。諸無漏根俱生法及彼得。出世間解脫得。及無為是無漏。餘是有漏。三三有者。即此三界於三有中可得。欲有中有四者。香味鼻識舌識界等一向欲界攝。彼非色界離摶食愛故。十一在二有者。五內界色聲觸界。及緣彼三識界。此等十一在欲色界。非無色界無色故。彼為欲界使所繫是欲界系。為色界使所繫是色界系。為無色界使所繫是無色界系。

 有覺有觀五  三種三餘無
 有緣當知七  亦法界少分

有覺有觀五者。五識界一向有覺有觀與覺觀相應義故。三種三者。意界法界意識界。彼有三種。欲界初禪有覺有觀。中間禪無覺有觀。第二禪上乃至有頂無覺無觀。法界有覺有觀者。欲界及梵世除覺觀心數。法界無覺有觀者。中間禪除觀心數。法界無覺無觀者。第二禪上乃至有頂心數法界。中間禪觀一切無教等。不相應法界欲界梵世觀此三中不攝。若欲說者應言無觀有覺。餘無者。餘十界無覺無觀彼與覺觀不相應故。有緣當知七亦法界少分者。七心界及心數法界是有緣。有此緣故名為有緣。彼有境界可取故說有緣。復有餘緣名如手緣杖。此等世俗言說。當知餘定無緣。

 九不受餘二  有為無為一
 一向是有為  當知十七界

九不受者。九界決定不受受名。若色在根數及不離根。若割截殘壞心心數法。於中受在中住故異則不受。彼七心界聲界法界。此等九界名為不受。彼非心心數法止住處故。餘二者。餘九界二種五內界若在現在名受。或此現在識雖空亦名有受。以彼種類眾生數攝故說為受。如是過去未來及非眾生數名為不受。色香味觸與根不相離。在現在者名受。如根中心心數法。止住彼中亦爾餘名不受。略說若法生而未滅。眾生數有對可牽可推彼名為受。彼生而未滅者除過去。未來眾生數者除現在。非眾生數有對者除生未滅。心心數法可牽可推者除聲界。有為無為一者。因緣和合作故名為。此能生義也。作者何有因義也。有因義者有為義也。有為故名作。一法界合有為無為。此中三種常故無為。虛空數滅非數滅。受等三蔭及無作色名有為。一向是有為當知十七界者。餘十七界有因故一向是有為。問曰。如是分別法相竟。云何攝法為自性為他性。答曰。

 諸法離他性  各自住己性
 是故一切法  自性之所攝

諸法離他性者。謂眼離耳。如是一切事若性離性。相攝者是說不相應。是故非他性攝。彼有何過。若一生滅餘一切亦生滅。此非道理是故他性不攝。各自住己性者。眼自住眼性如是一切法。是故一切法自性之所攝者。是故自性攝一切法。此師所說自相攝義也。此亦二種生及分齊。生者。色陰攝十色入乃至法入中色。眼界攝眼界。分齊者。此一念攝一念不攝餘念。若餘攝名者。如台觀攝基陛梁椽等是世俗言說。彼眼界一界一入一陰所攝。當知一切法亦如是。

行品第二

已說諸法相生差別今當說。問曰。若一切法自性攝者。亦應自力能生耶。答曰。

 初無一能生  以離伴侶故
 一切彼此力  諸法乃得生

初無一能生以離伴侶故者。有為諸行自性羸劣。是故無法自力能生。問曰。云何得生。答曰。一切彼此力諸法乃得生。有為諸法彼此力生。如二羸人彼此力起。此一切行略說四種。所謂色心心數法心不相應行。彼生亦有四種作取作依作增上作伴。彼作取者。依果報果及丈夫果少分。作依者。諸界六入造色四大。作增上者。一剎那生事一切諸法。作伴者。心心數法彼此為伴及諸有為相。如是等有為我當先說。共心俱生作伴。

 若有心生處  必與心共生
 諸心法等聚  及不相應行

心者。心意識義一異名。是心善等分別。界分別。種分別。依分別無漏等分別。無量種差別。是心若依若緣若剎那生。決定共心心數法及心不相應行生。問曰心心數法云何。答曰。

 想欲及觸慧  念思與解脫
 作意於境界  三摩提受等

想者。於緣能取相貌。謂取男女麁細木杌長短等相。欲者愛樂如見己樂等。觸者。依緣心和合如日光珠異和合生火。慧者。能知於緣如此是色非味非是等。念者。繫念於緣。思者。善不善俱相違心轉。解脫者。於緣中心轉不障礙故。作意者。取緣勇健。有人言心專注義也。三摩提者。取緣時心不亂也。受者。於樂不樂俱相違緣中受也。

 一切心生時  是生聖所說
 同於一緣轉  亦復常相應

一切心生時是生聖所說者。是想等十法共一切心俱生故名大地。是大心地故名大地。同於一緣轉者。此十法共一切心。俱一緣中轉不別緣也。有五種同。所謂相貌緣時依事。同一相貌一緣一時一依一事。同者共相應義。亦復常相應者。此常與心相應彼此俱生。相應取緣故名相應。已說一切心中相應法。非一切心中相應法今當說。

 諸根有慚愧  信猗不放逸
 不害精進捨  或熱及覺觀

諸根者。不貪不瞋二善根也。不癡善根體即是慧。大地共故此中不說。不貪者於有無有不著。不瞋者於眾生數不恚。慚者尊重己身於惡羞恥。愧者尊重世間法。信者不顛倒因果。信猗者善心離惡身中怡泰。不放逸者。調柔方便於可作不可作。捨作方便一向心此是修善義。不害者於眾生數不惱心。精進者捨離過惡修習功德。守護增長策勵心。捨者心平等一切善心俱順道理。此十法一切善心中可得故名善大地。或熱者我見等煩惱使品當說。心麁名覺是捷利義。心細名觀是微少義。此法非一切心中可得。或有可得或不可得。次後若聚乃至心數生我今當說。此心心數法善等分別有五種聚。所謂不善不共善。隱沒無記。不隱沒無記。欲界成就五種。色無色界成就四種除不善。

 不善心聚中  心數二十一
 三見中滅一  欲二見少三

不善心聚中心數二十一者。不善心者若心與無慚無愧相應。此心聚中有二十一心數。謂十大地及覺觀。二煩惱貪瞋慢疑。及彼中一無明貪乃至疑等。彼此不相應無明。與彼相應與一切煩惱相應故。七種起煩惱。謂無慚無愧睡掉不信放逸解怠。問曰。一切不善心中悉有二十一耶。答曰不爾。三見中滅一欲二見少三。不善心聚中邪見見取戒取心相應有二十法。此中除慧。欲二見少三者。欲界身邊二見相應有十八法。除慧前已說。除無慚無愧見是慧性故。見相應聚中無慧。非一聚中有二慧事。身邊二見是無記。無慚無愧一向不善是故少三。

 善心二十二  不共有二十
 無記有十二  悔眠俱被增

善心二十二者。十大地十善大地及覺觀。不共有二十者不善心聚二十一中除一煩惱。不共者唯一無明非餘使。無記有十二者不隱沒無記聚中有十二心數。謂十大地及覺觀。彼中無信等功德無貪等過惡。何以故無記故。不隱沒者非是穢污。悔眠俱被增者。追變名悔。是悔三種。善不善無記。於中善不善行作名善不善。彼四種差別。或有善建立不善。如作施等已悔。或有不善建立善。如作惡已悔。或有不善建立不善。如作惡已悔少。或有善建立善。如作施等善已悔少。若餘威儀等悔。彼是無記。是故與悔相應聚中增悔。餘心數如前說。於中悔人非貪等使轉。非無癡人生悔。是故不善悔相應聚中。但一無明是煩惱非餘。是故有二十一種。善悔相應聚中但增於悔。如是二十三種。不隱沒無記者。十三種此於三聚中轉。謂不共善不隱沒無記。眠者寐也。此於一切五聚中轉。何以故。眠者有不善穢污無記心。是故彼中增一眠。餘心數如前說。如是三聚二種悔眠俱轉彼中增二。此是欲界心法次第。問曰。色無色界云何。答曰。

 初禪離不善  當知如欲界
 中間禪除覺  於上觀亦然

初禪離不善當知如欲界者。初禪離不善聚離無慚無愧故。餘有四聚如欲界說。中間禪除覺者。中間禪除覺。餘如初禪說。於上觀亦然者。二禪以上乃至有頂。除覺觀。餘如初禪說。已說心心數法由伴力生。色法今當說。

 微塵在四根  十種應當知
 身根九外八  謂在有香地

微塵在四根十種應當知者。謂眼根微塵有十種。當知十種不相離義也。謂地水火風色香味觸眼根身根。此等十種常不相離。耳鼻舌亦如是。身根九者。除眼根等。餘悉同前。外八者。非根法中八種微塵。謂四大色等四塵。問曰。何界微塵如是說耶。答曰。謂在有香地。此是欲界中義彼有香故。色界微塵離於香味。是故彼中除於香味。餘如前說。問曰。前說若心起時。彼心數法及不相應行生。已說心心數法。不相應行云何。答曰。

 一切有為行  生住及異壞
 是亦有四相  彼此更相為

一切有為行生住及異壞者。一切有為行有四種相。生住異壞未生生故名生生。已自事立故名住住。已衰變故名異異。已勢滅故名壞。如是說。若有為法得如是相者。名心不相應行。我今當說有為相。此事可知故名相。彼生住老無常。生者有為事生。住者安立。老者衰變。無常者壞也。彼非一時作生者以生為業。餘者生竟作業。是故有為生住異壞非是一相。問曰。若一切有為法有四相者。此亦是有為此更有餘相耶。答曰。是亦有四相。是亦有四種相。共彼生謂生生住住異異壞壞。問曰。若如是者便為無窮。答曰。彼此更相為。此相彼此相為生。生生生生。生生生如是。住住住彼此相住。異異異彼此相異。壞壞壞彼此相壞。故非無窮。此後四為一法生生。生生事非餘法。如是住住。住住事非餘法。餘亦如是。前四種相各為八法生生八法。謂前三相後四起相。及彼所相法。當知餘亦如是。已說諸行共生隨伴故生。無伴不生今當說。

 所作共相似  普遍相應根
 從此六種因  轉生有為法

此六種因轉生有為法。所作因者。若法於餘法生中不作障礙。以此力故彼法得生。如眼生時一切法除自性。如是耳等除自性。非自性與自性作因。共因者。諸行與伴共生如心心數法。心不相應行有為相。如是四大微塵隨心戒等。相似因者。若義能生相似法。如習善生善。習不善生不善。如習工巧能知工巧。如種麥生麥。如是等。一切遍因者。若諸煩惱必相續生。如執著我見者以見力故。於我執著斷常。謗於陰相疑或取清淨。及最勝慢等過生。餘亦如是。一切遍應當知。相應因者。心心數法彼此力。俱一時一緣中轉。問曰。若心心數法一時彼共生因與相應因何差別。答曰。不相離義是相應因。同一果義是共生因。如執杖杖業。如渡河牽手不斷等。報因者。謂世間生中受生。相續事果名生。如善愛果不善不愛果。已說諸因法。若法從因生今當說。

 報生心心法  及餘雜煩惱
 悉從五因生  共生應當知

若報生心心數法。及穢污心心數法等從五因生。報生心心數法五因者。謂所作因共生因相似因相應因報因。所作因者。彼法生時相似不相似事不作障礙。共生因者。彼此伴生彼生等。心不相應行伴力生。相似因者。前生無記法。或作是解。是報因生非威儀等何以故。彼勝故非勝與劣作因。相應因者。彼此力一時一緣中轉。報因者。彼或善不善業。此則彼果穢污。心心數法無報因。何以故。隱沒非無記果報性故。遍因第五由彼力故此得生。餘四因如前說。

 是彼不相應  及餘相應法
 除最初無漏  彼從四因生

是彼不相應者。若報生色及報生心。不相應行從四因生。謂所作因共生因相似因報因。穢污色及穢污心。不相應行亦從四因生。謂所作因共生因相似因遍因。及餘相應法除最初無漏。從四因生者。餘心心數法除最初無漏。亦從四因生。謂所作因共生因相似因相應因。餘者謂不隱沒無記除報。

 若餘不相應  相似當知三
 及諸餘相應  最初無漏法

若餘不相應相似當知三者。前所說心不相應及餘彼餘名餘。彼謂善不隱沒無記除報。若彼相似因成就。除初無漏從三因生。謂所作因共生因相似因。及諸餘相應最初無漏法者。彼初生無漏相應亦從三因生。謂所作因共生因相應因。彼無相似前生無漏故無相似因。

 彼中不相應  是從二因生
 若從一因生  必定無此事

彼中不相應是從二因生者。彼初生無漏聚中色。及心不相應行。從二因生。謂所作因共生因。已說一切有為法。若從一因生必定無此事者。一切法必定從所作因共生因生。餘因不定。是故無法從一因生。已說因差別。世尊以如是因為化眾生故說緣。我今當說。

 次第亦緣緣  增上及與因
 法從四緣生  世尊之所說

如是四緣生一切有為法。彼次第緣者。心一一生次第相續作容受方便。緣緣者。心心數法境界攀挽方便緣彼故能生。增上緣者。法生時不作障礙。如王自在即是前說所作因。因緣者。除所作因其餘五因彼是因緣。問曰。因之與緣有何差別。答曰。或有說者。無有差別。我說因者如種子法。緣者彼持方便如地糞等。已分別緣。若法隨緣生今當說。

 心及諸心法  是從四緣生
 二正受從三  餘法說於二

心及諸心法是從四緣生者。心心數法從四緣生。前容受此法是次第緣。境界是緣緣。除自性餘一切法是增上緣。共生因自分因相應因是因緣。或時有遍因報因。二正受從三者。無想正受滅盡正受從三緣生。彼二入定心是次第緣。彼前生正受念及正受心。界地善自分名相似因。共生生住異壞名共生因。如此二因是彼因緣增上緣如前說。餘法說於二者。餘心不相應行。及色從二緣生。謂因緣增上緣。問曰。此法何故名行。答曰。

 多法生一法  是亦能生多
 緣行所作故  名行應當知

多法生一法是亦能生多者。一法以多法力故生。是亦能生多法。如是一切彼此力。緣行所作故名行應當知者。此亦是緣亦是行故名緣行。緣行所作故名緣行。所作此亦能作緣行是故名行。如是說者。此行為他所作。亦能作他。是故名行。

阿毘曇心論經卷第一

非次第是轉生自地。於自地者。一切諸煩惱於自地。煩惱次第緣可得。一一次第生。一切上地亦生下。此事當分別者。梵天上命終次第生欲界一切。若彼中穢污心命終。此中一向穢污心相續。如是一切地。

已說諸使自相。如此煩惱世尊教化故多種說。今當分別。問世尊說七使。欲愛恚有愛慢見疑及無明。此云何。答。

 欲界五種欲  此說欲愛使
 色無色如上  有愛當分別

欲界五種欲此說欲愛使者。見苦習滅道思惟斷。色無色如上有愛當分別者。色界愛五種。無色界亦爾。

 恚即是恚使  五種如前說
 憍慢及無明  十五在三界

恚即是恚使五種如前說者。瞋恚亦如是五種。憍慢及無明十五在三界者。慢欲界五種。色界五種。無色界五種。無明亦爾。

 見使三十六  說普在三界
 疑使有十二  此七有異名

見使三十六說普在三界者。欲界十二見。五見苦斷。二見習斷。二見滅斷。三見道斷。色無色界亦爾。疑使有十二者。欲界有四。見苦習滅道斷。色無色界亦爾。此七有異名者。此煩惱說扼受流漏。問以何等故。答。

 扼縛及受流  漏一切無窮
 諸扼及受流  煩惱是說漏

系一切眾生故說扼。受生具故說受流。下一切眾生故說流漏。一切無窮故說漏。已說種種相。相應根今當說。